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尘烟滚滚,旌旗遮空。
老顶山下的空地上,北莽铁骑来到战场。
八千重骑,人马俱甲。
这些重甲骑兵,都是莫萨尔王子军中精挑细选的勇士。头盔上插着翎毛,面甲只留着几道观察孔。手里端着一丈多长的点钢长矛,腰悬弯刀,一个个身材魁伟,威猛凶悍。
另有两千轻骑,轻捷彪悍。
只穿着轻便的锁甲和皮甲,头盔的视野也很大,背着复合弓,马匹两侧各挂着两个箭囊。
杀气直冲云霄,就连空中的飞鸟似乎也被这股气势震慑,嘶鸣着远远避开。
一面大纛,迎风飘扬。
大纛之上,绣着一个面目狰狞的狼头,令人不寒而栗。
甲片哗哗作响,铁骑左右分开。
北莽大王子莫萨尔,身披黄金锁子甲,腰悬弯刀,在一众骄兵悍将的簇拥下,昂挺胸,霸气纵横,立在阵前。
军师苏赫一身黑色的宽袍,只穿了一件皮甲背心,手持羽扇,站在莫萨尔身边。
“大王子,老臣还是有些担心。这八千重甲骑兵,乃是您麾下最精锐的勇士,安身立命之根本。秦云的战术尚不清楚,贸然出战,总是有些不妥。”
苏赫有些不安,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军师,秦云小儿的底细,本王子早就一清二楚了:只有三千禁军精锐骑兵,尚可一用。两万多守兵,守城守营尚可,野战并不擅长。十余万各门各派助战的江湖人士,乌合之众,号令不一,更是不值一提。况且大凉步兵的弓弩,射不穿北莽重骑的护甲,有何惧哉?”
莫萨尔呵呵一笑,信心十足。
莫萨尔的身边,十几员心腹猛将纵马上前。
“大王子,您只管下令,我们把大凉太子的走狗们碾成碎片!”
侍卫统领蒙克,咬牙切齿,目射凶光,手持大刀,恨不能立刻就去砍下秦云的级。
孟和、孟尤兄弟骑在战马上,各持兵刃,也是跃跃欲试,斗志高昂。
还有两员大将,是莫萨尔从定州守军中紧急调过来的,名叫狼谭、狼先,均有万夫莫敌之勇。如此阵容,对付秦云,可谓是杀鸡用宰牛刀了。
哲别身披锁甲,面色阴郁,冲莫萨尔王子拱手。此次他将功赎罪,负责两千轻骑兵的袭扰,目标是打乱秦云军阵的队形,为重骑兵致命一击做好铺垫。
“哲别,前者凉州围城战,你箭下放走了大凉太子,才给我北莽大军带来了无尽的麻烦。如今决战,勿要让本王子失望。”
莫萨尔的语气阴森森的。
哲别默默点头。
哲别的心中,对秦云的敬意大过敌意。本想劝大王子莫萨尔略作让步,化干戈为玉帛,各守疆界,可是想到莫萨尔刚愎自用的个性,还是住口了,以免遭祸。
又见随军大巫,披头散,身披皮袍,鼻青脸肿,手持法器,来到阵前做法,手舞足蹈,嘴里念念有词。
“长生天庇护长生天保佑斩杀秦云踏破大凉城池”
声音沙哑古怪,如百鬼夜哭、夜枭啼鸣,仿佛是来自长生天永恒的诅咒。
战鼓声声,凉风猎猎。
莫萨尔的对面,旌旗飘扬,秦云的一万兵马也出动了。
一面象征太子的旗帜迎风招展。旗帜上的金龙张牙舞爪,栩栩如生,霸气十足,几欲冲天而起。
鼓角声中,只见太子秦云腰悬宝刀,身披鳞甲重铠,猩红色的战袍迎风飘舞,胯下踢雪乌骓马也披着马甲,出现在阵营之前。
他的身后,一万大凉精兵缓缓迎了上去,与北莽大军对峙。
除了少数骑兵之外,秦云的阵营,竟是以步兵为主。
莫萨尔咬牙切齿,一脸冷笑:“秦云这厮,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骑兵对撼,无论如何不是我北莽铁骑的敌手,也开始做以步制骑的迷梦了?”
“大王子,未可轻敌”
军师苏赫心里老是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哼,驱羊斗虎,可笑至极!”
莫萨尔的眼睛里满是嗜血的渴望。
袁战老将军带着三个义子,各持兵刃,立在大凉军队阵前,神色严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