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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给的那只鸭子是只养了两年的老番鸭,余妈妈没费功夫用砂锅慢煨,只将鸭子焯水去净血沫,便同备好的药材一起丢进高压锅炖煮。高压锅上汽后,白色的蒸汽顺着阀门喷涌而出。伴随着蒸汽一同散开的,还有一股浓得化不开的香气。既有老番鸭独有的鲜醇,又裹着中药的温润回甘。
高压锅炖着老鸭的同时,余妈妈也没闲着,动手炒了几个家常菜。
菜很快就上桌,余妈妈热情地先给作为客人的方晓婉盛了一碗老鸭汤,还特意在碗里夹了一根鸭腿。
方晓婉连忙谢过余妈妈,拿起勺子先喝了一口老鸭汤。她忍不住眯起眼,紧接着又咬了一口碗里的鸭腿肉,细细品味后连连赞叹:“太香了!陈大姐,这鸭汤和鸭肉也太好吃了!”
老鸭汤是用熟地、玉竹、沙参这些药材炖的,汤色黑亮清澈,余妈妈上桌前仔细撇掉了浮油,一点都不腻。鸭肉的香和药材的温和混在一起,没有苦味,反而带着点自然的清甜,浓淡刚好,喝着特别舒服。老番鸭炖得很软烂却不散,夹一下就能撕开,皮是油亮的浅棕色。放进嘴里,轻轻一咬,紧实的肉里就爆出汁,让人吃了还想吃。
余妈妈听着方晓婉的夸赞,笑得合不拢嘴:“喜欢就好,喜欢就多喝点!这老番鸭肉紧实,最适合炖汤补身。配的都是滋阴润燥的中药,最适合夏天喝了。”
方晓婉也不拘谨,喝完一碗汤,才拿起筷子尝桌上的家常菜。米饭是新米蒸的,颗颗饱满晶莹;青菜是自家菜地里种的,鲜甜脆爽。余妈妈的手艺算不上大厨级别,桌上也没有山珍海味,可这些浸润了灵气的食材,自带一种独有的鲜灵滋味。
这一顿晚饭吃得宾主尽欢。
夏日天暗得晚,饭后天光还亮堂着,方晓婉反倒不急着走了。她先是以高于市场价的价钱,跟着余妈妈去菜地里摘了些新鲜蔬菜,又托余俭带她去刘贵家,买了三只老番鸭,这才满载而归。
送走方晓婉,余俭回到家中。余爸爸去村里的“情报交换处”下棋了,余妈妈被牌搭子喊去打麻将,家里只剩余悦等着他。
见他进门,余悦连忙招手让他过来,待他走近,从包里掏出一个特大号红包塞进他手里:“沈老板给你的谢礼。他昨天来店里取走了你题的字,看样子格外满意,当场就封了红包,让我转交给你。”
红包入手沉甸甸的,看厚度应该有好几万,余悦惊讶于红包的厚度,却也没帮弟弟拒绝,直接带回家转交给余俭。
余俭颠了颠红包,当着余悦的面取出红包里的现金清点了一番,他挑了挑眉:“8万8,是个吉利数字。”
“不愧是庐阳首富,出手真大方。”余悦咂舌,她怎么也想不到,弟弟一幅字竟能卖出这般高价。可看余俭一点都不惊讶的模样,显然对自己的书法功底极有底气,她便不再纠结,反倒与有荣焉地笑道:“看来我们老余家不光出了个高材生,还出了位大艺术家。”
余俭喜滋滋地将钱装回红包里,故作谦虚地说道:“低调,低调。”
“你就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嘴角都快咧到耳边了。”余悦哼笑,拿起自己的包,交代余俭,“我去海石了,等爸妈回来你帮我和他们说一声。”店里还有些事情等着余悦处理,她根本没时间在家里过夜。
余俭送余悦出门,目送她开着皮卡离开。看着皮卡的尾灯消失在村口的拐角,他才转身回到家中。
*
海石镇。
余悦将皮卡停在新月饭店后门,和员工一起把新米搬回饭店仓库。等忙完店里的所有事情,关好店门时,已是深夜十点多。街上的行人稀少,零星几个晚归的路人,步履匆匆地往家赶。
街对面的陈家饭馆还亮着灯,门口的招牌在夜色中泛着光,只是店里的客人寥寥无几,稀稀拉拉地坐着两三桌,远不如往日热闹。
黄梅看到站在陈家饭馆门口的陈涛和林丽娟,忍不住和余悦吐槽:“那渣男和小三的饭店这几天客人越来越少了。”
余悦把店门钥匙放进包里,闻言“哦~”了一声,明显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
黄梅和余悦八卦:“我之前和他们一起工作的时候就知道他们什么尿性,懒得很,我以为轮到自己开店了,他们就该勤奋起来了,谁想到还是一样懒。店开了之后,只顾着收钱当甩手掌柜,什么事都要雷光头管。”
雷光头本名叫雷寿,是前桃月饭店的厨师,陈涛许诺分给他两分利,这才挖走他。可这两分利不是好拿的,让他从一个厨师还要兼顾店长的活计。
“要我说他就是活该!”黄梅啐了一口,“他一个厨师哪管得了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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