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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丘幕遮:“我那儿的方言。”
楚星沉大概是终于听不下去这种无聊至极的对话了,于是做了总结性发言:“别废话了,快说。”
古菲儿微恼:“凶什么凶!”
丘幕遮:小姐姐,这种时候就不要撒娇了。
古菲儿将追踪符飞到墨红背后,又酝酿了下情绪,才将无忧鬼城的往事徐徐道来。
无忧鬼城本不叫无忧鬼城,叫无忧城,是南陵一个又小又破又穷的小镇,因为太小太破太穷了,叫它无忧村似乎也可以。
无忧城里统共住了不到一百户人家,虽然生活不算富裕,但是日子倒也过得清平自在。
这日,城里来了几个青袍修士,身背长剑、器宇轩昂,几乎一在城中落脚,就把城里的人全都吸引了过来。无忧城穷乡僻壤,鲜有人来,这次不仅有客人经过,还是最受他们推崇的修真之人,自然人人争相围观。
那几个修士自称是云灵山派的弟子,要往一处仙府修炼,又将那仙府夸得天花乱坠,似乎什么虾兵蟹将去那里磨炼一番,都能“飞黄腾达”,变成龙将军和凤凰元帅。论证光有论点不行,还要有论据,于是,几人又抛出一个已经“飞黄腾达”了的例子:云灵山派掌门郑霁风。
“郑霁风”三个字一出,围观群众纷纷叫嚷开——
“郑霁风?是不是那个被丈夫抛弃的郑娘子的儿子?”
“什么被丈夫抛弃!连丈夫都算不上好吗!只是被富家子弟玩弄后甩在一边,连个名分都不给!啧啧,想当年,那位郑娘子在我们城可有名了,人人都知道她养了个没爹的儿子,娘儿俩自己却不嫌害臊,要是我,早就自杀投胎去啦!”
“我记得郑娘子病死后,那小子不是也走了吗?还以为他早就饿死街头了,怎么,他现在都成掌门了?不可能!”
一个云灵山修士笑着道:“为什么不可能呢?只要去那仙府历练一番,你们也有得道成仙的机会。”
“得道成仙”四个字,对于无忧城的人来说,仿佛天方夜谭,但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们在城里待着,却也耳闻过外面那些修真之人的“呼风唤雨”“威风八面”。有人试图走出去,有失败而归的,也有再没回来的,而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求仙问道渡劫飞升这种又辛苦又有风险的事,他们虽然没敢去尝试,但一定都在心里幻想过。
当天晚上,几位得到盛情款待的修士就在城中住下,其中一个应姓之人,住到了城北卖花糕的古家。
“娘。”小女孩从被窝里探出头,看到外屋还掌着灯,“爹爹要和那位叔叔聊到什么时候啊?”
李氏叹口气:“你爹从小就痴迷这些东西,现在好了,终于遇到个志同道合的人了,我看呢,不聊到天明是不会罢休的。”她摸摸小女孩的头,“菲儿乖,你早点睡。”
“嗯。”菲儿揉揉眼,迷迷糊糊地又睡了。
第二天,她是被吵醒的,爹娘在房间里吵得面红耳赤,还把东西摔得叮叮哐哐。
“你已经决定要跟着那帮人去仙府修炼了?你就这么抛下我和菲儿不管了?”
“怎么是不管呢?等我修炼了一定的功法之后,我再回来接你们!应仙师说了,有很多世家大户会专门豢养修士当门客,帮他们捉妖除魔,郑霁风待过的那个仙府就是一个大户特地开辟出来给修士修炼的!要是当上了他们的门客,不愁吃不愁穿,捉妖除魔还有钱拿,到时候我赚到了钱,就立刻寄给你们!”
“你就这么相信那个姓应的话?你就这么自信你可以修炼成功?”
“云灵山派可是鼎鼎大名的修仙门派,他们说的话你也不信?再说了,郑霁风那种弱不禁风的臭小子都能修成一派掌门,我为什么不可以?”
……
李氏和老古吵了一整天,终是拗不过。
傍晚时分,几乎所有人都聚集在城门口,城里的男人都整装待发,誓要去仙府做下一个“郑霁风”,城里的女子带着孩子,留在家中,盼他们修成归来。
菲儿仰着头,懵懵懂懂地问:“爹爹,你会很快回来的?”
“当然。”男人的大手揉上她的发顶,“爹爹最喜欢菲儿了,一定会回来接菲儿的。”
可是他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
整整一年时间,杳无音讯,别说他信誓旦旦要赚的钱了,连封家书都没有。所有离开无忧城的人都是这样,无一例外。
李氏一咬牙,决定联合城中剩下的其他女子,一起去仙府寻人。
她们按照之前那几个修士所说的地址,背井离乡前去寻找自己的亲人,终于在半个月后,来到了那座所谓的仙府。
一座仙山中的洞府。
她们走进洞中,起初通道狭窄光线幽暗,渐渐的,前方传来隐隐喧闹声。
狭长山道的尽头是一扇镶金嵌玉的拱形门,李氏带着菲儿走在最前面,把门一推,彻底惊呆了。
眼前不再是怪石嶙峋的山洞,而是纸醉金迷的温柔富贵乡!
光洁的玉石铺满了整条长廊,冰肌玉骨的美人赤足踩在玉石上,来来往往进出各个厢房。她们端来色味俱佳的珍馐和芳香绵甜的美酒,又将客人们腻了的没动过几次筷子的银盘端走,偶尔有几人迎上李氏等人的目光,微微一笑,美得令她们也有些恍神。
来自无忧城的女子们走过长廊,但见两侧厢房都是房门虚掩,厢房内穷奢极侈,各色珠宝将美貌舞姬环绕其间。奢靡的乐曲绕梁不绝,与那些醉人的熏香在空气中缠绵悱恻,似要把人酥化。
而里面纵情享乐的客人——
赫然就是一年前离开无忧城的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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