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经过这件事,他知道闻笙其实挺大方的,这让他对拿东西换捕鱼方法的事又心动了两分。
煎饼快要做好的时候,沈厌等人回来了,他们今天也收获颇丰,除了各种药材,闻笙还看到不少人采摘了很多野山葱等调料,她笑笑也没说什么。
出去采药的人一回到部落里就闻到了那浓郁的鱼香,采了一上午药,早上就没吃饭,此刻饿得前胸贴后背,那香味香得他们眼睛都蓝了,口水不停地往下流。
看着一个个好似饿狼一样的族人,乌达狠狠咳嗽了一声,都注意点,别惹得贵客不高兴了。可别怪他没提醒他们,谁要是得罪了贵客,他一定让他好看。
那些人缩了缩脖子,把药材放好,回自家的帐篷吃饭。
只是自家又做青稞饼,刚闻到那么香的味道,现在再吃这青稞饼,简直味同嚼蜡。
沈厌洗了手,闻笙问他今天收获如何,闲聊了两句后,招呼他吃饭。
那么大一个鱼头,他们三个人肯定吃不完的,而且肯定要让部落里的人尝尝这鱼,让他们知道鱼好吃,他们才肯拿东西来换捕鱼的方法,于是闻笙盛了够他们三个人吃的鱼以后,就把剩下的鱼给了乌达,让他给部落里的人分分,让大家都尝尝这鱼。
很快,部落里的人就分到了一块裹着汤汁的鱼。鱼肉很香,很细嫩,跟牛羊肉完全不一样,他们小口小口的吃着,最后连汤汁都舔干净了,仍然意犹未尽。
尤其是乌达,他比较精,看到闻笙盛了鱼头,却没要鱼肉,他猜测鱼头更好吃,等分肉的时候,他把仅剩的鱼头放到了自己碗里,那白白的颤巍巍的果冻一样的胶质物,一入口,他感觉仿佛飞到了天上,那一刻,他眼圈都红了。
这才是人活着的意义吧!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他一口煎饼,一口鱼,吃得痛快又心酸,他前几十年,都过得什么日子啊?再想到以后如果每天都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鱼,他坐不住了。
下午的时候,部落里的人又聚集到乌达的帐篷里,这次他们都倾向于跟闻笙交换捕鱼的方法了,只是该拿什么换,还不确定,还要看看这捕鱼方法到底好不好用。
傍晚的时候,兰香的渔网编好了,乌达连同部落里所有人跟着她一起去河边,想看看这渔网好不好用。
到了河边,兰香没先撒网,而是把早上又放回河里的三个鱼筌拉了上来。
这奢延河物产丰富,不像现代的江河都过度捕捞导致鱼十分少见,这里的鱼很多,三个鱼筌拉上来,虽然没有早上那么大的鱼了,但也给了众人一个惊喜,每个鱼筌里都有四五条鱼,加起来足有好几斤。
乌达看着那些活蹦乱跳的鱼,心里已经开始算账了,一个鱼筌,早一次,晚一次,一天大概能抓到三斤鱼,三个鱼筌就是九斤鱼,如果再多做十五个鱼筌,他们部落里每个人就能吃饱饭了,或许真的不用再迁徙去别的地方了。
兰香把那些鱼用水草串好,站在岸边,将渔网抛向河里。
傍晚,红色的夕阳斜照在河面上,波光粼粼,那网在空中散开,就像开了花。
闻笙也是第一次现实中见到人撒网捕鱼,兰香的身体看着纤瘦,却能将网抛得那么远,那么圆,让她不由得感叹。
乌达等人更是看得目瞪口呆,眼见着那网落入水中,溅起满河碎金,他们才回过神来。
兰香开始收网了,“来帮我一下。”她突然说。本来她是不用别人帮忙的,可是这一网好像捞到了太多鱼,太沉了,她就有些收不回网了。
乌达等人立刻上前帮忙,几个男人,那力量没得说,三下两下就把渔网扯了上来。
等到渔网上岸,所有人都眼睛瞪得像铜铃,好多鱼啊!只见渔网里密密麻麻全是鱼,足有几十条,而且每条都很肥,大的筷子长短,小的也有手掌大。
“这,这……”乌达“这”了两下,也没说出句完整的话,这鱼这么好捞吗?
刚开始河里的鱼没人捞,当然是好捞的,等捞得人多了,捞得时间长了,就不好捞了,就像当年的北大荒,“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物产那叫丰厚,可是后来又怎么样呢?什么都没有了。
闻笙心里清楚,不过却没说。以乌达这个部落的人口来说,还不用担心这件事,这条奢延河够他们吃的了。
兰香趁热打铁,又下了两网,每网都收获很多鱼,看得众人合不拢嘴。
“这是什么东西?”乌达等人帮忙收拾网里的鱼,一个人看着网里一个奇怪东西问。说完,他还想伸手戳一戳那个东西。
闻笙看到却吓了一跳,赶紧说:“别戳它,小心手。”
那人吃了一惊,想收回手指却已经晚了,那东西伸出头来,朝他的手指咬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
小说简介综原神今天也在努力学习人类作者稻草人麦子文案面对不可名状的深渊,即将崩坏的宇宙意识将心脏和躯壳从自身分割开,去体验文明的发展,以期寻找破解之道。贵金的心脏,以力量的存在与提瓦特大陆的原初之人立下契约,成为引导人类的神。虚无的躯壳,毫无力量,浑浑噩噩飘荡在星际间不知多久,最终封印了自己的神性,在名为地球的人类社会成...
十八岁那年,她鼓起勇气表白了。那是外公的养子她的小舅舅,大了她十岁。昏暗的包厢中,男人被众星捧月地围在中心,深邃的眸中闪过一抹讶色。他漫不经心地放下酒杯,走到她面前,将她攥紧衣角的双手温柔地放在掌心。心脏如擂鼓震响。他轻笑的一声好啊,令她喜极而泣从此沦陷四年。然而那天当高烧不退的她,路过书房时撞见令她浑身发寒的一幕。...
不就是吐糟了一句男主太渣嘛,竟穿成了书里同名同姓的痴情女主!曾柔表示她的剧情她作主!她要逆转人生,让渣滓男主见鬼去!从此一路开挂,男主变炮灰可是那18线男配追着她不放,到底是几个意思?韩先生男主不喜欢,何妨换个男主?曾柔不,我的理想是世界和平!简言之,这是一个穿书后虐恋变甜宠,男主变炮灰,路人甲变男主的爽文。...
母亲死后,明因才知道他不是小灵镇的贫困户,而是江城明家的真少爷。他从小镇忐忑又期待地回到自己真正的家,却发现他早就融不进去了。父母更加在意养了17年的明珏知,他看起来天真烂漫,即便是假的,所有人也都偏爱他。明因与这个家格格不入,他失望过,但得不到的他不会强求。除了徐泊衡或许是因为那天他安慰明珏知的声音太具有蛊惑性,明因站在病房外,心中不堪的执念疯涨。他望着那个人的背影,无法抑制地想他想要这个人注视自己,想要抢夺他唯一的偏爱。可惜月光难摘,明因想尽一切办法接近他,却屡屡碰壁。他失望又不甘心地想,明明我本就应该站在你身边。直到一次聚会,他在KTV外看见了徐泊衡的车。明因心情恶劣,上前挑事又来接你亲爱的竹马弟弟吗?徐泊衡却点着烟,眼神透过朦胧的烟雾看向他我来接你。*再次睁开眼,徐泊衡回到了完好如初的曾经,他第一时间去见了明因。望着那张久违的无时无刻不在折磨他的脸,徐泊衡手抖得几乎捏不住烟,却冷漠又疯狂地想这一次,我决不能决不能再放他离开我身边。倔强青铜浑身尖刺受x傲慢冷漠疯批攻阅读指南1攻重生,且发疯。2我喜欢的酸甜口,可能部分情节狗血3双c,始终1v14假少爷人不太行5不是追妻火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