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淮北的街道人山人海,各处商铺都是闯南走北的商贩,你可以在这里淘到奇珍异宝,也可以被骗得倾家荡产。
涟漪和小柏一路各种买买买,涟漪又买了不少布匹,连西洋的纱布都买了不少。当涟漪想去地摊市场淘宝时,涟漪被街头的一个地摊小贩吸引了目光,准确的说是被他出售的东西吸引住了,那一粒粒金黄饱满的颗粒,在她眼里那简直是一颗颗金豆子。
“老板,请问这些怎么卖?”涟漪指着那一大麻袋的玉米种子。
“小姑娘识货啊,这个叫什么我也不知道,反正是比波斯还要遥远的国家的物种,肯定是好东西!”卖种子的是一个中年大叔,一双眼睛贼溜溜的,笑得像朵菊花。
“这一麻袋我全要了,多少钱?”
“十两。”
“那算了!”涟漪拉着小柏转身就想走。
老板:“……哎,别走啊!八两...七两...五两,不能再少了!”
涟漪很爽快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涟漪抱着这一麻袋的玉米种子,像抱着自己的亲儿子。
“姐姐,这是什么种子呀?我们要种什么?”小柏看着自家姐姐走路都在飘的样子有些好奇。
“我们种得不是庄稼,是未来!”
小柏:“……”
两人又在淮北玩了两天,就包袱款款地踏上回家的路。这一趟的旅程过后,小柏脸上的笑容比以往更纯粹,眼神也清明坚毅几分。
涟漪和小柏回到杨柳村已经是二月下旬了,他们整整旅游了二十天。而村民看着涟漪两姐弟满载而归,都是满心的羡慕,有些人命就是好,救了个大人物就富足一生,羡慕不来。涟漪给王婶子等人都准备了礼物,都是一些西洋的布匹和吃食,算是旅游特产。
而苏离也知道了涟漪姐弟出行已归,而她现在生意做得不错,她已经在镇上开了家专卖鸭血粉丝汤的饭馆,颇受欢迎,冬日润肤霜的生意也红红火火,就准备要开酒楼了,最近又在建新屋,她忙得是脚不沾地。
涟漪回到家,就规划了下自己的田地该如何分配耕种。几天后,涟漪托奚玦给她带的东西已经送到了,是几马车的葡萄藤,还有三大麻袋的玫瑰花种子。这还是橙橙亲自给送来的,橙橙又蹭了一餐饭才走,走之前还顺走了她不少肉干和酒。
涟漪请了三十几个长工,都是十里八乡比较老实干活也踏实的人。因为她要开垦整座山,松土润土都费时费力。涟漪给的工钱高,每天包早餐和午餐。早餐是松软的大肉包子和米粥,还有豆浆,午餐一荤两素,算是顶好的工餐了。故而,不少人都争着干。
山上的地和山脚下二十几亩的地都开垦好了,涟漪将奚玦送来的葡萄藤移植到山上,看着种满葡萄的山头,涟漪满意地笑了。
涟漪之所以要亲自栽种葡萄,是因为她当真看不上那些野生的酸涩葡萄酿出来的低档次葡萄酒,她让奚玦寻来的葡萄品种多样,品丽珠,赤霞珠都有,这种葡萄酿出来的葡萄酒才是极品。
而这是时候的玫瑰花都是从海外传过来的,此时的叫法不叫玫瑰花,而叫火叶花。涟漪拿到种子的时候第一时间就做了催芽处理,之所以种在山脚下是因为这里遮光性好,土壤比较疏松,利水性好,适合玫瑰的生长。
已经是三月中旬了。春天是个□□的季节,啊呸!是个耕种的季节!!涟漪开始席地瓜苗,选用一些质量好的地瓜,采取高温育苗的方式,因为地瓜并没有多少,满打满算只够种一亩地,但是涟漪并不在乎数量。
种完地瓜后,涟漪将催好的玫瑰花种子种下,因为玫瑰花用种子种存活率低,最好是采取扦插苗或者分株种植。涟漪花了很大心里在种子的催发上,对这片玫瑰花田也是煞费苦心。哪怕今年的收成不会太好,育了苗,有了植株,明年她就能弄个玫瑰庄园。
涟漪还有一百二十亩的良田,涟漪打算种一亩地瓜,玉米种子涟漪有五十斤,都不是精选的种子,满打满算只能种二十五亩地,剩下九十四亩地涟漪打算都种春小麦。
地瓜席好苗之后要播种了,因为没人种过地瓜,涟漪要手把手教,但是长工们都是庄稼汉子,一辈子务农,对这有着天然的领悟力,种植的过程还是很成功的。
种完地瓜种春小麦然后是玉米。涟漪虽然请了不少长工,但是原主杨涟漪和小柏都是庄稼人,涟漪还是希望小柏铭记农民的艰辛与不易,让他珍惜每一粒粮食,所以涟漪带着小柏也下田种地了。
涟漪扛着锄头,内心默默腹诽,这次是种田,该不会到下个位面要扫大街,下下个位面要去掏粪?等她功德圆满成神之后,估计她真的是无所不能了。而小柏扛着涟漪给他做的小型锄头挥汗如雨,吭哧吭哧地干得很卖力。
当涟漪所有的田地够耕种完之后,已经是四月中旬了。涟漪狠狠松了一口气,她望着她的百亩良田,望不到边际,种了满满的粮食,不,是希望!豪气顿生,想象着丰收的场景,第一次觉得做个地主是多么爽快的一件事!
涟漪看见女主的房子已经完工,高强大院的青砖大瓦房,四进的大院落,带着点现代气息,却不让人觉得违和,有种大气厚重之感。
涟漪不服气,她也盖房子!!于是涟漪麻溜地回家画设计稿,特么的她首先要改善的是厕所,她受够了用恭桶的日子!!还有浴室,还有她和小柏的书房,她的制药室和实验室。
村里人对涟漪的阔绰都渐渐麻木了,不少人在猜测她救的那个大人物到底给了她多少报酬?虽然很是让人眼红,但是他们也因为涟漪得到了不少好处,而且涟漪这段时间请的长工都是请的村子里的人,不少还想着靠涟漪赚钱的人就算内心戏多,也不敢明着得罪涟漪姐弟。
涟漪的新房子建在她买的那座山下,就在玫瑰花地旁边的空地。也是四进的院子,因为涟漪设计得有些复杂,村子里建房最好的一把手都无法办到,涟漪只好给奚玦写了信,问他要一个好的户工。
奚玦收到信时,内心是欣喜的,就好像小时候母后亲自为他下厨时,那种期待的感觉,虽然他吃完后吐了半夜,但是却甘之如饴。而当他看到信中的内容,很简短,就是问他借一个手艺好的户工......没一句多余的话,这感觉比他吐了半夜还难受。
而当他看到信的背面时,顿时忍不住扬起嘴角,所有的不愉都烟消殆尽。涟漪画的是她的大头卡通画像,萌哒哒的大眼灵动得好似在透过纸张看向他,嘟起的嘴唇想在向他索吻,又像给了他一个飞吻,傍边还有一句话:收好了,这是媳妇给你的么么哒。
他不知道么么哒是什么鬼,却莫名有种羞耻感,耳根子都红了,这上扬的嘴角和周身洋溢着情窦初开的气息,都昭示了他的好心情。这让一众下属都莫名的看着自家满脸春意的主子,内心忍不住腹诽,春天果然是个荡漾的季节。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下本开八零大美人错嫁大佬本文文案(明晚十一点爆更)姜秀穿到一本年代文里才知道,她竟然有四个老公! 姜秀是个晚癌患者,时日不多的她忽然有一天被系统绑定,让她穿到一本名叫前途的年代文里,这本书讲男主是地主家,成分不好,遇到改革初期去了南方,经过自己的奋斗最后成为商业大佬的故事。 而男主身边有一个陪伴了他五年的女人,正是因为这个女人的默默付出和陪伴,他才能走上人生巅峰。 但这个女人一生命运坎坷,在认识男主之前就有过三任丈夫,后来她和男主结婚,在男主成为商业大佬后又一命呜呼了。 系统原主觉醒了纸片人意识,无法接受自己的一生,频繁自杀,你的任务是穿到书里,代替原主走完剧情,任务完成,奖励宿主一个健康的身体和一笔丰厚的奖金。 姜秀我接受! 系统我会把你传送到原主和男主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剧情里,你关了小吃店回家,路过巷子正好救下受伤昏迷的男主。 姜秀欣然接受,结果一睁眼,还没看清周围环境,身上就传来一阵撕裂的疼痛!更糟糕的是,她身前还有一个男人! 姜秀咆哮你这是给我干哪来了?!! 系统 抱歉,机器出故障,把你传送到和第一任丈夫新婚洞房这天了,你需要按照书中剧情正常走下去遇见男主,如果越过剧情提前寻找男主,则任务失败。 姜秀!!! 所以! 她要经历三任丈夫,才能遇到男主?!◎放飞自我的xp文,自割腿肉,女非男全c,女主会结四次婚,阶段性1v1,会有大量雄竞修罗场戏份,不好这口的宝子不要勉强~◎女主有事业线,苏甜大爽文,不憋屈完结文1七零炮灰小寡妇2七零美人错嫁军官3和小叔叔穿回五零年代4年代文大佬的炮灰寡嫂觉醒了预收八零大美人错嫁大佬文案姜楠穿书了,穿到了改革开放的八零年代。 好消息有爹有娘,吃喝不愁。 坏消息爹不疼娘不爱,还要把她联姻嫁给原书里的顶级渣男。 她连夜给穿书过来后一直通信的笔友写了封信。 信里只有几个字你敢娶我吗? 没多久,笔友回信你敢嫁我就敢娶。 下面附带一串地址和联系电话。 姜楠连夜收拾背包,千里迢迢去找那位未曾谋面的笔友面基结婚。 八零年改革开放,霍峥凭借自己的胆识和能力,用了两年时间闯出一番天地,成了x市有名的商业大佬。 一次家庭聚会,他无意中看到弟弟落下的信。 信封没拆,寄信地址是x市。 霍峥鬼使神差拆了信,信上只有五个字你敢娶我吗? 霍峥眉目一沉,看向老实斯文的弟弟,怕他被女人骗了,也怕他耽误学业,为了彻底杜绝寄信人的心思,霍峥按照地址给她回了一封信。 你敢娶我就敢嫁 并附上自己家的住址和电话。 霍闻有个笔友,两人互相通信长达三年,但从来没见过面。 他对她唯一的了解只有一个名字姜楠。 忽然有一天,姜楠消失了,他寄出去的信件都石沉大海了。 后来,大哥要结婚了,嫂子和他消失的笔友同名同姓。 再后来,霍闻去大哥房里找他谈事,无意间看到了两封信。 第一封 寄件人姜楠 内容你敢娶我吗? 第二封 寄件人霍峥 内容你敢嫁我就敢娶(附带一串地址) 霍闻? 霍闻! 霍闻 他想破脑袋都没想明白姜楠为什么消失不见了,合着是他的亲大哥把人给拐跑了!文案定于202563,已截图...
网贷给主播刷礼物,他就一句宝宝?温晚时序完结文全章阅读是作者南上淮月又一力作,小说网贷给主播刷礼物,他就一句宝宝?,是作者南上淮月笔下的一部古代言情,文中的主要角色有温晚时序,小说详细内容介绍我是个恋爱脑,长得奇丑无比,月薪三千,住在地下室。原以为我就会这样孤独下去,没想到上天对我不薄,让我遇见了他。我和小奶狗主播网恋了,为他掏心掏肺掏空口袋。花光积蓄,甚至网贷为他刷礼物,只为他一句宝宝~他是我黑暗里一束救赎光,带着我走向幸福天堂。那知道天堂是地狱的另一扇大门。我意外觉醒神豪系统,从此恋爱脑华丽转身事业脑训狗师。男人?从此变成了姐挣钱的辅助工具!...
昆仑仙山,掌门殿。掌门威严又慈祥询问长生,你确定要为了娶你的师叔陆扶摇,把这颗洗髓伐骨丹让给合欢宗的沈济开吗?简单的一句话,击得温长生跪倒在地掌门爷爷,我不要陆扶摇了,我要修无情剑道!...
第一次见到凤倾仙,顾君临五岁。她一袭红衣,容颜绝世,冷傲而妖艳,顾君临觉得,这应该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她是妖族至尊,千年前被人族女帝镇压在小世界。顾君临,一个被属下献祭进来,拥有阴阳圣体的人族小孩,是她逃出生天的垫脚石。结果,养着养着,她竟成了顾君临师尊,舍不得杀了随着时间流逝,凤倾仙发现自己的情感逐渐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