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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真有那样的事,她那时候也是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只会拼命点头。
他笑了一下,没再多说,走了。
她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心跳得像是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那就是开始。
后来她才知道,他叫云逸,是书院里最出色的学生。书读得好,字写得好,脾气也好,谁见了他都喜欢。他是师兄们眼里的榜样,是师弟们追赶的目标,是师妹们——包括她在内——偷偷喜欢的人。
她喜欢他,喜欢得不行。
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喜欢到每天早起半个时辰,就为了能在去课堂的路上“偶遇”他。喜欢到他写的每一篇文章她都偷偷抄下来,藏在枕头底下。喜欢到他在槐树下读书的时候,她就躲在假山后面,隔着老远,一看就是一个下午。
可她从来不敢让他知道。
她是谁?她是嬴娡,是那个刚从泥土地里来的小丫头,家里穷得叮当响,连束修都是东拼西凑才交上的。在书院里,她也可以说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一开始坐在最后一排,穿着最旧的衣裳,不敢大声说话,不敢举手提问,不敢在人群里多待一刻。
而他呢?
他是云家的嫡子,是书院里最耀眼的星辰。他的前途一片光明,他的未来不可限量。他会考功名,会入朝堂,会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生一堆漂亮聪明的孩子,过一辈子让人羡慕的日子。
那里头,没有她的位置。
她知道的。
所以她从来不说,从来不表露,从来不让人知道她的心思。她只是偷偷看他,偷偷抄他的文章,偷偷把那些关于他的记忆,一点一点,藏进心里最深的角落。
后来他离开书院,考上进士,入了翰林院。她站在人群里,看着他的背影越走越远。
那天的太阳很好,刺得她眼睛疼。
她以为那就是结局了。
一个她卑微地喜欢一个人、然后那个人从她生命里消失的、再平常不过的故事。
可他没有消失。
他回来了。
以县太爷的身份,到她家门口来了。
嬴娡低下头,看着怀里的人。
唐璂睡得正香,什么都不知道。
她伸手,轻轻拨开他额前一缕碎。
十二年。
十二年了。
她还是耿耿于怀,还是念念不忘。她以为自己早就放下了,早就忘了,早就把那段往事埋在心底最深处,落满了灰。可那个名字一出现,那些记忆就像被风吹开的灰,纷纷扬扬,迷了她的眼。
她想起他的模样。剑眉星目,温润如玉。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一点细细的纹路,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她想起他的声音。清朗温润,像山间的溪水,叮叮咚咚。
她想起他握着她的手写字时的温度。她的手抖,写得歪歪扭扭,他说“别急,慢慢来”。他的手掌温热,指节分明,她当时满脑子都是“他握着我的手”,哪里还顾得上写字。
那些记忆,隔了十二年,还是那么清晰。
清晰得像是昨天才生的事。
嬴娡轻轻叹了口气。
她变了。
她不再是当年那个卑微的小丫头了。
她是嬴娡,是嬴氏商行的东家,是天下义商,是跺一跺脚能让半个商界抖三抖的人。她手里有花不完的钱,有数不清的产业,有让人不敢小觑的势力。她想见谁就能见谁,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再也不用躲在角落里偷偷看人。
可她不知道,他还是不是当年那个他。
他娶妻了吗?
应该有吧。三十二岁的人了,又是那样的家世,那样的品貌,怎么可能还没成亲?
说不定孩子都有好几个了。
嬴娡想到这儿,心里忽然揪了一下。
那种感觉很奇怪。不是疼,是一种闷闷的、说不清的什么。
她有什么资格揪心呢?她和他,什么都没有过。不过是一个小丫头偷偷喜欢一个师兄,然后各奔东西,再也没见过。连一段旧情都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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