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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书下午专门告了假,是有空的,所以这一顿饭他和孟秋泽连吃带聊也是不急不赶,等两人真正吃完,得是接近一个多钟头后的事了。
因为老同学一开始就说不沾酒,孟秋泽也没喝,但他依旧很传神地扮演出一个纨绔子弟酒足饭饱时该有的做派。
他懒懒散散地解开了西装的扣子,白色衬衣连同外套的袖口也都松开,袖子卷上去几公分,露出一截小臂结实薄肌的线条,以及手腕上那块看起来就贵的银色手表。
打眼一瞧,他整个人就跟被抽了几截脊骨似地,懒洋洋斜靠在椅背上,但又因为颈项修长肩背平直,哪怕是这种看起来坐没坐相、分分钟要被长辈骂没规矩的坐姿,他居然也能驾驭出一派悠然自得的矜贵。
当然,他那张英俊的脸和那双独特的桃花眸,在撑起这份倜傥不羁的气质上,同样功不可没。
加上他一身西式洋气打扮,出现在这人均不是长衫马褂就是短打布衣的古朴镇上,本就独树一帜,饭馆里的食客时不时也会向他看过来。祝书上次和他老同学重聚,就跟着被迫接受了一番目光洗礼,从觉得久违到如今已是习惯使然,波澜不惊了。
祝书记得,早在俩人还是同学一块儿念书时,孟秋泽就很容易成为人群里的焦点,现在他成年了,也不晓得又怎么进化了一番,反正只要他自己不想低调,就绝对享受全场瞩目。
而以他这身装扮和气度,连一根头丝都和“低调”二字搭不上边。
祝书在心里叹了口气,孟秋泽是来考察本地苏绣生意的,并有心要在未来从中分一杯羹,可他搞得这么高调,也不怕变成个行走的靶子,被心术不正的竞争对手未雨绸缪地按在哪个旮旯里给揍一顿,打得他这辈子都不想踏足本地了。
还好,自己应下了他的要求,之后会“帮忙”,他本人当个幕后老板,少在这儿露面也好。
“等会儿咱们去个地方。”祝书起身想去结账,以尽地主之谊,也不知孟秋泽什么时候已经抢先付完了钱,他回来就又想着,那赶紧替老同学把“事业”张罗起来——起码,今天就要迈出第一步。
孟秋泽自己也说,这边离沪城近,他来一趟不难,只是他后面“事务繁多”,分身乏术,不一定能常来。
祝书当然要趁现在自己能逮着人,赶紧把一些要跟他确定的事情都落实到位。
既然他在对方的软磨硬泡之下,赶鸭子上架地答应负责其在这边苏绣生意的中间环节,哪怕孟秋泽故意轻描淡写地说,只是要他“帮忙盯着一点”,但他只是念书多、做事多、拿钱少,又不是纯傻。
受人所托,忠人之事,既然自己点了头,那就不能随随便便应付了事。
“去哪儿啊?”孟秋泽问出这句时,整个人还侧靠在椅子上。
刚刚席间最后上的一道汤,是苏城有名的“江南第一汤”——鲃肺汤。
这并不是家常菜,也不是寻常人家会吃以及吃得起的东西,祝书这个本地人也是头一回尝。
用土鸡慢炖出的清醇高汤里,放了一堆色泽诱人的配菜:深瑰色的火腿片、白似玉的细笋丝、棕褐色的香菇块、以及几根晒干又重新泡炖透了的豌豆苗,滚得鲜汤越香妙绝伦,煮得鱼肉简直嫩如春蚕,衬得鲃鱼肝更是鲜嫩肥润。
即便是本来连说吃饱了的祝书,等舀了一颗鲃肺送入口中后,立刻又“抻”出了几分胃袋容量——实在是这鲃肺太美味了!
吃进嘴里的初时只觉触感绵软,仿佛含了一团凝脂,待舌尖微微用力卷压,腴润的膏脂便瞬间化开,鲜美的滋味顺着喉咙滑下,连带着五脏六腑都似被熨帖得舒服了。
“冷肝热汤”的特色吃法也很有意思,让这本来并不应季的一道汤菜,即使在时节与食材上都打了不小的折扣,还是鲜得人停不下筷箸与调羹。
孟秋泽喝了不少热汤,身上微微出汗,又有些爽快畅利,此刻甚至很舒服地随意抬起半只胳膊挂在椅子边,歪着头,散漫地扯了扯领带,对于祝书说要去个地方,他的态度也是无所谓的。
听他问了,祝书便说了个地名。
他捏住领带的指节微微用重了一分力。
“为什么要去那儿?”孟秋泽的语气还是很懒散,姿势也没变化,就连问话的口吻也仿佛只是顺口一问,好奇心都没多少似的。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刚刚听到地名的那一瞬,他的心也很重地跳了一下。
祝书提到的地名,是附近一处村乡,而这地方他虽没去过,却不可避免地记在了心里。
因为,那就是水清的娘家与前夫家所在的地方。
怎么会这么巧……
祝书随后给的理由倒是很正常也很充分,“那边有个方氏绣庄,放给附近绣娘的活儿给的价格一向公道,等收货验品时也不会故意压价。我有个表姐住得离那儿不远,就常常拿些活儿回去做,对他家的绣品档次以及长期工价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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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氏绣庄四个字,让孟秋泽眉心微微一跳。
那边姓方的大户就一家,家中产业多冠以方氏二字。
……那不就是水清前夫家的产业?!
就算他鬼使神差确实总也忘不掉她对他说的“有缘”,但他已对自己三申五令,不能动不动就再想有关她的事了。
他这两天卖力地东奔西跑,也是希望用更切实的忙碌填满自己思念的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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