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esp;&esp;稍大的是那种很普通的黑色软底皮拖鞋。
&esp;&esp;小的那双却很可爱,米黄色的软布上画着一只很萌的维尼熊。
&esp;&esp;许宴清长黑睫毛微颤,马上就看明白这双鞋是给谁留的。
&esp;&esp;沈大侠,饶命
&esp;&esp;换好拖鞋,许宴清麻利地脱掉西服外套开始干活,收拾下午在商场买的厨具,沈屿则在旁打下手,具体的活就是,
&esp;&esp;老婆说把东西放哪,他就当牛马负责搬运,主打一个绝不能让老婆累到。
&esp;&esp;收拾了差不多一小时。
&esp;&esp;傍晚五点,斜阳暖暖地透过玻璃窗,照在松露白珐琅锅上,折射出温润光泽,下午在商场里,沈屿随手买的紫藤萝花束被许宴清插在竹条编织的小花篮里,此刻正在窗台静静地开着。
&esp;&esp;厨房白瓷水漏里放满干净的水,鲜红、硕大的草莓浮在上面,透出诱人的香气。
&esp;&esp;冰冷的厨房此刻有了人气,好似宫崎骏的漫画,温馨、浪漫。
&esp;&esp;与冷感十足的客厅形成鲜明对比。
&esp;&esp;就好比沈屿和许宴清这两个人。
&esp;&esp;“晚饭想吃点什么。”许宴清洗了手,将草莓一个个挑出来,放在透明玻璃碗中。
&esp;&esp;沈屿估摸着老婆累了,就说:“想吃鸡蛋面。”
&esp;&esp;“哦也好,你这么久没吃饭,该吃点清淡软烂的食物过渡一下。”
&esp;&esp;许宴清动作麻利地切起葱花,烧水、煮面,一举一动都让坐在餐桌旁的男人赏心悦目。
&esp;&esp;老婆系着围裙的样子真好看,当然要是只系围裙,就更好看了。
&esp;&esp;沈屿的心和傍晚的阳光一样,黄黄的。
&esp;&esp;鸡蛋面很快煮好,餐厅里弥漫着好闻的葱香味。
&esp;&esp;真正的美食只需要朴素的烹饪方式——即老婆亲手做的。
&esp;&esp;两人对坐着吃面,时不时聊上一句,氛围很好。
&esp;&esp;吃过饭,沈屿抢着把碗刷了,让老婆去沙发上休息,霸道总裁还屁颠屁颠地把草莓放在老婆手边,并提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要求。
&esp;&esp;“我不爱吃草莓尖尖,麻烦你帮我吃了。”
&esp;&esp;许宴清:
&esp;&esp;爱惜粮食的许宴清当然不会这么浪费,他也舍不得沈屿只吃酸的部分,所以选择将草莓完整地吃掉。
&esp;&esp;“我给你留几个甜的。”
&esp;&esp;许宴清将那些看起来饱满诱人的草莓留给沈屿。
&esp;&esp;然而等沈屿洗完碗,收拾好厨房来到客厅时,他忽然不想吃草莓了。
&esp;&esp;因为眼前的老婆实在太诱人了。
&esp;&esp;鲜红的草莓汁水在许宴清漂亮的薄唇上洇开,镀上一层朦胧水光,让人忍不住就想亲。
&esp;&esp;沈屿无意识地扯了扯衣领,转移话题。
&esp;&esp;“要不要看看我的书房?”
&esp;&esp;“好。”许宴清自小喜欢读书,也好奇沈屿的书架上摆了些什么。
&esp;&esp;沈屿起身将他领到最西侧的房间,打开门,入眼的是一整面落地窗,落日余晖透过玻璃窗照在一墙面深色胡桃木书架上。
&esp;&esp;上面摆放了上千本书,不是那种刻意用来装点门面的精装厚本,大部分书的书脊磨损程度严重,有些甚至微微卷边,可以看出,它们很受宠,经常被主人翻阅。
&esp;&esp;《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笑傲江湖》、《倚天屠龙记》
&esp;&esp;许宴清惊讶地挑眉。
&esp;&esp;在港城,故世的金先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存在,他不仅是武侠小说界的泰斗,也是《明报》的创始人。
&esp;&esp;而沈屿的书架上,放了各种版本金先生的武侠小说,包括连载版、三联版、新修版。
&esp;&esp;在玄幻小说大行其道的今天,武侠小说早已式微,沈屿这个岁数的年轻人,喜欢看武侠小说的相比当年,已经很少了。
&esp;&esp;许宴清摸着那些已经被翻得褪色的书封,看到旁边粉墙上挂着的各色长剑,似乎已经描摹出眼前男人青少年时期的样子。
&esp;&esp;沈屿有些不好意思,“都是我初高中时买的,大部分都没开刃。”
&esp;&esp;许宴清从墙上摘下一把,古朴的剑鞘上刻着两个小字——龙泉。
&esp;&esp;他虽然不看武侠小说,却也知道龙泉剑的赫赫威名,抽出半截剑身,冷硬的剑面在白炽灯下泛起金属光泽,就像沈屿这个人一样。
&esp;&esp;冷静、强大又充满正气。
&esp;&esp;许宴清很感谢眼前的武侠小说,它们塑造了沈屿爱探险且富有正义感的性格,如果没有这些,他现在应该已经沦为h国老白男们的玩具了。
&esp;&esp;“会舞吗?”许宴清好奇地问。
&esp;&esp;“舞什么?”沈屿微怔,随后问:“你说剑?”
&esp;&esp;“嗯。”许宴清点点头,“电视剧里的大侠都会舞剑。”chapter1();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