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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用餐,我就不打扰了,希望林小姐用餐愉快。”安宇说完便带着锤子离开了。
林霄看向小乞:“你有一个义兄的事怎么不告诉我?”
小乞脸色微红地解释:“安大哥是我当乞丐的时候认识的,他比我年纪大,所以看我可怜,总是护着我,可以说,如果没有他在,我活不到今天。只是那时候你把我送到城主府,安大哥就消失了踪影,所以我才没有跟你们说。直到去年,我才重新遇到他,才会拜托他帮忙来京城开铺子。”
“那他也是无父无母的人吗?”
小乞摇摇头:“不知道,只听安大哥提起过,他来自一个十分遥远的地方,遥远到他想要回去却怎么也回不去。”
林霄越听越觉得这个安宇是个从现代来的人,不过也只是她的猜测,林霄也不好说些什么。
“好啦,不说这些,你快尝尝吧,这个叫花鸡可好吃了。安大哥很厉害,这些都是他想出来的菜式呢,保证你在别处吃不到的。”
确实,看这些菜的烹饪手法,确实不像是出自古人之手,难怪这个酒楼会开得如此红火了。
一顿饭吃完,又喝了两杯茶,林霄便要回去了。
小乞送林霄出门:“霄霄你放心,一有消息,我就会去找你的。”
林霄点点头。
两人沿着走廊往外走,忽然,前面的一间房门打开了,一个穿着纯白色衣裙的女子和她的丫鬟走了出来。只是惊鸿一瞥,就让人感觉到她身上散发的冷意。
林霄放慢了脚步,让那主仆二人先走。
只是她们在路过一个敞开着房门的房间时,忽然从房间里扑出来一个男子,挡住了她们的去路。
“呦,这不是叶家小姐吗?过来陪小爷喝几杯呀!”男子满脸通红,走路摇摇晃晃的,眯着个眼睛,色眯眯地看着那个女子。
女子往后退了一步,冷声道:“请公子自重。”
“装什么贞洁烈女,老子就是看不起你这个高高在上的作态。不就是个通判的女儿吗?你问问,整个京城有谁愿意娶你做正妻?倒是小爷我,可怜可怜你,让你来当我的妾室如何?”男子□□着就要去摸女子的脸。
女子的丫鬟挡在她主子面前:“这位公子,请你自重。”
男子变了脸色,一把把小丫鬟推倒在地上:“哼,什么货色,敢跟本公子这样说话?”
林霄看到那位小姐已经面色铁青了,却也隐忍着没有做出什么动作来。
看来,那个男子身份不一般。
像是知道林霄在想什么似的,小乞小声对林霄解释道:“那个男的是兵部侍郎的儿子,为人轻佻,最爱骚扰女子。霄霄你等等,我喊伙计上来解决。”
管他是谁的儿子,林霄就是看不惯这种渣滓,眼看那个男子的手就要摸到女子脸上了,林霄三步冲过去,对准男子的屁股就是一脚。
男子猝不及防,哎呦一声大叫,摔了个狗吃屎。
“是谁!竟然敢暗害本公子!”男子趴在地上大叫。
“打你就打你,还要选日子不成?”林霄对着地上的男人冷哼一声。
小乞偷偷给林霄鼓掌。
“姑娘,咱们走,不跟这种人一般见识!”林霄拉起白衣姑娘的手,就要往前走。
在离开的瞬间,林霄忽然瞥见房间里竟然还坐着一个人。那人穿着一身玄色长衫,面容坚毅,一双眼睛如同鹰隼一般看着林霄,让林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原来房间里面还有人,竟然纵然着男子调戏姑娘,见男子被林霄踹倒了也不出声,看起来就不像是个好人!
林霄也不理睬里面那个人,带着白衣姑娘就下了楼,那个男子还趴在地上哎呦哎呦地起不来。
下到楼下,白衣姑娘对林霄行礼:“今日之事,多谢姑娘。”
林霄离得近了,这才发现这位白衣姑娘长得很美,配上她白皙的肌肤,就像天山上的雪莲一般,让人觉得高不可攀,不能亵玩。
林霄摆摆手:“举手之劳而已。”
白衣姑娘看了林霄的脸,怔愣了一会儿,才伸手从头上拔下一根簪子,递给林霄:“恩情无以为报,请小姐收下此簪。谢礼寒酸,还望不要介意。”
林霄看到这根簪子是白衣姑娘头上唯二的装饰了,想来这个姑娘家境一般。
林霄摆摆手:“不用,只是举手之劳罢了,我不是贪图谢礼之人。姑娘你快走吧,别等那个男人缓过劲来又追下来。”
白衣姑娘收起簪子,又看了林霄一眼,才转身带着丫鬟离开了。
小乞招呼着小伙计上楼善后,毕竟是她开的酒楼,客人在酒楼内摔倒了,怎么样她都得做个样子。
林霄原本还想问问小乞那个白衣姑娘是谁,见小乞忙活着,于是跟小乞打了声招呼,带着小云离开了。
离开时,林霄特意看了眼隔壁的布庄,就见偌大一个布庄里面挂满了各色布匹,还有许多金丝银线修成的锦缎闪着夺目的光。这绝对是京城女人们都渴望的地方,难怪周氏会专门过来订做衣服。
林霄收回目光,带着小云回到了马车上,丝毫没有发觉,酒楼上一扇敞开的窗户里投过的目光。
马车骨碌碌地走在青石板上,现在正是午后,阳光直射在地面上,蒸腾起一片热气,街道上的行人较之清晨少了许多,看来大家都避着午后的阳光去了。
马车很快到了林府,林霄在小门下了车。林府静悄悄的,只能看到侍候在一旁屏声静气的小丫鬟们。
林霄沿着抄手游廊往老太君的院子里走,路过一个小花园时,忽然听到一阵压抑的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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