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关于《皎若明月升朝霞》的碎碎念】
【致每一个曾在雨里仰望的你】
这本小说原名如上。最初想写这个故事,是因为高中的我总喜欢写煽情小作文,写肉麻的词藻堆砌的诗歌给她。有时候写在晚测卷上,有时候写在便签纸上。而她总会乐此不疲的收下,有时候会在下面回复我。
这种微妙的似乎可以跨越时空的交流,让我萌生了写一封长信给她的想法,也就是前文中跨年夜那封。
而那封长信的名字正是这篇小说的雏形。
她说我应该当作家,也许是无心,但我却记住了,而且一就是七年。遂于今年春动笔。
敲下这些字时,窗外的雨正漫过玻璃窗——和七年前那个她递伞给我的夜,雨声竟像落进了同一个年轮里。有人说把真实故事写成小说需要勇气,可比起那些藏在时光镜面里的心跳,此刻摊开掌心的坦诚,反而更像给十七岁的自己,递去了一张揩干眼泪的手帕。
偶然路过中学时看见穿校服的少女追着老师问问题,阳光把她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忽然觉得“喜欢”这件事,在时光的刻度里总能生长出奇妙的形状。
尤其是当“师生”“年龄差”“同性”这些标签叠在一起时,藏在规矩与心跳之间的拉扯,像春藤攀援青瓦时的小心翼翼——既怕碰碎了瓦上的霜,又忍不住用卷须轻轻触碰,盼着某道裂缝里,能长出属于彼此的光。
写这个故事时,我总想起高二那年的自己,攥着要改分的卷子站在办公室门口,看见她背身挺得笔直背影,蓝珀项链在阳光下晃出细光。那时的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一开始对我“恶言”相向的人,会在七年后的夜里,成为逃不出我梦境的人。
其实哪有什么“勇气”,不过是爱比规矩更会生长,像春藤攀着青瓦,一步一步,把“不可能”熬成了“我们”。
如果你问我,真实的故事里最动人的是什么?不是小说里的浪漫桥段,大概是那些藏在细节里的“笨拙”。
如果你问我,这七年最难的是什么?不是偷藏的目光,不是不敢说出口的“我喜欢你”,而是看着她从“高老师”变成“高文佳”的过程——就像春藤终于读懂青瓦的纹路,不是棱角,是“你来,我便接住”的留白。——原来有些“克制”,是拒绝,也是等你长大清醒的时间。
何韵夕和高文佳的七年,本质上是两个灵魂的“双向驯养”。十七岁的何韵夕像带着露的春藤,用莽撞的温柔叩击青瓦的棱角;三十九岁的高文佳则像覆着薄霜的青瓦,在不动声色间为藤蔓留出生长的缝隙。那些藏在作业本里的信笺、教案本上的批注、暴雨里倾斜的伞,与其说是“暗恋”,不如说是时光里彼此呼应的心跳——你递来一片叶,我便藏起一道痕,等多年后摊开,才现早拼成了完整的地图。
喜欢不好!我被岁姐姐攻略了请大家收藏:dududu不好!我被岁姐姐攻略了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丁昭,卑微社畜,对接客户堪比伺候祖宗,被同事背后吐槽周身软骨。跳槽去新公司,上司程诺文修无情道,靠实力做大业务,再刁钻的甲方都敬他三分。被虐多次的丁昭痛定思痛,决心与程诺文双修,跟其攻城掠地,做铁打铜制的新版本。名利场光鲜,待久易产生错觉,仿佛他再伸伸手,就能将发光源抓进手心。错觉害人,同居大半年,他当程诺文是神,程诺文当他狗保姆,免费陪床那种。册呢,男同去死啊。丁昭搬走后,程诺文回归单身生活,以为一切都将很快复原。现实狗发疯,他失眠。做了一整夜deck,程诺文分析得出,他大概是喜欢丁昭。但对方早已脱胎换骨,脖子硬,腰板直,敢在公司和自己正面对刚,没半点过去唯唯诺诺的好欺负模样。天道好轮回,想重新追人,不舔不行。程诺文在吗?丁昭?我下班了。程诺文好,晚上接你吃饭?丁昭和新crush约会,没空哈。魔王属性攻x前怂后倔受年上,职场养成,办公室恋爱,有篇幅很少的副CP人无完人很多缺陷,涉及广告行业,背景魔都细节魔改,请勿当真请看置顶避雷!谢谢!...
有人说,出生小城的孩子一生都在向往大都市的繁华。徐嘉予也不例外。本以为会终身在外漂泊,却被一通电话打破平静生活。熟悉的街道,熟悉的人,以及最熟悉的陌生人。不婚族徐嘉予跟从小的死对头闪婚了。后来,有人采访林墨琛。问林医生向往的爱情是日久生情还是一见钟情。林墨琛温柔一笑日久生情的人在许久不见之后也会一见钟情。再后来...
晚上九点。暮色深浓,月光清冷。小区门口的路灯孤伶伶地立着,灯罩上晕散出昏黄的光芒。一辆白色的车子停在了小区门口,柳絮打开车门,走了下来。驾驶座的车窗摇下,露出一张清俊帅气的脸庞。瞿扬问柳絮柳絮,你真能自己走回去吗?...
景煜身为魔神,向来对世间之事不在意,无欲无求,可在听说神界那位清心寡欲的神明去历劫还是情劫时,他明显的怒了。他毫不犹豫的抓着一个倒霉系统跟随而去,誓要将神明的情劫搅的天翻地覆。~不甘当替身的禁欲影帝决心逃离被发现,他轻抚着他的脸庞,眼神痴迷我爱的究竟是谁,你难道一直都没有发现?还是说,其实你根本就不爱我?可怎么...
我每日打好几份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