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时间过的很快,入春后,天气就热了起来,虽然在镇上买了房子,但到最后,还是叶知恬和叶知心住镇上,对于住在村子里的人,有很多东西都难以割舍,土地是一方面,天气也是一方面,入春后就是入夏家里背靠山,夏天很凉快,连电扇都是不必的。
这让叶知恬和周崇明的交往更加密切,她也没有刻意瞒过叶知心,所以叶知心也是知道的。
在叶知恬周围亲密的人,基本都知道了周崇明的存在,有熟悉他的,也有不熟悉他的,不过,叶知恬觉得,周崇明的变化已经很大了。
他的神态情绪越发温和,这种自带魅力的冷静温和让他原本的郁燥戾气消失的一干二净,看上去就像是被驯服的狼。
这种温和的姿态,也让叶知恬周围的人放松了警惕,叶知心甚至会开玩笑的叫姐夫,他听了也只是淡笑,盯着叶知恬的眼珠子带着内敛的浅淡温柔。
他们以后肯定是要结婚的,叶知恬没有怀疑过这一点,对妹妹的小机灵也没有刻意去纠正过。
他们的人生还很长,这辈子在最青春最美好的年龄在一起,这已经是最好的起点了,未来的十年,二十年,都会一直在一起,叶知恬想。
高考的脚步声,紧跟春末的尾声,来临了。
这一个月的时间,对叶知心,叶鸣元和周崇明都是重要的一个月,这期间发生了一个插曲,周崇明的妈妈饶雪出奇地在这个偏僻窄小的小镇上逗留了快有半年的时间,她肚子里的孩子生了,是个男孩,如周崇明想的那样,在破旧的卫生所生下这个儿子,她受了不少罪。
再生育一个孩子,对于她这个年纪的女人来说,无论表面保养的多好,在身体上,却实在不比年轻女孩容易,这次算的上是元气大伤,然而孩子是生下来了,但脾气却没有好转,甚至比之前更加糟糕。
这个孩子她也不管,喂奶都不愿意,刘花梨性子再泼辣,对孩子却是心软的,每天就沾些米汤水喂他,但时间久了,也起了不满的情绪,这男孩,出生几天也没喂上母乳,每天饿得直哭,刘花梨一把年纪,也没做过妈妈,这活她不行,而且家里家务活都在她身上,饶雪一个娇娇小姐,又做月子,连擦身子的水都是刘花梨烧开,亲自调好水温端到她屋子里去,到这种时候,刘花梨才觉得饶雪既荒唐又狠心。
周崇明看着饶雪荒唐的行径,看着一向泼辣刻薄的刘花梨手忙脚乱的带孩子,又看着那个看起来一只手就能包住的婴儿,观望许久后,无声无息地抱走了和他同父同母的亲弟弟。
他托人从县城买了奶粉回来,这个时候,奶粉并不便宜,周崇明却一口气买了两罐,足够让这个小家伙吃上个把月了。
周崇明觉得血缘这种东西,是最莫名其妙的玩意儿,明明他对还在肚子里的这个小鬼一点都不期待,甚至打心底觉得烦躁,觉得他不应该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但真正生出来,变成一个小小的,会挥拳弹腿的婴儿时,前面那些复杂的感情却好像烟消云散一般不存在了。
养,他烦躁的想。
这个婴儿被他带到了叶知恬那儿,让他没想到的是,叶知恬对收拾孩子还很有一套,换尿布洗尿布,测奶温,夜起哄孩子都很有经验的样子。
周崇明看着她熟练的换尿布,凑过去将那沾满了黄色脏污的尿布挂到了摇椅把手上,“挺像一回事的。”他声音里含着笑,对叶知恬说。
叶知恬说:“你弟弟也乖,不闹。”
说起来,这没几天的小孩子,也看不出好看与否,但叶知恬觉得跟周崇明还挺像的,鼻子眼,都像,心底竟有一种是他和她的孩子一样,又或者,他们以后的孩子,约莫就是这个样子,带着这种私心,她对这个孩子的情感复杂,更偏向一种幻想的温柔。
这种姿态出现在一个姑娘身上,分外有一种魅力,周崇明看着她轻摇着孩子哄睡觉,似乎看到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周崇明快高考了,叶知心也快了,叶鸣元也是,叶鸣元作为老三,虽然比老二还爱玩,但性子却稳,即使大考没几天时间,他也不急不躁,这种心态让他基本能保持平常的水平,不会和老二那样因为过于紧张而生病错失了上重点大学的机会,不过他还是住到了镇上,至少能在路上少花一点时间。
他一过来,周崇明就不能光明正大的出现了,其实镇上的人很多都已经知道了他和叶知恬的事,说不清楚有多了解,但猜测也诸多,这种风声是传的很快的,叶知恬也不大搞得清楚爸妈是不是知道了,至少现在还是风平浪静,不过三哥那性子,叶知恬嫌麻烦,就让周崇明低调些。
对于新出现的小孩,叶知恬的解释是帮别人带的,叶鸣元也不在意,颇有兴趣地去逗弄他,他是很喜欢小孩的,现在是,以后也是,到四十多岁,都是少年心性,顽童一般和孩子们打的火热。
他兴致勃勃地帮叶知恬打起了下手,也没有丝毫厌烦的样子,不过大考没多久了,即使有把握,浪费一点点时间都好像是一种罪过,他最终按耐下了一起养孩子的兴趣,老老实实的去温习了。
周崇明那边,自打饶雪生产后,已经过去了两个星期,饶雪是一贯不管孩子,即使涨奶涨的难受,也不大愿意去拿这些奶去喂孩子,就算浪费也不喂,女人的委屈和怨恨,在某种程度上也能掩盖母性本能,只是时间久了,没听到孩子哭闹,反而更烦躁,问了刘花梨,刘花梨说:“周崇明抱走了。”
说这话的时候,周崇明刚巧进门,饶雪情绪较之前要平稳一些,也没歇斯底里的尖叫,“你把你弟弟带哪儿去了?”她坐在床头上问周崇明。
周崇明瞥了她已经渐渐红润的脸色,不咸不淡地开口:“你不是不要他吗?”
饶雪表情变化了一番,“放哪儿了?”
周崇明看她表情不对,知道这是她要闹腾的前兆,缓了口气,说:“放别人那里养着,要当妈妈了我就给你带回来。”
饶雪冷笑起来,“你这是威胁我?”
威胁?周崇明觉得好笑,“是。”他看了一眼被遮掩得严严实实的窗户,几步上前,将窗帘拉开,屋子里还有一股说不清是什么的腥味,大概是产后特有的气息,屋子里不通风,气味也逐渐变得浓郁,坐月子吹不得风,周崇明知道,但屋子总得亮一些。
他这个举动反而刺激到了饶雪,她又咒骂起来,声音尖利刺耳,引来了窗外邻居的窥探,刘花梨及时赶过来将窗帘拉上了。
周崇明和刘花梨出了房间,饶雪骂着,将小儿子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
饶雪没要,那小孩就一直在叶知恬家里呆着,一直呆到了高考结束,所谓的满月酒,也不过是周崇明和叶知恬一起吃了顿饭,叶知恬颇有一种当妈的心态,去金店里打了两个银手镯,小小的套在了小孩手腕上,这就算是她给小孩满月的礼物了。
周崇明给这个差了十八岁的弟弟弄了一个长命锁,那是他自己的,金子造的,很小巧,他藏了十几年,往哪走都带着,这下给了这小鬼,说起来,其实这孩子也不算太可怜。
他们三个人,这样的其乐融融的画面,不知情的人,都会觉得是一家三口,只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过多久,高考结束后的一段日子,镇上来人了。
来的是周崇明那名义上的爸爸,周明荣,来的那天,一辆黑亮的小汽车伴随着嚣张的车喇叭声,划破了巴岭寂静的清晨。
周崇明时隔五年,再一次见到了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五十岁出头,和小时候的样子没什么差别,皮肤一如既往的光滑,头发一如既往的乌黑,表情一如既往的漫不经心,天生带着一种傲慢的贵气,他从那汽车上下来,一身笔挺的西装,勾勒出他仍健朗的身材,即使到了这把年纪,他也有让女人着迷的资本,只是他太过无情,再美的女人,在他眼里也不过是好玩的物件,对饶雪倒也谈不上多喜欢,只是饶雪跟了他十几年的情分,要舍去,好像也有些可惜。
当然,这种微末的情感,也只是对老旧物件又或者收藏品的怜惜而已,饶雪那般清高冷傲,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个玩意儿,十几年了也看不清,这把年纪还要争风吃醋,作来作去,难免让他厌烦。
周崇明看见周明荣的时候,还有些诧异,他不动声色地审视这个已经年过半百的男人,忽然意识到他现在已经成长成了一个比这个男人更加高大的人,拥有了曾经他所渴望的宽阔肩膀和能好像能握住一切的力量,虽然身材不如他厚重,但从高度上,已经能低头去俯视这个男人了。
这让他有着微妙的愉悦感,但表情仍是冷硬的,眸子中带着淡淡的防备和抵抗,他没有说话,周明荣却先开了口,“周崇明?”他叫了一声周崇明的名字,声音里并没有什么感情。
周崇明没回应他,他给了他一个非常冷漠的眼神,从他身边越过,走出了大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叫栗秋晚月,一个平平无奇异能力者。因为周遭危险太多,于是被迫从小谨慎,在小心翼翼的躲过了横滨大大小小的灾难,以及各种人祸之后。终于在再次痛失新家后决定搬离这座城市,然而在这个异能者天天打架的世界,根本没有安全的地方!栗秋晚月我说这种日子真的过够了,搬家急不可待!行动力超强的栗秋晚月当天晚上就发动异能挑上了宜居世界。在连续pass了数个高危世界,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小世界主动凑了上来,栗秋晚月在接触了一下之后狂喜。这不就是她苦苦寻觅的宜居世界吗,而且主题是侦探破案的世界就算是有危险又能危险到哪里去!在对面世界的默许下,栗秋晚月发动异能投放了马甲。不就是存在感,看我操作,给科学世界一点小小的玄学震撼。栗秋晚月这个家我搬定了!...
搞笑逗比小野猫VS禁欲腹黑大灰狼一朝跨越时空,她成了那个死在新婚之夜的炎王妃叶明珠。爹不疼娘冤死,还有着灾星命格,好不容易逃离那个毫无生机的叶家小院,却嫁给了克妻嚣张名声差到极致的‘冷面阎王’云逸。她不是家中唯一没有灵力小废材吗?怎么跨越时空反而找到了灵力之源?国师不是说她是灾星命格吗?怎么在暗中偷偷褫夺她的...
...
陆与洲宿醉醒来,只觉得头疼得厉害,本想抬手按一按,却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怀里似乎多了个人。他低下头,却只看到了一个烫着精致卷发的头顶。...
...
我抛弃等了万年的魔尊,嫁给小仙君了司妩兰初全文免费完结无删减是作者快乐猪猪酱又一力作,我抛弃等了万年的魔尊,嫁给小仙君了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司妩兰初,讲述了我三日后就要成亲了,但与我欢好万年的临苍魔尊毫无察觉。只因他专心的陪着曾经的第一女战神。是我与他初试云雨,也是我为他逆天改命,我为了同他在一起,封印了真身,每百年就要用魂壤重塑身体。可他却将属于我的魂壤做主给了司妩,害我命魂孱弱,又将我关进寒冰洞反省,我差点魂飞魄散。等我死里逃生醒来后便含着泪对阿娘说娘,兰初愿意履行婚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