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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第1页)

不知为何这个数字浮现在亦安脑海。

不过所有的愿望都汇聚成一个愿望:一家人健健康康,平平安安,他想要跟爸爸妈妈永远在一起。

亦安吹灭蜡烛。

客厅陷入一片黑暗。

站在他身后的林强拍了拍他的肩,方妙兰揉了揉他的头。

“小猪崽,生日快乐。”爸爸妈妈爱你。

(林亦安,于乙亥年出生,出生时重六斤八两,婴儿时期的他浑身粉嘟嘟的,又因生肖属猪,喜提乳名猪猪。

他生病时,爸爸妈妈会温柔地喊他猪猪,他调皮时,爸爸妈妈会有点无奈又有点生气地喊他小猪崽,他犯错时,爸爸妈妈会十分严肃地喊他大名林亦安。

林亦安幼儿园是在离家五百米的蓝天幼儿园读的,小学和初中读的是离家一条街的俊才中学,高中读的是距家坐车二十分钟的云海市二中。

……)

——

刚过完十四岁生日的亦安从柔软的床榻上醒来,脸上满是泪痕,枕头被打湿。

不过他心情很好,说不出为什么。

早餐时,皇后问他,“安,有什么高兴的事吗?”

亦安眼眶红红的,嘴角却带着笑,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的好心情,“记不清了,只记得做了个好梦。”

少爷真帅气!

旷阔的马场里,一身华贵衣物的贵族少年骑着一匹通体黑色的骏马奔驰在草地上,远处半山落日余晖打在少年飞扬的金色发丝上,让少年整个人散发着淡淡的鎏金色彩,宛如神子。

一位侍从来到马场,守候在入口的提姆立马条件反射地警惕起来。

所幸侍从并没有靠近,只是低声说了几句话便转身离开。

等侍从离开,提姆转向马场,对着骑马的少年高声道,“少爷,时间差不多了,得准备去参加晚宴!”

骑马少年闻声奔来,在靠近入口时,放缓了速度。

“是嘛,到时间了。”汗水打湿了细软的金发,碧蓝的眼眸如同沉静的湖水,红润的脸颊才让这如同油画中的少年鲜活了起来。

是十四岁的亦安。

十四岁的亦安身形修长,从小秀美的五官在褪去婴儿肥之后越发精致,如此金尊玉贵长大的亦安,不开口说话的时候自带一股矜贵的傲慢,可一旦开口说话,就会发现这一只时不时会对你翻肚皮的小猫咪。

提姆当然知道,所以他不由叮嘱道,“少爷,少开口说话,跟在皇女殿下身边不要离开。”

这次的宴会是为了庆贺奥尔森帝国皇帝陛下的四十岁诞辰,作为护卫骑士的提姆自然是无法进入宴会大厅里面。

可这次宴会隆重,除了本国的贵族,还有不少其他国家的来使,提姆害怕亦安被不长眼的人欺负。

亦安自然知道提姆是为他好,自从那次冬季狩猎大会之后,提姆就对他看得很严,即使在皇宫里也无法放松警惕,真正做到了寸步不离。

后面安西尔也十分担忧他的安危,派来欧文在他身边保护。

刚开始提姆还有些受伤,认为是不是自己保护不得力才派欧文来,得到亦安的安慰才好转。

即使这样,提姆和欧文也常常互别眉头。

让亦安也体会到一番君王后宫妃子争风吃醋的感觉。

其实距晚宴开始还有好长一段时间。

但这准备工作着实磨人,亦安洗个花瓣澡,连头发丝似都抛光了一番,等到出来,准备衣物的侍女已经就位。

服饰是好几天前就选好的,是希雅和皇后殿下一起选的。

两个人审美不一样,希雅认为亦安面容精致艳丽,合该凸显出皇室的气度,所以选的衣物都非常华贵,不是镶金带银就是缀满宝石和珍珠。

而皇后认为亦安像洋娃娃一样可爱,可能在所有父母眼中,孩子永远长不大,什么性感,艳丽统统沾不上边。她喜好白色,所以给亦安选的服饰大多是典雅端庄的简约白色。

两人争执不下,后来试了好多次,才终于找到一件令两人都满意衣服。

衣物整体呈蓝白色,衣襟和袖口处有金线绣制的月桂纹。胸口处佩戴着一枚铂金镶嵌的蓝宝石胸针。这枚宝石有幼儿拳头大小,听闻是某一小国为求庇护,进献给奥尔森帝国的国宝,十岁生日时,奥斯顿将这枚宝石赐予了亦安,后又命顶级工匠制成胸针便于亦安佩戴。

打扮完成,走出宫门的那一刻,亦安果不其然受到了众多注目。

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便是提姆的视线,提姆视线中情绪复杂,有一种“我家儿子初长成的老父亲”的模样。

亦安微微汗颜。

其他人自是惊叹,但他们长时间服侍在亦安身边,对亦安精致的面容早已习惯。

“少爷这副样子可真帅气!”另一位护卫骑士欧文笑眯眯地说道。

亦安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他长大后,不仅抽条了,身高也长了不少,但这一米七左右的身高在身形高大的皇室中人间,特别突兀,矮得突兀。

为此在他们看来,他这小身板着实当不起帅气一词,最多是漂亮。

亦安欲哭无泪,所以他特别高兴有人夸他帅气。虽然他身高不显,但他有人格魅力呀。

闻言,提姆立刻咬牙,心里不服气,欧文这马屁精。

欧文出自第二骑士团,第一骑士团和第二骑士团本便有分庭抗礼之势(第三骑士团摆烂),再加上欧文总是一副笑眯眯让人捉摸不透的样子,让本就直来直去提姆更加不爽。

这样的“猫狗大战”,自欧文到来,几乎每天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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