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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第1页)

第二十七章

施重重站在门背后,听着方柔的脚步声一步一步地远去。

她退后几步,坐在床边,双手撑在床沿两侧,指尖按着粉色的床单,布料在掌心里发皱。

这次重生回来,知道了很多前因后果,但并没有想过要跟方柔或者施雪和解。

只不过是收敛了以前对她们的那种敌意而已。

毕竟她连施明华都不想要了,只想带着凌兰远走高飞。

可刚才方柔地话,让她第一次感觉到了一种来自于方柔的关心。

这是一种来自于陌生人、甚至是你以前憎恶的人的关心,这点关心让人无所适从。

因为以前施重重是如此的憎恶她。

以前在她的认知里,她的妈妈是原配,方柔是小三,施雪是小三的女儿,无论她们是好是坏,光是这个身份就足以定死她们了,根本没有任何质疑可讲。

直到后来她知道了真相。

程爷爷说,当年他想跟施重重外公定娃娃亲,但施重重外公的女儿——也就是凌兰——没有看上程爷爷的儿子。

而程爷爷的儿子也就是程域爸爸,没考上大学,只读了个初中就跑去经商,用程爷爷自己的话来说是性格很“苯”。

而当时的凌兰是一个非常摩登现代的女性,那时候她是很早就能上大学的人,剪着短发,穿着短袖衬衫,长相亮丽。说她漂亮得堪比现在的明星,性格十分热情、直率,甚至有些蛮横。

施重重当时听着,有些恍惚。

她的母亲居然也会靓丽、活泼、蛮横么?她想象不出凌兰穿着短袖衬衫走在大学校园里的样子,想象不出她娇蛮地笑着跟人说话的样子。

凌兰出生时瘦弱,当时施重重外公又被调到外地,她七八岁才回到自己亲生父亲身边,故而外公对她十分娇宠,娇宠到了有求必应的地步。

凌兰没有看上程爷爷的儿子,反倒刚上大学没多久,第一眼就看上了经过千辛万苦才考上大学的农家子弟施明华。

听程爷爷说,那时候施明华在学校里是很出名的才子,写得一手好文章,带着一种农村孩子身上少见的清冷孤傲。

他不怎么跟人来往,但凌兰几乎对他一见钟情。

凌兰直接跟外公说:“我要那个人。”因为她从小到大想要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得不到的。

可她追了施明华很久,施明华始终没有点头。

施明华在农村,有一个未婚妻方柔,方柔是他妈妈捡来的养女,也算是施家的童养媳。

这不是个好身份,但施明华家里对方柔很好,施明华读了书也很尊重她。

他们自小一块儿长大,施明华去上学,是方柔辛辛苦苦做农活赡养他父母,默认要结婚。

施明华拒绝了凌兰。

如果要用一个现代的词来形容施重重父母的关系,那就是强取豪夺。

没错,就是这样小言的词汇。

确切地说,并不是凌兰强取豪夺,而是施重重外公帮她强取豪夺了施明华,仿佛在表示什么样的人居然敢瞧不上我女儿?在他的世界里,他的女儿要什么就该有什么,一个穷小子怎么配说“不”。

那时候法治建设还不全,有很多灰色的地带。

而施重重外公有权,很大的权。

也因为程爷爷提起这段往事,施重重那时候才会想起自己似乎有一段三、四岁的记忆。

有次过年的时候,她被打扮成一个福娃,穿着一身红彤彤的棉袄,头上还扎着两个小揪揪,被外公抱在怀里。

外公特别宠她妈妈,连带着也非常宠施重重,会把她抱在怀里逗她。

施重重印象中只记得外公是个块头很大的男人,肩膀特别宽,胳膊很有力,抱她的时候轻轻松松。

但相比外公的模样,印象更深的是,当外公把她抱在太师椅上的时候,她目光正好对着身后那排柜子。

柜子上放着一排排上好的青花瓷器、玉器、金饰,在灯光下璀璨夺目,满满当当的,像是把一整家铺子搬到了柜子上。

那时候她年纪小,只喜欢好看的东西,就盯着那些亮闪闪的物件看了很久,红红绿绿的,她又回过头,看到很多人鱼贯而入,点头哈腰,手里拎着大包小包,都是来给外公送礼的。

那些人脸上堆着笑,弯着腰,声音压得很低,对她都十分殷勤。

施重重对她外公仅剩的印象也就是这些了。

后来程爷爷说,她爸爸在她外公被枪毙后,没有跟她妈妈离婚,已经算是宅心仁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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