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穆酒陪曲花间在边城玩了两天,就被副将派人火急火燎的请回军营了。
没了玩伴,曲花间也开始做正事,他将戏班子和食肆中间的一处空铺子买了下来,请匠人重新修整了一番。
又包了戏班子整整二十日戏,每三日给百姓免费唱一日,两场戏中间插播广告,足足两个月时间,应该能让边城周边的百姓都看到他的广告了。
而他买下的铺子,也不是用来卖东西,而且开了个山货收购站,专门收当地的特产,不管什么人参鹿茸这类名贵药材,还是干蘑菇干野菜这些便宜干货都收,给的价格也比当地物价贵个两三成。
现在南方商路已被秦家父女彻底打通,名贵药材几乎供不应求,全靠边军巡逻或是闲暇时采摘的根本不够,不如直接从百姓手里收购,只要钱到位,总会有人上山去找的。
果然,广告刚打出去没两天,就陆续有人上门询问,又过了几天,家里有存货的便背着东西来了。
很快,周边离城近的百姓几乎都知道了,有家叫山货收购站的铺子在收山货,什么都收,价格还给的公道。
短短半个月,就收了将近万两银子的货物,其中干菜干蘑菇这类居多,名贵药材也有一些。
干菜利润空间小,但也不错,曲花间略微估算了下,这一万两刨去运费和开销,最后应该能赚个七八千两的样子。
平价商品积少成多也有它的好处,至少能拉动边城经济,让百姓们多一项收入也不错。
穆酒消失了半个月,总算又出现了,曲花间这才知道,原来是鞑靼劫掠了一个小村庄,抢了粮食和女人孩子,其余人一个不留,全部坑杀。
村里有人外出回去时碰见了,也不敢回村,捂着嘴痛哭流涕的跑到军营报了信,副将带人去追,战俘营里的俘虏不知怎么听到了消息,又发生了暴乱,这才把穆酒叫了回去。
处理这些自然用不了半个月,但鞑靼掠边的消息泄露到战俘营里,说明军中有叛徒,清理奸细和安顿难民费的时间久了些。
“不是有城墙吗?他们从哪里钻进来的?”曲花间捏紧拳头,惋惜那些无辜的生命,一双眼睛里全是怒气。
“前段时间下了几场大雨,有一处城墙下的泥土冲走了不少,鞑子挖狗洞钻进来的,我已经派人沿路夯实土面,绝不让他们再钻空子。”
“唉,可怜那些百姓……”曲花间花未说完,看到穆酒自责的神色,忍不住心一软,“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军人本来只管上阵杀敌,修筑防御工事是朝廷的责任,你把这些事揽在肩上,也做得很好,这次是天灾,不是你的问题。”
“没事,我已经为那些百姓报仇,不会自怨自艾的。”穆酒释然一笑,他从不内耗自己,只会向前看。
曲花间又问了那些被救回来的女人和孩子,穆酒道已经将其安顿在军营后方的伤兵营附近。
伤兵营除了伤兵,也有一些兵士家属,其余便是像这样无依无靠的百姓,大大小小,老弱病残,足足有五六千人,快赶上一个小镇人口了。
穆酒看着神色恹恹的少年,想伸手抚平他紧蹙的眉心,右手刚抬起来一点复又放下,“那边还养了马,很大一片马场,你想去看看吗?”
听到马场,曲花间有了些兴趣,“可以吗?不会违反军规吗?”
“只是去伤兵营,普通百姓都能去,你当然可以去。”
于是两人又逛到伤兵营,这次没做马车,而是骑马。
曲花间骑马不太熟练,慢慢吞吞走了半个时辰才离城二里地,最后还是两人同骑。
背后的胸膛传来温热的触感,还有马蹄声都盖不住的心跳声,咚咚咚的,曲花间感觉两人的心跳似乎同频了,害他有些不舒服。
穆酒闻到一股难言的清香,一低头便看到少年乌黑的发顶,还有两侧微微泛红的耳朵,喉结上下滚动。
马场在伤兵营和军营中间,经过伤兵营时曲花间忍不住探头看了看,这里俨然一座大型村庄的模样。
低矮的茅草房紧挨着修建在一起,错落有致,周围是大片的农田,正值盛夏,但田里仍有不少人在薅草。
这些人大部分没有完整的身躯,要么就是吊着一条空荡荡的袖子,要么一瘸一拐的,甚至有些人的裤腿卷起来,能看到里面其实是用布条绑着木棒勉强支撑着身体。
倒是有一个四肢健全的小伙子,隔着老远便站在路边挥手,走近一看,竟然也缺了一只眼睛,另外一只好的眼球也蒙着一层白膜,看向人时没什么神采。
穆酒勒紧缰绳,停在他面前,他也没看清眼前的是哪位将军,“刘将军,劳烦你给我大哥带个话,叫他明晚不用偷溜出来帮我薅草了,隔壁张叔已经帮我薅过了。”
“嗯。”穆酒并没有多话,只是瓮声瓮气的应了一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