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果不是因为那场雨。
如果不是因为他恰好站在那里,年轻得像另一个人,而她恰好落在那个时间点。
如果不是因为那扇门开着,而真正的缇娜还没有来。
如果不是因为她说出了那个名字。
可是太晚了啊,进一哥哥。
太晚了。
不是“来不及后悔”的那种晚,而是更彻底、更绝对的那种。
精子已经钻进了卵子。透明带已经硬化封闭。受精卵已经形成。
染色体已经配对。第一次卵裂也许这会儿已经开始了,也许已经完成了。
那颗小小的细胞正在她的输卵管里一分为二,二分为四,以一种任何外力都无法逆转的方式增殖着。
她没有办法把它取出来。
没有办法让精子退回去。
没有办法让那些已经配对的染色体重新拆开。
没有办法让时间倒流回一小时前、一天前、一周前、那个雨夜。
事情已经彻彻底底地、连一丝缝隙都不剩地生了。
你不会怪我吧?
她在心里问。问那个还不存在的人。
问那颗受精卵。问未来的、二十岁的、沉默而温柔的郭进一。
如果有一天他知道了真相——知道他的母亲是他的表妹,知道他对她的所有保护和纵容都源于一条被扭曲的母子纽带,知道她是故意的,是蓄意的,是在明知后果的情况下张开双腿让他的父亲射在了最深处——他会怪她吗?
她不知道。
她不敢知道。
可身体已经不给她继续想这些的余裕了。
那股燥热在她走神的这段时间里没有消退,反而像被她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念头不断添柴,越烧越旺。
下腹的热度已经蔓延到了整个盆腔,子宫像一颗被烧热的石子一样沉甸甸地坠在那里,穴壁在持续地、缓慢地收缩着。
每一次收缩都会挤出一点液体,从穴口滑出来,流过会阴,凉凉的痒痒的。
而阴蒂已经完全充血了,从包皮下面探出来的那一小颗肉粒变得又硬又敏感,连大腿内侧的皮肤蹭过去的微风都能让它跟着跳一下。
她的右手从小腹上移开,指尖沿着腹部的皮肤往下滑,越过肚脐,越过下腹那条极淡的绒毛线,触到了耻骨上方最柔软的那一片。
指腹碰到第一根耻毛的时候,她的呼吸明显停了一拍。
她继续往下。
中指的指尖滑进了大阴唇之间的缝隙,触到了里面那片湿滑的软肉。
温度很高。像把手指伸进了一个被体温焐热的温泉口。
液体立刻就沾满了她的指腹,黏黏的,滑滑的,多到只要稍微一动就会出细微的水声。
她感觉不到它。
当然感觉不到。一颗受精卵的直径不到零点一毫米,比一粒沙还小,比睫毛尖上一滴将干未干的泪还轻。
它此刻漂浮在她输卵管的管腔液里,被纤毛推送着缓缓向子宫方向移动,安静得像一粒尘埃落在湖面上。
没有重量,没有温度,没有任何一条神经末梢能够捕捉到它的存在。
可她知道它在。
这份“知道”比任何触觉都烫。
她的中指陷在两片小阴唇之间,指腹贴着那道湿热的沟壑,还没有真正开始动,光是搁在那里,就已经感觉到自己的穴口在轻轻吮她的指尖。
一下,又一下,节律分明的翕动,像有一张极小的嘴在亲吻她的手指。
甬道深处分泌出来的液体持续地往外淌,从穴口溢出来,顺着指缝往掌心里流。
多得过分。她的整个手心都黏腻腻的,指头稍微一并拢就能听见那种湿软的咕啾声。
太湿了。
只是因为知道他在里面,就湿成了这样。
她的中指从穴口边缘缓缓往上滑,循着那条被体液浸透的沟,划过尿道口两侧柔嫩的黏膜,最终停在了阴蒂上。
指腹刚碰上去的一瞬,她的大腿就不自主地颤了一下——那颗肉粒已经硬得疼了,充血太久,包皮完全退缩开来,整颗暴露在外面,被夜里的热气和自身的体液裹着,敏感到一碰就像被电了。
“嗯……”
极轻的一声。从鼻腔里泄出来,尾音卷进了喉咙。
她没有立刻揉。只是用指腹抵着那颗小小的凸起,维持着最轻的压力,让它在指纹的纹路间被不动声色地压住。
那种感觉很微妙——不够舒服,又太过清晰,像有人按住了一颗快要弹出去的弹珠,不让它动,可弹珠底下那根弹簧的力道还在往上顶。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