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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又一步。
黑色高跟鞋踩过旧城区坑洼不平的路面,鞋跟落下的声音混在街边的喧闹里。
陈月玲越过车队最前方的商务车,沿着路边朝我们所在的位置走来。
经过货车时,她停下脚步,与负责押车的人交谈了两句。那人随即推门下车,从衣袋里取出证件,双手递到她面前。
我的掌心已经全是冷汗。
“玫瑰小姐——”
“闭嘴。”
后排只传来冷冰冰的两个字。
我立即收声,从车内后视镜看向妈妈。
她颈间那条黑色细链仍紧贴着皮肤,正中央的暗红色指示灯亮着。
红灯亮着,说明通讯频道还在接通。
也就是说,罗书澈正在另一端听着。
我把已经抵到牙齿后面的那个字重新咽了回去。这几天,我已经咽下太多次,甚至快要习惯了。
后座传来一阵细微的衣料摩擦声。
妈妈开始动了。
她垂下眼,抬手解开收腰短外套最上方的两颗扣子。
紧接着,她拔掉束住长发的发绳,将原本拢在脑后的头发全部散开,又用手指抓了几下,抓得稍显凌乱。
做完这些,她从包里摸出一支口红。
一支浓艳夺目、艳得发亮的口红。
妈妈对着后视镜,沿着唇线一寸寸涂过去,最后甚至将原本的轮廓向外扩宽了一点。
我盯着镜中的她,脑中一时全是疑问。
化妆能有什么用?
陈月玲当然认得妈妈的脸。
那是她警校时期相处多年的师姐。
把头发弄乱,把嘴唇向外多涂两毫米,怎么可能骗得过一个刑警队长?
除非——
我放在膝盖上的手指骤然僵住。
除非妈妈根本不是为了骗她。
她不是在改变自己的脸,而是在改变出现在陈月玲面前的身份。
一个仍在执行任务的警察,不会在接受临检前故意解开衣扣,不会将头发抓得凌乱,更不会临时涂上这种颜色的口红。
只有一个跟着老板出门办事、被人养在身边的女人,才会这样出现。
妈妈并不是要让陈月玲认不出她。
她是在确保陈月玲第一眼看过来时,就能清清楚楚地看见,她如今到底成了什么样的人。
我僵坐在副驾驶,一动不动。
紧接着,第二个念头猛然砸进脑海,让我浑身骤然一空。
陈月玲认得妈妈。
同样也认得我。
两个月前,我就站在她的办公桌前,亲手把辞职申请推了过去。
她望着我欲言又止,最终只问了一句:“我多放你一段时间的假,你先离开A城,去外地散散心,如何?”
那时她显然还有别的话想说,只是一直没有说出口。
事情才过去两个月。
即使我瘦了十几斤,脸上留了胡子,外表也与从前有了变化,可陈月玲是刑警队长。她只要认真看上一眼,必然会认出我。
更要命的是,她很可能当着这一车荣盛会成员的面,直接叫出我的名字。
一旦“李锋”两个字出口,一切就全完了。
倒不是因为李豆豆这个假名被揭穿。
罗书澈早已表示,他知道这不是真名,也不在意我的真实履历。
真正危险的是,整个荣盛会都知道,两个月前的生日宴上,苏玫身边还有另一个人。
那个人撞破礼堂玻璃,跳进人工湖,最后成功逃离了荣盛庄园。
李铁军亲手抓住的是妈妈。
差一点被抓住的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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