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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长庚心里为小李氏点了个赞,心说总算有机会去外面好好看看这个世界是怎么样的了。
刚要跟过去,被小李氏连忙拉住。
“好歹也是去你二爷爷家,娘给你换身新一点的衣服,不能让人家嫌弃咱。”
换了一身月白的棉布薄袄子,虽然洗得微微发白,但穿在面皮白净,五官清秀的小长庚身上,怎么看怎么让人喜欢,让小李氏满意不已。
临出门前,小李氏还往他怀里塞了一块鸡蛋糕,蒸得蓬松暄软,韧性十足,凉了也十分好吃。
方万英携着两个小童上路,中途碰到不少村民,看见方启明和方长庚都忍不住逗弄,连声夸两个崽子长得好,让方万英喜得胡子都翘了起来。
从云岭村去永镇需经过一条曲折的山路,方长庚两岁多时曾经跟着方大山去过镇上一趟,虽然是方大山把他放到背篓里走的,但他又不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的两岁幼儿,对于周围的环境还有几分印象。
约过了一个时辰,爷孙三人终于到了镇上。
方万明家里富裕,住在永镇的闹市区,要穿过一条两边都是商户的长街,行人来来往往,小摊贩高声吆喝,十分热闹。
方启明不管走了多少遍,只要经过这里就会东张西望,看着各色小玩意儿和特色小吃流口水,要不是他怕方万英,早就跑过去仔细看了。
方长庚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在别人眼里似乎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其实是真的不感兴趣,因为实在没什么特别的,都是小孩才会喜欢的玩意儿。
方万英指了指卖木陀螺的小摊,问方长庚:“长庚,想不想要这个啊?”村里不少孩子有这东西,倒是从没见过长庚玩。
方长庚摇了摇头。
方万英微微讶异,又指着扎着冰糖葫芦的稻草垛子:“那这个呢,冰糖葫芦,酸酸甜甜的,长庚要不要吃?”
方长庚照例摇头。
方启明见他这样,顿时觉得十分心痛。
他故作正经地对方万英说:“爷爷啊,长庚他没见过这些,你买了让他尝过他就知道多好吃了。难得来镇上一趟,不吃多可惜啊。”
方万英瞅他一眼:“你就记着吃,念了这么多年书,一点长进都没有。”话虽这么说,方万英还是心情不错地上前买了一串糖葫芦,花了两文。
方启明满脸喜色地接过糖葫芦,先递到方长庚嘴边:“弟,这个可好吃了。”
方长庚不爱吃甜食,但方万英笑呵呵地看着两个小孙子,方启明又是一副非要投喂他的模样,只能咬了一颗,下一刻就被酸得皱起了五官。
方启明一边大笑一边提醒他:“里面有核,别噎住了!”
方长庚僵住,我还能不知道里面有核!
三个人走着走着,折入一个相对僻静的巷口,远远就听到清脆嘹亮的读书声,不用看都能想象出一群小少年持着书摇头晃脑的样子。
听方启明说,他们平时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读”书,必须大声朗读出来,才能加深映象倒背如流。像方启明这个年纪以及文化程度,还没到夫子讲解书本的时候,每天从早到晚就是背书,也难怪方启明觉得痛苦。
到了门口,只见眼前白墙黑瓦,红漆木门紧闭,方万英上前敲了敲门环,就见一个门房过来开门,看见是方万英,十分客气地把他们迎了进去。
正对着大门的厅院里,书声琅琅,四列五排桌案前齐刷刷坐着一群十余岁的少年,顶着两个小发髻,衣着整洁,后背挺得笔直,十分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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