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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出集市口,叶青禾的脚步一顿。
前方街道拐角,迎面走来几个人。
五个人,牵着三匹马。马是驮马,瘦骨嶙峋,但蹄子上钉着铁掌。踩在青石板上,出沉闷的“哒哒”声。
那五人穿着杂色衣衫,满脸横肉,最关键的是,他们腰间都挎着带血槽的军刀。
叶青禾脑子里瞬间闪过几天前在林子里看到的那些马蹄印。
方向、蹄铁磨损度,全对上了。
这些人,就是从北边林子一路往南,最后扎进青峰镇的。
不是官军,官军有制式号衣;也不是北狄人,北狄人骑高头大马。
这是乱军。或者说,是自己拉起队伍的土匪。
叶青禾没有丝毫犹豫,一把抓住阿狗的肩膀,用力将他扯进旁边一条昏暗的死胡同。
“姐?”阿狗差点叫出声。
“嘘!”叶青禾将他按在墙根,自己贴着墙壁,屏住呼吸。
那五个人的脚步声从胡同口走过,伴随着粗俗的咒骂。
“妈的,这镇上连个像样的娘们都没有。”
“急什么,大哥说了,先摸清镇上的粮仓在哪。有粮,还怕没娘们?”
声音渐远。
叶青禾松开手,后背已经出了一层薄汗。
她爹教过她,在没有绝对实力前,永远不要把自己暴露在未知的刀锋下。
两人从小巷绕路,飞快地出了镇子。
回村的路,走得比来时快,毕竟心里有事,脚下生风。
“姐。”阿狗终于忍不住开口,“那几袋霉粮,你真有把握救回来?”
“有。”叶青禾脚步不停。
“受潮不过三天的,只要没长绿毛,翻晒都能救。关键是要勤翻。”
“那孙掌柜怎么不知道?”
“他是卖药的,不是种地的。”叶青禾看着前方的山路。
“就像我爹是守城的,不是攻城的——术业有专攻。”
说到“我爹”两个字时,她的声音极轻,很快就消散在了风里。
阿狗似懂非懂,没敢接话。
半晌,叶青禾又开口:“明天我带赵四去镇上翻粮,你留下来。”
“为什么?”
“盯着李青山。”叶青禾眼神冷。
“他这几天太老实了,老实得不正常。我不在,他肯定会试探底线。”
阿狗重重点头:“交给我。”
叶青禾不再说话,而是在脑子里算着。
一袋陈粮,省着点吃,够十八个人撑十几天。加上四升粟种,能再开两亩地。三亩地,只要长起来,他们在这个乱世就有了扎根的底气。
但是,镇上那几个骑马带刀的人,就像一根刺扎在她心里。
她在阴影里只看了一眼,但足够了。
这乱世,什么人都能拉队伍,只要有人,有刀,有粮。
她现在没有刀,但她马上就会有粮。
有粮,就能招揽流民,就会有人。
有人,迟早能打磨出最锋利的刀。
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天边如血的残阳,脚下的步伐更稳了。
只是,真能那么顺利把粮食带回去吗?
乱世里的规矩,向来是拔刀快的人说了算。
——
次日清晨。
叶青禾把一根削尖的木棍扔给赵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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