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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让王煜口中的闲言碎语,破旧山河都湮灭,不要被诉说进季挽林的耳朵。
她那样的人……怎么会容许这些。
李常春几乎在脑内跑马灯了,初相识时季家正午时满是阳光的庭院,鱼市嘈杂声里小脸莹润神采飞扬的小渔娘,镖局里,那个无关是非缠绵的午觉。
娼狗般的盗匪不会得她垂怜,更遑论……触碰呢。
王煜的手扼住她的咽喉的那一瞬间,李常春几乎要不管不顾的奔进去,他往前跌了一下,对上了季挽林的眼睛。
她的眼睛红肿着,皮肤也因这一番折腾发红,但她的眼底——连一丝仓惶也无,只有难以压抑的愤怒。
和他无法理解的自持。
比季挽林的情绪更先迸发的,是李常春的眼泪。
那个好看的总令她失神的少年,在盗匪的命运之门前无法难安的流泪,他弓下腰试图压抑心脏的疼痛,撕裂一般的疼痛,仿佛在审判他。
季挽林总会遗忘他如今是个十九郎了,不是初相识的雨夜里一言不发的清瘦少年。
李常春也总在遗忘自己身处乱世之中,走错一步都将跌进无法回头的深渊。
他潜身入内,搬起桌案砸向王煜。
李常春拒绝成匪。
他将季挽林拉入怀的一瞬间,心跳声如雷,他猛地一咳,满嘴的血腥气,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闭气,忘了呼吸。
季挽林伸手,托住了他的眼泪。
此时的聚义仍在酒楼之中,他和安远最大的官正在推杯换盏,全然不知府里的人都被撂倒了。
此时的聚义帮里,明月和李常春正手忙脚乱的给季挽林降温,在无人注意的角落,一个佝偻的人影溜出了大街。
“大人!大人不好了!王管事的被撂倒了,府里所有人都被那个身份不明的男子放倒了,小的是趁乱逃出来的!您快回去吧!”
聚义举杯的手一顿,一记眼刀横了过去。
同桌身穿官服的那个大人倒是没有被打扰的恼怒,他身穿一身交领紧袖的长袍,腰间束带、脚踩皮靴,人长得很粗犷,广额阔面,留着浓密的络腮胡。
报信的小弟不敢抬头,一直将脖颈深埋进行礼的臂弯。
“罢了,今日就先到这吧。”
出了酒楼,聚义带了一队人手气势汹汹的打道回府。
街道两侧的行人纷纷避其锋芒,商贩不去和他们撞面,一时大街上连吆喝声都没了。
他们人数不多,但气势很足。
这要归功于聚义了,他在安远威名已久,少有敌人,这就将他们属下的脾气养的越发狂妄,目中无人了起来。
今日因着王煜归家,他就没怎么外带人手。
但气势还是很足的。
老大哥虽然很疑惑谁能将王煜撂倒,但因为太信任他下意识的以为他昏头了被人偷袭,而非遇到劲敌了。
其实也差不多,可以算背后偷袭。
总之,算上聚义一共十来个人,他们声势浩荡的回府,还没拐入家门口的巷子,就被明月察觉到了。
“她怎么样了,能不能走,我们得赶紧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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