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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晓把孩子抱进怀里,使劲薅她的头发。
以为孩子忘了,原来还没。
敏感懂事的孩子,总是让人心疼。
太可爱了,太懂事了,怎么办?
这么小的孩子一门心思就想着姑姑和这个家。
“不多,就一只,姑姑今晚就教馨馨写多多字。我们去轩轩家赚回来。”
时春晓把孩子抱在怀里,蹭了蹭她的发顶。
*
今晚还有一更~
夏日炎炎,大家注意消暑。
吃好吃的[摊手]
第64章卤猪脚+自制卤菜(2)
于是事情就这么敲定了。
晚上时春晓去给战旗他们送饭的时候把这事情说了,战旗听完,久久没说话。
只是盯着她的额头看,像是在出神。
只在春晓快转身离开的时候,轻轻说了句:“谢谢。”
谢谢春晓给他们做饭,也谢谢文馨愿意花更多的时间陪轩轩。
时春晓听到了,但也只是嘴角一弯,没再说什么。
有些话不必说得太透,大家心里有数,其实春晓也在心里说了句,谢谢。
只是她要走了,战旗突然像是憋了很久似的,叫住了她,“春晓,你这里,”他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用手指指了指眉间的位置。
“这有什么吗?”春晓也不明所以,于是伸手摸了摸,只是按理来说就算是吃饭沾到了,也不可能在这个位置啊,何况她还没吃晚饭呢!
要是中午的饭粘到了现在,那这米粒,也太坚强了。
都这么多个小时了,还没干吗?也没掉吗?
但是她的眉间是平的,春晓还是不明所以。
战旗上前,伸手想帮她擦一下,又觉得自己这动作还是不妥,到底还是把手又缩了回来。
只是说了句,“也没什么,不过你回家先照照镜子,看看再出门。”
时春晓什么也没摸到,也没觉得有什么事,只是回家一看镜子,不是,她眉间的红痣是什么?
这什么时候长的啊?早上她照镜子的时候都还没看到呢,这玩意还能一天就膨胀了这么多的吗?
拿手这么用力一推,这东西用力居然还化开了了,一看就是水笔画上去的。
春晓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今晚去买菜的时候,卖菜的大姐看着她,又看了看她牵着文馨的手,调侃道:“你还挺有童趣的。”
时春晓当时还以为这是夸她的呢,因为她带着孩子,还理所当然地回了句:“那是。”
现在想来,有点社死。
时春晓叹了口气,打开水龙头用毛巾把这水笔的痕迹给洗了擦去了。
倒也没什么,就是这几天不太想看到卖菜的大姐了。
然后,她抓着文馨,在她的眉间也给她画了个红痣。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就是,这效果好像不太好。
文馨画好后,看着镜子照了半天,还把这当姑姑给她扎辫子一样呢,仔细欣赏了一会,很是开心地说:“姑姑,我明天可以这么画了去学校吗好好看。”
时春晓:……
怎么和设想的不一样?还给馨馨高兴上了是怎没回事?
晚上春晓先给文馨讲了课,文馨的学习能力很好,一教就会,过目不忘。
但时春晓还是就教她十个字。
贪多嚼不烂。
吃饭也好,学习也罢,不外如是。
本来嘛,学校有自己的一套循序渐进的学习系统,可惜春晓觉得既然教轩轩是想让孩子可以早点用文字和其他人交流,融入到正常的生活环境中来,那么语境,生活场景用语,其实对孩子而言,更实用。
所以不如直接拿馨馨的故事书来做教材,认字了。
故事书的情节虽然天马行空,但是却也少不了生活里的柴米油盐酱醋茶。
文馨认完了十个字,摆摆手就让时春晓忙活去了,“姑姑,你去忙吧,我知道啦,我写一下,笔画我都会了,意思我也知道了,我写好看点就去教轩轩。”
时春晓差点笑出来,没想到这孩子还有偶像包袱呢!
第一次当老师,很是郑重,要把一切都做到最好,文馨写字一直有点快,大概是一开始认字就把字当成一幅画来画了,所以后来学了笔画,有时候先入为主,还是想直接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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