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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安森做了哪些让人无法理解的事呢?
程朗还真是好奇啊!
贺霖见他眼眸闪着兴味,笑着列举:“嗯,陆安森这个人虽然孤僻,但不是宅。相反,他很、很喜欢……”他皱起眉,思索着合适的措辞,“他喜欢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程朗万分惊讶。
“是。离家出走。”贺霖一边点头,一边继续说:“不是那种属于小孩子的叛逆,而是有计划、有目的的出走。我记得那时候他才8岁,一个人背着个行囊就走了,那一次,他消失了整整半个月。要不是他留了书信,估计会把陆家父母吓死。不过,饶是如此,闹得也挺大。陆家报了警,还登了寻人启事。”
程朗听得津津有味,像是在听一部传奇的书,不停追问:“还有吗?他还做其他无法理解的事吗?”
贺霖陷入沉思,在记忆深处翻找那些新鲜的事。良久,沉声道:“陆安森看着沉默寡言,还冷着一张脸。但是,他似乎天生有种悲天悯人的心肠,很喜欢和流浪汉为伍。他十四岁那年,举办了个生日聚会。当时,参加的都是些流浪汉。听说当时载歌载舞,很是热闹。”
像是那人会干出来的事。
离家出走,是在追逐自由。
与流浪汉为伍……又是在体验什么呢?
程朗想的入神,又听了一些关于陆安森的小八卦,什么他是个小天才,记忆力特别好,什么经常逃课,但是,成绩依然顶呱呱,大抵是学霸级的存在云云。
程朗全程听得兴致高昂,可惜,母亲大人大驾光临。
程岚端着两碗豆腐脑,热情地招呼儿子用餐:“来,程先生,程小姐做了你最喜欢吃的豆腐脑哦。香喷喷的,闻着就要流口水了。”
程朗收回神,看着放到茶几上的两碗豆腐脑,含笑夸奖:“程小姐今天太给力了,晚上主食想吃什么?程先生任凭差遣。”
他说罢,拿着饭勺舀了一口豆腐脑,入口即化,软软滑滑,还是童年里的味道。
程朗这人念旧,每每心情不好,吃了豆腐脑准好。
为什么不好呢?比起以前的穷苦日子,现在的生活就是人间天堂。
人在做,天在看。做人要知足,不能无病呻、吟惹天烦。
程朗吃了一碗豆腐脑,剩下一碗被贺霖抢着吃了。占有欲爆表的男人,其实很不爽自家爱人给别的雄性动物洗手作羹汤。即便是亲生儿子也不行。
程朗望着狼吞虎咽喝豆腐脑的男人,笑意在眼里闪现。很好,越在意越好。一个深陷在爱情中的男人总要幼稚点、热烈点。
“程小姐也去盛碗豆腐脑?这是暖胃小汤,各位还想吃什么?我来做。”
机会难得,贺霖一边喝豆腐脑,一边预报菜名:“西湖牛肉羹、麻辣鸡翅、东坡肉……”
程岚拍了下他的肩,不乐意了:“大晚上的吃这么多干什么?程先生,别听他的,给我做点糕点就好。嗯,就是你最擅长的那种好多花朵聚在一起的蛋糕。”
贺霖搁下碗勺,长臂一伸,把人往怀里一捞,紧紧抱着,继续为美食做斗争:“阿朗,听我的。难得今天人多,吃顿好的热闹热闹。”
程朗:“……”
他是二口之家,没道理多了个他,就人多了?
还真是会给自己长脸啊!
程朗心里吐槽了会,就去厨房了。多亏了今天他心情好,一展厨艺,也没什么。
厨房很快传来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
很有规律的节奏,像是在搞击打乐。
客厅里,程岚陪着男人腻歪了会,娇羞着逃去了厨房。她也没有动手帮忙的意思,而是轻手轻脚拿着手机偷拍。
嗯,机会来了,录了儿子下厨的视频,狠狠打孙老妖精的脸。
当然,她心想事成了。
孙瑛是在晚上十点刷朋友圈时,刷到这条说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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