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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吓得一跳,转身去看,却见沈月娇背着双手,摇头晃脑的背起诗来。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群燕辞归鹄南翔,念君客游思,断,肠。”
她读的正是那天章先生在她门前念的那诗,甚至哪里停顿,哪个字重音,她都念的一模一样。
章先生目光狐疑的打量着她,“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这说的是……”
她语气一顿,装傻摇头。
“不知道。”
章先生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
可转念一想,这诗是自己在沈月娇门前随口念出来的,当时只想着这诗说的是女子思念在远方的丈夫,是一缠绵悱恻,凄婉动人的故事。意境虽然优美,但是总有些不合时宜。
他轻咳两声,穿着庄稼汉的衣服,端的是教书先生的架子。
“你念这个干什么?”
沈月娇一哂,“你总在我耳边念叨,我一听就学会了。”
章先生不信,“我之前念了这么多诗,你就只记得这个?”
话音刚落,沈月娇就把之前他念过的那些诗都背了一遍。
一开始章先生浑不在意,觉得一个小孩子记性再好,也绝不会记得这些。可当沈月娇一字不差的念出那些诗句,他那双眼睛越来越亮。
“好好好,真不愧是榜眼的女儿。”
沈月娇悄悄松了口气,终于是忽悠过去了。
其实沈月娇根本记不得多少,但只要想着当时的情景,再依稀从几个字里猜出那一句诗,自然就能背出来了。
爹爹读书时她都在旁边听着,久而久之,那些诗句早就烂熟于心。没想到现在,这点记忆正好派上用场,甚至还能给他背出别的来。
章先生有些意外,拉着沈月娇又细问了些事情。
会不会认字?会不会写?读过什么书?又读到了哪里……
沈月娇一一告诉他,乖巧的与他刚才口中那个不开窍的大傻子判若两人。
章先生犹豫片刻,从自己的行囊里拿出纸笔,“来,给我写个字看看。”
他是教过世家子弟读书的先生,穿的可以破烂,但读书写字的东西一定得是最好的。光是一方墨砚,沈月娇就看得出,起码价值三四百两。
想起自己还有一块镇纸,他转身去取,等回头时,目光骤然凝住。
短短片刻,纸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字迹,不是孩童稚拙的描红,竟是工整峭拔的小楷。
一笔一划,筋骨分明。
“这……”
章先生喉头紧。
“这是你写的?”
沈月娇还提着笔,笔尖的墨汁快要滴下来了。
章先生忙把她的笔拿走,攥着那张纸,指节白。
听说沈安和练得一手好字,但也是因为那一手好字才落了罪。沈月娇只是个孩子,不知道自己有如此天赋,否则怎会被埋没在庄子里。
可惜是个女娃娃,要是个男儿,将来也可考科举,入仕途。
“先生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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