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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无事。
前几天干了票大的,那富商给的,加上官兵给的够用好长一段时间了。
我还得慢慢适应这里的生活,上次杀了人,茶饭不思了一整天。
这的生活节奏倒是不错,空闲时间很多,每天练练身手,城里逛逛,城外逛逛。(其实就是没正经工作,当街溜子,但凡有块田都不会这样子闲的。)
也得学学这里是怎么说话的,总是在集市上闹出笑话。
我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感觉是很重要的事,但就是想不起来。
野外良兴在树下休息
石兴感到无聊,打量着周围风景,远处看完又看向良。
良腰间挂着那玉佩,还给自己换了身新衣服,看起来倒是有种公子的感觉了。
良长得是不赖,这时脸上也没伤疤,身高在古代算高的,商人世家,颇有佳姿,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太木了。
要是没生什么大爆炸,应该会活的不错,长得帅,家境不赖,讨个好老婆,安稳的生存下去。
可惜世事无常啊。
我好像想起忘记什么了。
万穗爷呢?
她该怎么活下去?
良给我调教好了,是没有去杀老丈人。
但那边盗匪那么多,一会给别人杀了,再说,只有五两银子是活不下来的,灾年持续很久,完全撑不过那时候。满贵大概率不会带着穗一家逃荒,而且逃荒去别的地方也不够,一家四口,还有个带病。
就算逃到了,没地方营生,要露宿街头吗,还是当乞丐?
穿越到这里这么久才想起来万穗爷。
万穗爷虽然可爱,但不是牢兴的菜,众所周知,牢兴喜欢绮罗粉黛,浑圆妥贴,不喜欢这样的小羊。而牢良是明末练铜王,大名鼎鼎的碎地狗,喜欢让女铜陪着洗澡。
(良:我不是,别瞎说,删掉。)
带着良过去找一下吧,找到了给良当童养媳养,不然这木头怕不是得一辈子孤家寡人。以后大概率是要长时间结伴处成兄弟的,还是要为兄弟的终身大事考虑下的。
“良,休息过后,我们去陕北一趟吧。”
“怎么突然想去那地方?”
“没什么,就是听闻那边闹了灾,应该会有很多活不下去的人当了盗匪,过去看看也好。”
午后,二人一路北上。
越往北边走,越是光秃秃的,植被越来越稀疏。
一路上有不少逃荒来的,衣衫褴褛,有的是孤家寡人,身上空无一物,有的拖家带口,背着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大包小包。
他们眼神空洞,看不到一点色彩。麻木地走着,宛若行尸走肉。
他们已经是幸运的了,已经快逃到不闹灾的城镇里,或许能捡到一条命。
更多的人,没等到期望的大雨,没等到朝廷的赈济粮,永远留在了他们祖祖辈辈的生活的土地上。
路上已经见不到几株草了,不知道是干旱枯死没长出来,还是被挖去吃了。整片林子的树,手能够到的地方,都没有树皮了。
一阵风吹过,吹到干燥的土地上,扬起沙尘,叫人护住眼睛。
路上有几具尸体,干巴巴的,脸上满是沙尘,饿的皮包骨,从手臂上看不到肉,没有前面那些人那么幸运,有粮能逃那么远,死在了半路。
“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殆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振山中石块而食。”
石兴想起来以前看过的一句话。
生在盛世的他,没饿过肚子,没见过这样的景象,感受不到这句话的含量,目睹了这一切,才明白这是多恐怖。
夜篝火旁
石兴估摸着应该差不多快到陕北甘泉了,明天下午应该差不多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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