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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有缘再会(第1页)

g市位于北纬二十度的临海,作为位于亚热带海洋性气候的港口城市,这里终年温暖潮湿,海风吹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口岸高架昼夜不歇。

即使普通人在其中的居住面积平摊下来连蜗居都算不上,依然有无数人歌颂它的繁华与伟大。

远古时期,人类居住在一起,合作分工,他们没有翅膀,除了跳跃从不离开地面,他们共享领地,共享食物,共享水源,共享阳光。

但阳光并不会拐弯,当人们意识到自己可以遮住别人阳光的那一刻起,不平等就产生了。

进入现代社会,城市的楼宇越建越高,阳光也变得越来越贵,人类擅长把任何东西变得奢侈,这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李羽恪的童年,住在一个终年不见天日,不满十平方米的笼屋里。

他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疾病,身体不好,但没有钱看,他母亲挣的钱只够他们不饿死。

他十四岁那年冬天,是g市百年难得一遇的寒冬,就连市区里的树木都结上了寒霜。

他住的地方飘起了雪,不大,落在身上像一场幻觉。他的母亲没有任何预兆地,选择了这个冬天作为生命的结尾。

她死后,李羽恪走了很久,手上的血迹在寒风中彻底凉透,终于,在他要力竭之前,他走到了云川公馆。

公馆里面在办宴会,飘出来的琴声仿佛都带着温暖的气息,李羽恪坐在外面黑暗的角落里,心脏在寒冷中慢慢停止跳动。

做鬼的日子比他做人时要好得多。在酆都,没有鬼看不起他,也没有鬼看得起他。他没有了温饱的需求,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等待,等轮回台轮到他。

酆都的藏书阁鲜少有鬼会去,也没有禁令,他偶然间闯进去,在里面学了不少东西。

在某一天某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他可以再回到人间,他可以拥有生前所没有的一切。

中元节鬼门大开,他逃离了酆都。

李羽恪在一座深山里找到了一个将死之人夺取身体,代替他活在了这个世上。由于身体所剩的阳寿不多,他开始着手准备锁魂阵。

他有点智慧,锁魂阵延长的是他使用的这具身体的寿命,钻了阴司规则的漏洞,阴司不管活人的事。

后来,他利用胡久昊想要多活几年的心理,成功取得了他的信任,并将锁魂阵转移到了云川公馆。

但人类的身体再怎么延长寿命,也只有百余年,李羽恪需要物色一个新的身体,才能保证不会被阴司盯上,他看中了胡聆。

凭借胡久昊的信任,不久他就成为了他女婿的人选。

胡聆小时就知道她将来大概率会成为联姻的牺牲品,对于父亲为她指定结婚对象,她原本并不抵触。

直到李羽恪和她交换信物之后,她偶尔可以看到他的魂魄和锁魂阵。

……

我还没有看完李羽恪的记忆,一串急促如雨点的银铃声响起,冲击着我的耳膜,硬生生把我从他的记忆里逼了出来。

我抬头一看,李羽恪在空中爆成一片血雾,碎肉碎骨飞洒,魂魄变成一滩液体趴俯在地上。

糟了。

银铃声是锁魂阵里的生魂发出的。李羽恪魂魄上的锁链破碎散开,他们想要趁此机会冲破锁魂阵。

祈岁迅速将散开的锁链缠聚在一块,我一把拽住它,借着它甩出几道灵力镇住了锁魂阵里的生魂。

不能再拖了,必须马上引渡他们。

这么大规模的引渡我还是第一次,引渡一旦启动不能停止,灵力源源不断地从我身上流走,凝聚成一条条淡蓝色的符文顺着锁链往前蔓延。

引渡进行到一半,我耳边嗡鸣一片,几乎听不见声,喉头涌上一股鲜血,被我强压了下去,拽着祈岁的手险些脱力,完全靠硬撑站着。

蓦然,一只冰凉的手搭上了我的肩头,一阵流水般温和的灵力从我身体里流淌而过,再以我为圆心荡涤开来,以一种柔和但不容反抗的力量在呼吸间协助我完成了剩下的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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