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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宝说他要离开白云码头回蜀州了。
还预定了明天的早餐要在自己店上吃,钟锦书又去采买了,准备给他做点好吃的带走。
“小娘子,今天买几斤?”
于屠夫今天头大得很,今天杀的这头猪太瘦,天都快黑了,猪肉还剩不少。
这年头能买得起肉的人都是想要肥腻一点,肥肉多油多能解馋还能熬油出来炒菜。
但是今天买的人太少了。
都嫌弃他的肉不好。
看到钟锦书就像看到了救命稻草,她这几天都会买两斤肥瘦相间的肉,应该也会要这种肉吧。
“今天的肉挺瘦的哈。”
钟锦书上前翻看了一下:“咋还剩这么多?”
“哎,别提了,今天运气不好。”
于屠夫道:“小娘子,今天多买点,我给你算便宜些如何。”
也不是不可以。
家里好些日子没有打牙祭了,每天买的肉都用来煮粥或包饺子抄手混沌了,偶尔给吃点好的增加一点营养。
毕竟读书人用脑,小孩子长身体,都有要吃肉的理由。
“小娘子,这一个腿子肉都卖给你吧,肥瘦相间……”
钟锦书就看着于屠夫笑,除了一层猪皮外全是瘦的,倒想问问他肥从何处来?
“肥吗?是我眼睛不好,还是你眼睛老花呀?”
于屠夫自己也不好意思笑出声来。
“我给你算便宜一些。”
那就买吧。
钟锦书买东西也不纠结觉得合适就下手。
于屠于总夸秀才家的小娘子就是大气。
“小娘子,我这儿还有四根猪蹄,一个猪尾巴,要吗,我便宜卖给你。”
主打一个早卖光早收摊回家。
这会儿天气越来越炎热了,要是卖不完拿回家,明天就得变味儿了。
“你索性把这些瘦肉一并卖给我得了。”
“你要吗?”
这话说出口于屠夫自己都想打自己的嘴巴:“行,我给你算成本价,都卖给你。”
于是,钟锦书很费力的搬了三十多斤肉回家。
“阿姐,咱们家这是达了吗?”
钟锦文从学堂回来一眼看到厨房里全是肉吓了一大跳。
这是要吃肉都要吃撑的节奏?
“没有,我是为达铺路。”钟锦书在买瘦肉的时候就想起了一件事儿,既然和福宝相处融洽,那就送点送别礼物给他吧。
作为一个资源小吃货,自然是送吃的给他最好。
而且钟锦书打算把这吃的做出新意来,让福宝回味无穷,无比想念那种味道。
看着于屠夫那么多瘦肉,她就想起了做好吃的送福宝。
还特意去中药铺子抓了八角、桂皮、山奈、丁香、草果、小茴香、香叶、白芷、甘草、陈皮等香料。
先把肉清洗一遍,然后用盐和老姜码上,还特意去了大伯家要了小半碗的米酒。
淹渍一个时辰,又用卤水煮,夜晚就要见证奇迹,简易版的肉干就要在她手下诞生了。
“锦书,你这是搞啥呢?”
香味传出老远,连一向只读圣贤书的秀才老爹都没坐住,往厨房里跑了两次,第三次没忍住问出了声。
“做一点吃食。”钟锦书笑了笑:“等会儿给你们尝尝。”
“阿姐,能不能现在尝,我的口水都流出来了。”
这么香谁坐得住啊,这不是考验人的毅力吗?
“能能能,你个小馋猫。”
钟锦书用刀切一块塞进了他的嘴里。
“唔……”
钟锦文连把用手抠出来了:“烫烫烫……”
钟锦书……请原谅啊,她完全没想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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