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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阿椿刚走到正厅,就听见沈维桢说:“你的鞋袜放在哪里?我去打盆热水,替你洗一洗。”
阿椿立刻说:“不用不用,只是湿了一点而已。”
南梧州的女子不在乎赤足,但在京城,万万不能被男子看到赤裸的双脚。
更不要说,让沈维桢为她洗脚。
“看来秋霜的确在说谎,”沈维桢淡声,“一个满口谎言的——”
“就在你身后那个黑色柜子里,”阿椿立刻说,“我突然感觉到脚心又冷又凉,肯定早就湿透了,劳烦哥哥替我取来。”
沈维桢端了一盆热水来,又打开衣柜,寻找她的鞋袜;阿椿推开他的手,不愿被沈维桢碰到脚,她闷头,快速将双脚洗净,不敢看他。
“近些时日,你常去探望我母亲,”沈维桢说,“我公务繁忙,一时顾不上,辛苦你替我尽孝。”
“归根究底,夫人病的源头是我,”阿椿匆匆擦着脚,低头,“我不过是赎罪罢了。”
“她只是一时想不开,”沈维桢垂首,凝视她,“况你我本就无血缘关系,幼年也不曾以兄妹相称,如今相亲相爱,天经地义。只是她太想你做女儿,才会觉得别扭。”
阿椿嗯一声,只觉他今夜眼神十分奇怪,顾不得细细擦干双脚了,帕子丢进盆中,就要穿袜子——
沈维桢单膝跪地,握住她脚腕:“急什么。”
“哥哥!”
“毛毛躁躁,如何擦得干净,”沈维桢强行将她的脚放在自己怀中,从袖中取出帕子,盖在她脚上,“若湿着脚去穿鞋,岂不是连鞋袜也要弄湿?湿,漉漉的,难道你就舒服?”
阿椿俯身:“谢谢哥哥教训,我立刻擦干净。”
沈维桢挪开她的手:“你擦不干净。”
他的手掌径直盖住阿椿的脚心。
阿椿后背发冷,起一层鸡皮疙瘩,汗毛齐齐竖起来。
沈维桢低头,掰开她的脚趾,尚带有他体温的帕子小心探进去,轻轻拭干趾缝间的水分。
好奇怪。
太奇怪了。
哥哥的手指修长,有着与干净外表不同的不容置疑,强制性地按住她的脚,丝毫动弹不得。
泡过温水的脚趾分外敏,感,空气是冷的,他的掌心是烫的,烫到阿椿止不住地发冷颤。
只是擦个脚而已,为何沈维桢专注如习字帖。
“这几个丫头都被你宠坏了,”沈维桢仔细清理,“既然下着雨,怎么不为你备着雨屐?城中水脏,你若踩脏了脚,又要生病。”
阿椿怕他责罚下人,立刻讲:“出门时天气晴朗,谁也不知会下雨,是我自己贪玩、非要看灯,不关她们的事。”
“你倒是护着她们。”
“她们实在没有犯错,不是我硬要护着。”
“那我呢?”
“什么?”
沈维桢将擦干净的双脚捂在怀中,任凭阿椿双足抵着他衣襟,他单膝跪着,微微俯身,勉强能与坐着的她平视。
“我做错了什么?”沈维桢问,“你又为何如此待我?”
阿椿问:“我待哥哥不好么?”
“好么?”沈维桢苦笑,“怎样算好?怎样算不好?从一开始,你就知道你我并无血缘关系,却始终不肯告诉我,欺瞒我,骗着我,这算待我好?”
阿椿着急:“不是故意要骗你的,我并不是一开始就知道,还是母亲重病那晚——她以为自己熬不过去了,才将生父之事告诉我,希望我能将她们同葬——”
蓦然,阿椿收声。
她惊慌地看着沈维桢,意识到,自己好像不应该那么说。
因沈维桢此刻脸上没有丝毫笑容,也没有丝毫悲戚、苦涩,只有冷静,一种犹如死水潭般的冷静。
刚刚那番神情,是故意做给她看的。
“原来是那时才知道,”沈维桢略略一想,缓缓开口,“所以,你才会做出同章简传递纸条、私会之举。”
阿椿想离开,可她的双脚现今被沈维桢死死拢在怀中,隔着锦袍,抵在他炽热的身躯上。
她动弹不得,像被拴着尾巴拎起来的兔子。
“让我猜猜看,”沈维桢沉静地盯着她,“为何要如此大费周章的私会?是怕你的身世被戳穿、我不再照顾你们母女?你在质疑我对你的疼爱,阿椿。”
“我没有!”阿椿急切,“我只是觉得,我和沈家着实没有什么关系,我欠沈家的太多太多,多到我根本还不清楚——我先前又骗了哥哥,让哥哥以为我是父亲——不,沈大人的骨肉——”
沈维桢神情缓和:“既然如此,我不怪你;你自己都不知道,又谈何欺骗?”
阿椿小声:“哥哥又是何时知道的?”
沈维桢一笑:“前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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