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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成。我告诉他,只要把信寄回来,让我知道那里是怎么一回事,我就分他两成的收益。”
他疯了吗?
为了一封信,就愿意付出两成!】
【x年11月1日】
【黑子的信寄回来了。
那该死的老林,也敲诈了我的两成收益,才愿意把信给我看上一眼。
不过,传闻中说得没错。
新大陆上确实遍地黄金。
那里的河流流淌着牛奶与葡萄酒,大地上结满了熏肉与白面包。
据说,闪烁得足以让镇长流下口水的红宝石项链,哪怕丢在最繁华的大街上,都不会有人愿意看上一眼。
这一回,不信的人变成了老林。
但是,我告诉他:“黑子以前从没吃过白面包。哝,这一回,他的描述完全正确。”
整个矿场中,只有我和矿场主吃过软得像云一样的白面包,因此,我的话很具有信服力。
老林和我决定找个好时机,一起去矿场小镇上打听打听。
如果合适的话……】
【x年11月12日】
【该死的黑心老板,拖了我一周多才给了我半天假期。
不过,我总算从酒吧里的酒鬼们身上搜刮到了足够的线索,拼凑出了一份前往新大陆的路线图。
首先,要搭车离开矿场小镇;
然后在距离我们200公里远的矿城中,坐上一种名叫“浮空艇”的交通工具;
接着,“浮空艇”会把我们送到“绝境山脉”外的荒原上;
步行两三天后,我们将爬进一个名叫“羊肠小道”的洞穴,横穿山脉。
新大陆就在山脉的另一端。
听上去就很麻烦,但假如传闻是真的……
该死的,我到底在担心什么呢?】
【x年11月17日】
【决定前往新大陆的人越来越多了……
我们的报童、扫灰匠、挤奶工、女仆、教师,乃至是住在白水晶大街上、拥有一整个铁匠铺的铁匠,都背上了大包小包,租车离开了矿场小镇。
老林用他攒下来的钱买了一份大地图,有事没事就在那里翻来翻去。
他喜欢用他粗黑的手指绕着王都画圈,然后说:“等我回来的时候,我要搬到这里。”
真可笑,那可是王都!
在王都当一名暴发户可不是聪明人的选择——贵族们永远高高在上,让你享受不到半点优越感。
依我来看,“艺术之都”玫瑰城才是最佳选择。
那里有成片成片的玫瑰海,有砌成粉色与浅紫色的独栋小屋,还有终日萦绕不散的小提琴声……】
【x年11月23日】
【不能再等了。
矿场主告诉我们,他也决定前往新大陆,开启“事业的第二春”。
这话可没错。
身为天天挖矿的老家伙,还能有谁比他更擅长淘金?
作为硕果仅存的老伙计们——这主要是因为老林还没攒够路费——我们可以和他一起离开。
包吃包住,他会承担我们在路上的一切费用。
作为回报,我们需要在抵达新大陆后,为他干活还债。
老林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而我还没答应,因为我早就攒够钱了——不过,考虑到和很多人一起走会更加安全,我的回答是“让我再想想”。
矿场主应该意识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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