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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无法呼吸的感觉,闷闷地,要淹没他的咽喉。
凉风习习,没有丝毫炎热之气。
其实,沈维桢知道怎么样哄着她,他大可微笑着说,你既然喜欢南梧州,那就和我成亲,成亲后我便带你去南梧州小住——但此刻沈维桢说不出口。
她适才不该说不喜欢他这种话。
这种天真的直白最气人。
沈维桢平静地呼吸,看阿椿把几根狗尾巴草做成小狗的模样。
“适才是我不对,我重新说,”沈维桢说,“南梧州的确很好,有山茶花,有锥栗,还有——”
阿椿说:“还有大老鼠。”
“这个不需要有。”
“哦。”
阿椿哦完后,继续拨弄着狗尾巴草编成的小狗,其实她想编一只小马,一只可以载着她快快跑的小马,就像红枣,能将她和母亲带回南梧州——
她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念头。
回南梧州。
母亲近期身体好很多了,陈院判说,如此调养下去,也能外出会客,不会再一天中要昏睡半天……
而且,京城中干燥,其实湿润的地方对肺腑会好些;若她有钱财,雇得了马车,去求老祖宗,或者李夫人……
——带着母亲,一同回南梧州。
沈维桢官职在京中,总不好离京追过去。
阿椿知道,官员擅离职守是重罪。
想到这里,她的心怦怦跳。
是啊,是啊。
如此这般,她就不会对不起老祖宗和李夫人了,不给她们抹羞,不会令她们最引以为傲的继承人沈维桢为千夫所指;也能令沈维桢的“疯病”快些好,不让他陷入此等有悖人伦的肮脏事中。
这样对大家都好。
沈维桢看着阿椿的发带,歪了,坠着珠子的那端折了进去,他想伸手拨开,刚举起,又放下。
不愿再惊吓到她。
算了,算了,沈维桢对自己说,她年纪小,接受不了,很正常。
此事本就是他在强求,难道还包容不了她这几句话?
再看她垂头垂眼,愈发心生怜惜之意。
“我可以陪你去南梧州小住,不过需要再等等;如今我事情多,一时抽不开身;”沈维桢放缓声音,“你若想你母亲了,今晚我可以骑马带你回京,悄悄地,你同你母亲住一晚,明日凌晨,我再送你回来——不会惊动任何人。”
阿椿说:“我又不是傻子,大晚上和你同骑一马,你心里肯定要高兴坏了。”
又想,哥哥现在事情多,是不是她可以趁机回南梧州呢?等他忙过后,她应该也已经到了。
沈维桢叹:“你真是以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
阿椿起身就要走:“那小人要从君子肚子里爬出来了——”
“回来,”沈维桢说,“我这两天有些累,难得见你,陪我说说话吧。”
阿椿头也不肯回:“我才不要,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你忽悠得答应了你。”
沈维桢无奈一笑,大步走到她前面:“不说那些——”
阿椿用力推开他,黑暗中踉跄跑,被狼追一样:“秋霜,冬雪,快点跟上来,你们姑娘要先回去啦!”
沈维桢没有追。
阿椿年纪小,跑出去被人瞧见是童心未泯;他若是追出去,若被人发现,就成了色心大发。
像什么样子。
沈维桢重新坐下,坐在阿椿适才坐的位置;静静坐了片刻,空气中已无她的气味,温度也渐渐消弭了。
只剩胸口,被她大力推开的位置,犹留余温,似她的手掌尚贴着,隔一层衣服,温柔地抚摸他的心。
冷不丁,沈维桢想起她适才望他的眼睛,认真,漂亮,但眼中并没有他。
她在夜晚什么都看不到,而京城于她犹如长夜。
——“哥哥就像京城,什么都好,但我就是喜欢南梧州。”
“人不高,力气还挺大。”
沈维桢按住心口,笑了一下。
难怪捶得他心都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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