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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的时候是金毛在推我,看我没睁眼,还拍了我的脸几下。

我全身都没有一点力气,勉强挥手去赶他。他在那里笑,用力捏我的嘴。

“走开。”

我睁开眼,金毛那张笑吟吟的大脸就怼到了我面前,“劫后余生,”他说,“不庆祝一下?”

我觉得他肯定没憋什么好屁,我推他,叫他离我远点。他顺势把我拉起来,我抬起身子都费劲,喘了两声才坐直。

金毛就坐在旁边看着我,“不行,我还是很激动,”他咧着个嘴,明显还处于那种兴奋状态,“能让我亲你两口吗。”

我虽然已经没办法多思考了,但也没完全变成傻子,我很想说“你觉得我会答应吗?”,不过我实在是没力气,这么长的句子都让我舌头发颤,只能说个“滚”字。

他哈哈大笑,很响亮地亲了自己的手一口,然后往我脸上用力一印,把口水抹我脸上,在我打到他之前就溜了。

我又坐了一会,等他把马牵过来。马这么玩命跑了一段竟然还跟着他回来了,喷着响鼻站在他的身后。

“走吗?”

金毛伸手拉我。

走吧。

我回握他的那只手,让他把我拽起来。经过那块骨头的时候,我还踢了它一脚。

金毛一个劲的在笑,不知道笑些什么。

第31章驼毛

我们放缓了速度,慢慢地在草原上行进。

马慢慢地跟在我们旁边,我还是很累很困,走了蛮远都没有说话。金毛估计也不轻松,他说话的语速慢了,在和我说一些我们分开后的前情提要。

故事从他的视角讲起和我的视角完全不一样。在我的感受中是他突然消失了,而在他看来,是我突然间消失了。

开始他还能听见我的声音叫了他的名字,后来就什么都听不见了。他在原地转了很久,都没有发现我的痕迹。

这样两相对比下来,我认为确实我才是那个被转移走的人。金毛发现我消失了之后已经以为我没命了,他就按照着提示所在的地方继续往前走。

走了大约五六个小时左右,天越来越黑,他意识到马上就要入夜了。

入夜再在这个地方这样游荡应该是非常危险的,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做。金毛当时选择沿着一串马蹄印想找一个野马栖息的地方,动物往往比人类更加敏锐,这样休息的时候即便是遇到了危险,也能更及时地逃走。

他顺着马蹄印走了一段路,确实发现了一个野马聚集休息的地方。

但是那里的马全都死了。

野马喜欢聚居,体型大,性格也非常暴烈,蹄子能轻易踹死狼。在草原上成群的野马是没有任何对手的,光是踩都能把天敌踩得字面意义上肝脑涂地。

然而在金毛来到这里之前,这群野马刚刚经历了一场屠杀。

所有的、不同颜色的马尸随意地卧在绿草丛里,每一匹马的喉咙处都有一个明显干净的血口子。血放得太干净,乃至于伤口处泛着古怪的粉红与惨白。

杀死一头大型动物很难指望对方没有任何挣扎,这里没有血,也没有见到挣扎的痕迹,所有的伤口都像是同时造成的,这件事情必定发生在马群还未反应过来的一瞬间。就像这里在他来之前刚开了一个屠宰场,熟练的屠夫把它们的脖子都抹了,取了血之后就迅速地离开了。

金毛胆子大过天,看到了这种情况,他还继续走过去查看那些尸体。

走近的时候,他发现了更糟糕的事情。

蒙古人养马,基本上不会圈养在马厩里,有一种说法,蒙古马只需要放出去让它自由吃草,半个月查看一次就可以了。而为了避免自家的马和别家的马混淆,他们会在马屁股上用烙铁印上编码或标记,现在更多会用液氮冷冻烙印。

这些死了的马身上,就有这样的烙印。

一般这种情况人第一时间肯定认为这些马是家养的,但家养的马和野马区别还是很大的,金毛说我只要真正见过肯定能区分出来,这些没有任何被人驯化过的痕迹的,绝对是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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