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温轻瓷浸泡在水里的那只手,顿了一下。
而后低声说道:“五年前,我在码头那边的船上,见过你。”
陆阑梦一下清醒过来。
因为累,她脑子有点迟钝,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五年前,自己在什么地方跟温轻瓷见过面。
要是见过温轻瓷,她一定不会忘记,这女人长相身段都这样出挑,天生就有让人念念不忘的本事。
“在哪儿,你确定见到的是我?”
“嗯。”
温轻瓷面色平静,掌心捧着水,往陆阑梦的身上浇,声音带着一点逗弄意味。
她提醒道:“洛爷。”
陆阑梦不解:“嗯?”
温轻瓷看她一眼:“洛爷是条洋狗,当年,我们叫它阿灰。”
“五年前,阿灰不知是被遗弃,还是跟主人走丢了,在巷子里被一群对洋人有意见,又不敢跟洋人对着干,只会欺负狗的趷跖佬,围着拳打脚踢。”
“我看不过,就把它救下来,带回家养了一个月,阿灰这个名字,是阿沁给它起的。”
“……”
陆阑梦听得有些怔愣。
她从来不知,洛爷在她之前,竟还有过两个主子。
温轻瓷给陆阑梦捏着手指关节,活络放松,又继续说道:“再后来,我收到西医书院的录取通知书,就收拾好行李,准备乘船去港城念书。”
“阿灰很黏我,如果让它去码头,它会闹着要跟我一起走,于是我出门那天,就把它关在家里。”
“去港城的船上,当时,我就站在甲板的栏杆边,跟阿哥和嫂子,阿沁告别。”
“而你,在码头对街的摊边站着,给阿灰买肉包子,买好以后,你蹲下身,掰开包子肉,放在嘴边吹凉了,再喂它。”
“……”
陆阑梦倒是记得这件事。
那是她第一次见洛爷。
一条狗,被一群小瘪三拿石头和棍子,追着丢,追着打。
她看不过眼,就让舅舅的人过去把它救下来。
然而那狗一个劲的挣扎,要跑,她只当它是被人打得害怕了,洛爷毛色很亮,又比普通的小土狗长得更威武,她起了养它的心思,就用狗绳拴牢了,牵在身边。
谁知洛爷是犟脾气,明明是她牵着狗绳,却被狗拉着满街巷踉跄着跑。
最后,竟跑到了码头边。
她牵不住,跑了一身灰土不说,还摔了一跤,蹭破了皮,有点气急败坏,最后只得叫舅舅的手下看牢洛爷,自己不牵了。
而洛爷爪子挠地,拼命挣扎,还一个劲冲着码头那边的船汪汪乱叫。
她烦了,转头恰好看见街边有卖肉包子的,就走过去买了一袋子,蹲下身,哄洛爷吃。
原来,洛爷当时火急火燎的,是想去找温轻瓷这个前主子。
陆阑梦感慨道:“难怪你第一日来公馆应聘,洛爷见到你,就那样开心。”
她当时才十四岁,营养不怎么好,个子也不高,码头那边人山人海的,她只撇过头随意看了几眼,没看出个什么来,更没瞧见船甲板上,站着温轻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死后的第7年,又活过来了。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我绝不会想到世界上真有重生这回事。更想不到,我会重生在一只狗的身上。...
林央为周时安舍弃半条命,换来的却是他将别人拥入怀中,视若珍宝。后来,她厌了,倦了,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他却开始情难自控,纠缠不休...
...
原本预计今年十月恢复更新,但是最近评论区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端木只想说,各位怀着善意来围观端木文章的亲们,端木非常感激,但端木写小说本意是取悦自己,并不亏欠各位什幺,因此也希望大家摆正好姿态来看端木的文,谢谢善良的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