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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逐光时代君王从此不
到马德里的第三天,二人分开行动。霍世泽与友人聚会,诸灵也与安思莉约好去逛博物馆,两个女孩子自打暑期夏令营后就没见过面,一晃近两个月过去,如今在马德里重逢,开心得像两只刚归巢的小燕子,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到晚上,两家博物馆逛好,便在街头随意漫步。不知不觉间,又来到了太阳门广场附近,正好肚子饿了,广场周边餐馆与酒吧林立,无需刻意做攻略,随意走进一家。这家门脸儿小小,但氛围不错,音乐动听,灯光柔柔,侍应生推荐的牛排一上来,两个女孩子都小小的惊艳了一把:“哦哟,看上去很不错嘛!”
吃饭时,接到霍世泽来电,问她在哪里。她把店名告诉他,又说:“我和安思莉说好了,晚上去她那里住,明天我还是和她一起行动。”
霍世泽明天仍有朋友要见,还有事情要谈,一天安排的行程很满,她对他的朋友和生意经都不感兴趣,不肯再跟他出去社交,一早在酒店,就跟他说好明天和安思莉一起去玩耍。怕他忘记,电话里又强调一遍。他说ok,挂断电话。
两个女孩子在小餐馆里吃着饭,一边开开心心聊着天。饭吃到一半,有几个吊儿郎当的小混混入内,几瓶烈酒下肚,开始酒疯,大声叫嚷起来。诸灵瞧这几个人总觉得有些眼熟,仔细一想,终于记起来了,这几个小混混正是昨天在太阳门广场上撞见的小偷团伙。想来他们是今天销完赃,跑这儿喝酒来了。
这几个小混混动静太大,周围几桌客人纷纷侧目而视,后来闹得实在不像话了,客人们纷纷结账离去。老板是亚裔,五六十岁的样子,生着一张老实人面孔。他应该蛮怵这几个小混混的,一直站在酒水柜台内默默望着,任由他们闹腾,看客人跑得七七八八了,不得已,只好出来好言相劝,然而一开口,马上被酒瓶子指着头,对着他鬼喊鬼叫。他赶忙闭嘴,又缩回去了。
这边吃饭的两个女孩子受到干扰,大为扫兴,诸灵说:“我们快点吃完,结账走人吧。”
安思莉说:“嗯嗯,等我把这杯饮料喝完就走。”
诸灵这里还剩半只迷你汉堡,也抓紧时间往嘴里塞,咬下一大口,努力咀嚼着,突然马尾辫被谁从后面拉了一下,还以为是混混呢,心头一惊,猛地抬头,额头猝不及防地撞上了一个人的嘴唇,是霍世泽。
霍世泽俯身,亲了口诸灵脑门儿,看她鼓得高高的腮帮子,笑说:“怎么了,这么着急?”
诸灵见他,有点惊讶,也有点高兴,一大口汉堡吃下去,腾出嘴巴来,忙问:“你怎么来了?”
霍世泽说:“我事情结束,现在回酒店,顺便来看看你。”
前面他偷亲诸灵那一口还好,反而是这句话,把安思莉给肉麻到了,悄悄做了个掸落鸡皮疙瘩的动作。
诸灵伸头向他身上嗅了嗅,说:“是不是又喝了很多酒?”
霍世泽故意朝她脸上吹气,看她皱鼻子,大笑起来,看她们吃的差不多了,招手叫来侍应生,把这桌的账结掉了。几个酒疯的小混混还在闹腾,他转头对他们看了那么几眼,应该也认出来了,问侍应生:“这些人怎么回事?”
侍应生回头望了一眼老板的老好人面孔,苦笑说:“这些人就吃准了我们老板怕事,最近总来,一来就闹事。”
三人出门而去,到门口,安思莉跑去隔壁便利店买水,叫他俩等等自己。霍世泽回身向店内望了一眼,耳中仍能听见小混混们的叫嚷声。诸灵看他蹙着眉头,问:“你要回去一下吗?”
他以眼神询问:“嗯?”
诸灵说:“你如果想回去,就去好了,不用担心我。”
他嗯了一声:“我去去就回,你到一边去。”转身往店内去了。
诸灵与安思莉在便利店买好饮料,挑了几样晚上回家吃的小零食,走出店门时,霍世泽已经站在门口等着她们了。他单手插在裤兜里,一只手拿着手机,姿态松弛,正与人低声闲聊。隔壁小餐馆的门口,刚才闹事的小混混们纷纷抱头鼠窜着从店里跑出来,一个个都挂了彩,有人脸肿,有人瘸拐。
等他电话讲完,诸灵将他的手从裤兜里拉出来看了看,右拳指骨关节泛红,其余地方还好,别无异常,于是放心。塞给他一只小袋子,里面有一瓶饮料,还有一个冰袋,叫他用这冰袋敷手。分别之际,踮脚给他脸上一个kiss,柔声说:“我现在就和安思莉去她姑妈家,你也早点回去休息,明天见。”
到酒店,霍世泽打开塑料袋,里面的饮料是椰子水,瓶身上还粘着一张便利贴,上写:“睡前记得喝掉,可以帮你解酒,明天记得别喝太多酒。”
便利贴的右下角,有个小小的署名:山火。而山火二字的后面,还画着一只圆润可爱的猪头。
***
安思莉姑妈家,深夜十点半的样子,两个女孩子换上睡衣,仍无睡意,打算来个围炉夜话。话才开了个头,诸灵搁在床头充电的手机震动,接起来,是霍世泽的声音:“我现在楼下等你,快点出来。”
诸灵惊讶:“啊?不是说好了吗,我今晚留宿在安思莉这里,明天跟她一起出去逛街,然后晚上我们再汇合。”
他说:“计划有变,明早出去酒庄,现在跟我回去,一起收拾行李。”
她说:“可是我还想跟安思莉再说说话啊,明天一天的行程我们都计划好了,再说你自己也有事情要做的啊。干嘛突然更改啊?”
他的声音略显急躁:“听话一点,快点出来,酒庄我刚刚订好了。”
诸灵想去酒庄踩葡萄,被他又催又哄,神色开始动摇,但安思莉听不下去了。安思莉学语言也老有天赋的,过去几个月跟诸灵学了老多上海话,就用上海话嘀咕:“搓气男人,搞撒搞,切勿消。”
霍世泽突然来这么一出,直接把安思莉明天一整天的计划全打乱了。和诸灵约好逛街观光,可是她期待了好久的,现在全泡汤了,想想就莫名窝火。再一看诸灵,明显动摇想跑路的样子,更来气了,质问她:“搓气男人想一出是一出,但你为什么要惯他这个霸道性子,这个疯癫任性毛病啊我问你!”
诸灵就此反思了一下,并表示:“我这两天对他态度的确太好了,但是不怪我。”
“不都是你纵容出来的嘛!”
诸灵又表示:“搓气男人虽然霸道疯癫,但仍有一定迷人之处。他总是能用“今天天气怎么样”的语气说:让我想想看,今天收拾谁?”说到这里,微微笑了起来,“反正级酷帅,级有安全感的。”
“你说的是个哪个国家的番邦话啊,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呢?”
今天霍世泽大老远跑到餐厅来,只为看诸灵一眼;而且只要有他在,不管是什么场合,他都会悄悄把单结了,再有帅气面孔加持,虽还不及一百万刀乐这么吸引人,但安思莉已经很能get到他的魅力了。可明明答应好的事情,又反悔,大半夜跑来抢人,真的是,想一出,是一出。
反正安思莉很生气,吃他不消,伸手把诸灵手机抢过来,说他:“就分开一天而已,至于吗,干嘛啦!我听诸灵说,你明天明明有很多工作安排的啊,为什么又取消?你这是君王从此不早朝了是不是?”
“……”
霍世泽后面几天所有行程全部取消,租了部奔驰,载着诸灵开车前往酒庄。从马德里往北开车大约两个小时,抵达一个为葡萄园环绕的迷人小镇。他们此行的酒庄,就在这个小镇上。
酒庄同时也酒店,周边的葡萄园都是酒店所有。一走进酒庄大厅,扑面而来的便是淡淡的葡萄酒香,也有酒窑木桶的淡淡霉味,不知何故,到了这个地方,连鼻炎自愈了。
接下来的几天,是诸灵有生以来最不可思议的假期。几乎每一天都过得晕晕乎乎的,早上睁开眼睛就是喝,不停喝,吃了再喝,或是边吃边喝。甚而会跑到酒窖里,排队等在葡萄酒桶边边上,工作人员旋开木桶龙头放酒,客人们拿杯子接上一杯,站在酒桶边上就开喝。以至于到后来,连梦里都是酒香。
最初两天是在酒庄内用餐,一边品尝各种小酒,一边听侍酒师的讲解,后面几天,每到饭时,干脆用冰桶拎两瓶葡萄酒,装一篮子面包火腿和水果,跑到外面草地上,晒太阳,吹小风,喝小酒,不要太美。
酒庄有自行车可借,偶尔兴致上来,就借两辆自行车,骑行到很远的地方去。途中经过一些村镇小酒馆,停下来,喝几杯,晕晕乎乎骑回去。遇到喜欢的酒,还要买几瓶带着,路上渴了累了,下车到田头路边坐着。开了酒,对着瓶嘴,你一口我一口,继续喝。喝晕了,干脆往草地上一躺,听风吹过草木簌簌作响,看云在天际缓缓游走。
有次途径一个村镇,看见某家酒厂大门敞开,有工作人员在处理早熟的葡萄,跑进去一番交涉,终于踩上了葡萄。虽然旁边没有基努里维斯,但有个从此不早朝的男人陪伴在侧,心情一样美。
当诸灵把这几天从各处购买的十来瓶葡萄酒寄回去后,酒鬼的修行已大抵完成,到了可以出师的时候,归期也到了。
作者有话说:
其实应该是逐光之旅~
下章《上帝的使者》,又名罗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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