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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失笑:“长风他不是吐蕃人,五哥,我在西川住过几年。不过是再回去就是。倒是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在码头上,这个五堂哥就盯着阿奴不放。
陆尘翼心里矛盾,他不是那种情窦初开血气方刚的毛头小子。美人谁不爱,一开始不过是为色所迷,想多看几眼罢了,渐渐地只要看见她的身影就有一种飞蛾扑火,烈焰焚身的感觉,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样下去很危险,可是只要那白衣少女眉心微微一戚,他的心就又疼又酸,把所有的顾忌抛在脑后。
对于相思之苦,秀秀算是过来人。她那时明知道跟李长风没有结果,但是一听说他带兵追着溃逃的反贼过高邮,还是趁乱拿了一件家丁的衣服,涂黑了脸,朝着他旗帜的方向跑去,她现在仍然记得李长风在乱军之中看见她时,那种不敢置信表情。此刻想起那一幕她觉得心甜如蜜,只愿岁月静好,天下人如她一样幸福。连带看阿奴也顺眼了几分。
她最后决定还是帮自己堂哥一把,当下就把阿奴的婚姻状况告诉了陆尘翼。陆尘翼狂喜:“你是说,她的丈夫出家了?”
“对,吐蕃人喜欢出家。所以你要是喜欢她可得趁早。她是仲哥哥的师妹。”陆秀秀顿了一下,她对此人可毫无歉意,可是心中仍然有些怅然,“你知道的,他们感情极好,还有他的义兄。长风说阿奴身份尊贵,他们自幼把她当宝贝似的供着。据说她是族长,按他们族里的规矩是一夫一妻。”自个堂哥不算风流,屋里也就两房侍妾,是打小服侍他的,外面可能还有一两位红粉知己。虽然人不风流枉少年,但是这一条对于阿奴行不通。
陆尘翼灰了大半的心又重新熊熊燃烧起来,自己世家子弟,前途无量,兼年少英俊,红粉场中无往不利,对一个涉世不深的少女应该可以手到擒来。
李长风写好了给陆炎和刘仲的信,没用阿奴的馊主意写血书,陆秀秀一闻见血腥味就作呕。
他把信拿出来,陆尘翼与阿奴都伸手去接,李长风怔了一下,最后把信交到阿奴手里。她朝陆尘翼挑衅的扬扬眉走了。
李长风狡猾一笑:“少将军,阿奴小性,要是我把信给你,她非跟我翻脸不可。”
难道就不怕我翻脸么?陆尘翼郁闷,想来这李长风吃定了自己不会跟阿奴计较。
他赶时间,当晚就出发了。因为往后的航程要通过两军交战之地,阿奴和赵惜装成了陆尘翼的亲兵,阿错和果儿等人则直接往钱塘而去。范文澜唯恐阿奴有失,以刘畅下了死命令为由,带着二十名大兵死缠烂打也上了陆尘翼的兵船。
一路上将军大人想献殷勤都被赵惜挡着,一直到扬州,他连个面也没见着。
此时传来消息,刘仲和陆炎的主力已经攻下扬州,到此为止,张甾的最后防线已经崩溃,路上陆尘翼还撞见了小股反贼溃退的水军,趁机捡了个便宜。
据说扬州城打了五天,战况激烈。阿奴等人上岸时,淮左名都扬州城已经变成一个破败肮脏,尸横遍地的城池,刚刚下了两天雨,天气炎热,尸体很快散发出一股恶臭。到处是疲惫的士兵和百姓在清理街道,掩埋尸体。
他们忍着那股恶臭找到蜀冈上的牙城,刘仲就住在扬州的州衙里。陆尘翼也跟着一起前来报到。
跟着引路的小兵,阿奴刚刚走进州衙后面的郡圃,就听见鼾声一片,走廊下,亭子里,花堂内,大树底,只要可以遮住一线阳光的地方都躺满了衣衫褴褛的士兵,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
阿奴忍住掩鼻的冲动,眼角直抽搐,那味道比隔夜的垃圾还过分。陆尘翼递过一方白手帕,阿奴摇摇头,此君衣冠楚楚,一路上都用白手帕掩鼻,人人侧目。
小兵走到芍药堂前就停下来:“王爷他们就在里面,估计还没醒,大家都几天没睡了。”
他想去通报,阿奴不想吵刘仲,摇头制止。那小兵原是梁王侍卫,认识阿奴,知道这姑娘跟自家王爷关系匪浅,也就不多说。
芍药堂里因为人少,味道比外面好一点,十二等人也这样摊手摊脚大喇喇的席地而睡。阿奴见院子里尚有几朵晚开的芍药,芳香四溢,干脆摘了放在他们的鼻子前面。
刘仲的房门大开,他一身泥水脏兮兮地躺在卧榻上,打着小鼾,因为个子太大,卧榻容不下,两脚垂在地上。
阿奴看了好笑:“傻子,这样睡不难受么?还不如躺地上呢。”
这人身上的味道一样臭,阿奴拿起花深深地嗅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在他脸旁。和赵惜一起帮他收拾散落一地的甲胄。
陆尘翼在外面看得满心不是滋味,跟自己堂妹一样直冒酸水。
刘仲是被十二的惨叫声惊醒的,他一个激灵,伸手就去摸刀,却摸了个空,吓得满头大汗猛的坐起来,却见一个穿着杏红纱衣的女郎急急往外跑去,那是他买给阿奴的夏衫。
随后他听见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然后是阿奴特有的那种毫无诚意地道歉:“十二哥哥,我不知道里面有蜜蜂。”
外面惊醒的沈家护卫们忽略那位鼻子被盯了个大包的倒霉鬼,纷纷跟她打招呼,听见他们爽朗的笑声,刘仲也微笑起来,还以为她要迟几天,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眼前一片黑影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一抬头,一个温文尔雅的青年将军站在眼前高声道:“游击将军陆尘翼前来报到。”
陆家的?现在只要一听见姓陆的,刘仲就头疼。他听陆炎说过这人会来,据说此人是陆星海的嫡子,陆家少家主,该不会是来算账的吧。
看见陆尘翼眼底隐隐的敌意,他摆摆手:“不用行礼了,我现在一身狼狈,陆中郎将应该在城墙上,你去找他报到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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