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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邻居。
一个是我师父,另外一个还是我师父。
——《入睡的必要条件》
霍承司坐在椅子上,没动没说话,在秦劲弯腰摘他眼镜的时候,他手里握着一把叉子,没有一秒停留,快准狠地朝他眼球插过去。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霍承司再狠再快,也没有常年习武的秦劲动作快。
在叉子离他眼球一寸距离时,秦劲的左手扼住霍承司的手腕,右手不知在何时捏碎了眼镜片,锋利的玻璃早几秒抵在了霍承司的喉咙上。
一切发生在瞬间。
如果不是秦劲,但凡换一个人,霍承司手里的叉子,早已经插进对方眼睛里。
而秦劲也明白,如果没有扼住霍承司的手腕,他不惜自己的喉咙被玻璃片刺穿,也要把叉子捅他眼球上。
霍承司是条疯狗。
他不怕死,不怕疼,不怕流血。只怕对方不死不疼不流血。
完完全全的疯狗。
秦劲心想,如果霍承司以前真的是江眠的狗,怪不得江眠会把他扔了。被他咬一口,狂犬病发百分百死亡率。
霍承司座位旁的江若熙,这时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尖叫不止。
空姐过来,被眼前的一幕吓到:“先、先生?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
飞机一旦起飞,机身颠簸,这两位现在手持凶器对峙的架势,不死也得残。
秦劲和霍承司谁都没有动。
秦劲看着霍承司的眼睛,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摘了眼镜后,什么也看不清,所以才拿叉子扎他。不然,没道理无缘无故攻击他。
于是。
秦劲开始自我介绍:“我叫秦劲。秦朝的秦,力量的劲。”
霍承司死死盯着他,眼神杀他千万遍。
秦劲无动于衷,安抚发狂的狗狗一般,试图安抚他:“我喜欢种菜,也喜欢练拳。你喜欢什么?”
霍承司恨不得把他的舌头割下来,泡进福尔马林溶液里。
但是他在座椅上坐着,秦劲弯腰站在他面前,高度和力量上来说,他就输了一大截。
霍承司看着秦劲的眼睛,突然神经质地笑了声,说:“我喜欢江眠。”
秦劲:“……那不行。”
秦劲看了眼他旁边哭泣尖叫的江若熙,义正言辞道:“你重新配副眼镜再看看,你旁边这位小姐,才应该是你喜欢的主人。”
霍承司放声大笑,笑得喉咙颤动,带起抵在上面的玻璃片,喉咙很快显出一条细细的红线。
秦劲蹙眉,拿开玻璃片。
这时。
空警过来,询问情况。
秦劲松开霍承司的手腕,顺便抽走了他手里的叉子,自我理解地跟空警解释:“霍先生没了眼镜,看不清,不知道把我认错成了什么,情绪有点激动,现在好了。”
他刚刚提醒了霍承司,他的主人是旁边的江若熙,霍承司听到后,开始狂笑。
认回了主人,一定很开心吧。
不用谢。
“我弄坏了你的眼镜,会赔你一副新的。”秦劲说,“拿好我给你的名片,去店里报我的名字,不用给钱。”
霍承司笑得癫狂,不知道有没有听到。
江若熙哭着跑下飞机。
秦劲:“?”
霍承司这条狗,怎么又被主人抛弃了?
段句这个时候过来,看到眼前的场景,懊悔为什么自己要落下一件行李,不得不拐回去拿,从而错过一片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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