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典型的妻奴,老婆扇巴掌带来的风都是甜的。”江辰难掩笑意,“满脑子都是温俞,你忘了和他的曾经,可没忘记爱他。”
“爱他比找回过去重要,”江辰拍拍他的肩,“你之前不知道,不也是把他养得很好?记忆这东西强求不得,我不建议做什么治疗,慢慢来吧。”
“对了,”江辰补充,“沈渡既然没死,他就不可能放弃搞你,还是小心点,他迟早要回沈家,你家那个老头……谁能力强就喜欢谁,他疯起来不要命的,说不准会偏心他。”
“……知道了。”沈焕说,“就算他放弃,我也不可能放过他。”
江辰唏嘘:“兄弟俩怎么能处成这样,真罕见。”
沈焕冷笑:“早知如此,就该在羊水里,用脐带把他绞死。”
江辰:“……”
**
温俞已经收拾好凌乱的自己,把纸巾全部扔进卫生间的垃圾桶,然后缩进被子里,把自己团成一小团,默默等先生回来。
“没睡呢?”先生推门走近,身上带着室外夜风的气息,指尖掀开被子的一角,戳了戳他的软乎乎的脸颊,“气鼓鼓的。”
温俞缩缩脖子:“我没生气。”
“哦,没生气。”
“嗯,我没生气,”温俞重复,揪来男人的手指亲了亲,“我只是太困了,但先生你不回来,我又睡不着。”
“对不起,耽误你的睡眠时间了。”
“没关系,”温俞抿着唇瓣,非常浅地笑了下,“现在来陪我就好。”
先生换上睡衣,温俞转身就把自己送进对方怀里。
耳边响起摘腕表的声音。
温俞拦了一下男人的动作,本意想摸摸这个腕表的触感,指尖却不小心略过对方食指上的戒指。
温俞的好奇心又被戒指夺去,他摸到过几次,但都没敢问。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就敢了。
他隐隐觉得自己和先生好像解除了什么隔阂,先生好像更爱他了,温俞胆子就大了许多,他握着男人食指,直接问道:“这个是饰品吗?”
“嗯,”先生把戒指摘下,塞进他的手心,“银色的戒指。”
温俞摸了摸:“应该很好看吧,先生你以前好像没戴过这些。”
“近几个月才喜欢的,”男人在他耳边说,“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
“我戴着太大了。”
“如果不介意,可以圈在项链上,然后把项链缠在手腕上。”
“好呀好呀。”
先生的戒指他可以戴在身上诶,感觉好亲密。
说完,温俞忽然疑惑道:“项链为什么不戴在脖子上。”
“这个暂时还不衬你,”沈焕轻声说,“我会给你买更合适的,好不好。”
沈家长子的身份还不足以彻底保护一个人。
要想沈渡彻底去死,那沈家,也必须是他的。
到那时候,他会把老头祖传的戒指送给温俞。
“好~”温俞亲亲戒指,在对方怀里摇着脑袋蹭蹭,然后顶着凌乱的头发,看着沈焕笑,“我说过,先生可以随便打扮我,那这个就做手链吧,我会每天戴在身上的!”
“嗯。”先生也用鼻尖蹭蹭他,“期待你戴上它的样子,以后……”
先生意味深长地说:“你就是它的主人。”
也是沈家的主人。
**
林楚打电话,说要开车带他去一个景区,工作日没什么人,正好适合他这个“初出茅庐”的小朋友,还让他提醒沈焕带个行李箱,如果太累了就在那边住一晚。
哇,出去住吗?
他好像……没出去住过。
这算不算是旅行!
好期待。
温俞欣然答应,挂断电话后,他问面前的先生:“戴上了吗?”
“嗯,”先生给他调整了一下“手链”的角度,“很好看。”
温俞把手链举在阳光下,链子与戒指皆折射着明亮的阳光,在白皙的手腕上,显得格外精致好看。
他对戒指手链这类的饰品不感兴趣。
因为看不见。
更喜欢那些好摸的,或者有味道的东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墨善安作为一个现代公民,从名字就知道他父母想让他成为一个平安长大善良的人,可本人却是跟名字相反街头一霸。墨善安自认为他不是一个杀人放火的人恶人,最多是小偷小摸,他一个月里做过最缺德的事,也就是骗了隔壁幼儿园小朋友的一根棒棒糖,可为什么老天让他重生在一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握草,,这是什么地方!??墨善安...
云非渺做了个梦,梦到自己的未婚夫是主角受的舔狗,而他是未婚夫这条舔狗的舔狗!继续舔下去的话,他不仅会死在未婚夫手里,灵根还会被那渣男挖出来送给主角受吸收升级,甚至整个家族都会在那群舔狗的算计下破灭。云非渺害怕极了,醒来后就立马退婚,搬进了另一个炮灰的寝室里。同是话本炮灰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啊!咦?等等!怎么没人告诉他...
...
二本大学制药专业毕业优秀生获得祖上遗失的奇书之一药经,从此踏上逍遥之路。...
天才设计师是一个孤芳自赏的疯子,当他进入惊悚游戏终端的那一刻,便注定了结局。以生命为代价通关各种有bug的次品惊悚游戏,起初众多虚拟玩家以为他又是一个被系统坑过来的倒霉蛋,是即将被压榨的小可怜。后来才发现,疯子的到来是为了他的玫瑰。系统终端每一个惊悚游戏背后,都隐藏了一个永不见天日的游戏彩蛋,那是疯子的爱人。如...
婚纱照。可明明当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