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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昼雪域,在北境之北,若再往北走,那便是龙族的领域了。
龙族虽是被贬谪的神,但终究曾当过神,因此他们所居住的地方,有着颠覆人妖魔三族认知的自然法则。
靠近龙族领域的永昼雪域显然受到了龙族自然法则的影响。
在这片雪域上,冰雪万年不化,寸草不生,万物绝迹,只有白昼,没有黑夜。
一个时辰前,不留命正光着身子,搂着大胸圆屁股的女人睡觉,一个时辰后却穿着衣服,到了这冰天雪地、鸟不拉屎的地方。
身为穷天境的强者,不留命自然不畏惧严寒,但当极北之风刮在脸上时,他觉得自己似乎还是应该多穿一点。
为了拿到那笔天价酬金,不留命必须赶在剩下四位同行之前,找到那个人,并杀了他。
他要杀的人叫李去疾,一位在半日之内就引起人妖魔三族雄性公愤的奇男子。
不留命的剑极快,他御剑的速度更快,所以他有十成把握,自己定然是今夜第一个到这片雪域的杀手。
然而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不留命相继遇见了他的三位同行。
一位在吃雪,一位在唱山歌。
还有一位在雪地上狂奔,衣服全脱的那种。
个个目光呆滞,口中一遍又一遍重复道:“死是一种什么感觉?”
不留命见到他们后,只得出了一个结论。
他们都疯了。
他的三位优秀同行为何会相继在永昼雪域上发疯,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不留命的心头有种预感,这一切的答案似乎都指向了一个人——李去疾。
他一边想着,一边加快了步子,此刻未落雪,不留命循着脚印,很快便瞧见了一位白衣男子。
当不留命第一眼瞧见李去疾,便觉不大对劲。这倒并非是因李去疾生了张贼他娘好看的脸,而是因他的穿着。
据他得知的情报,李去疾是个没有修行的废物,在这极寒的永昼雪域,连不留命这个穷天境的强者,都觉有些冷,可李去疾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衣。
按照常理,李去疾穿成这样,早该被风雪刻画成了冰雕。
然而这个贼他娘好看的白衣男子却似丝毫不惧寒冷,还像个疯子般,从始至终都在自言自语。
“七岁那年,一个傻子在《山地海书》上知晓了永昼雪域这个地方,一直心向往之,所以今日便厚着脸皮,请定北王将他送到了此地。这里真的很美,比书上所记载的还美,他很喜欢这个地方,你呢?”
言罢,自言自语的李去疾竟微笑着看向不留命。
不留命只觉毛骨悚然,一股强大怪力,似压在了他的心头。
作为经验老道的杀手,不留命没有回答,口念诀,身后背着的长剑出鞘,笔直地刺入了李去疾的咽喉。
剑上有血,鲜红的人血。
一剑封喉,这世上不会有人在被一剑封喉后还能开口。
至此,不留命才放下心来,一扫惊惧,正欲念了个回字诀,取出爱剑。
“死是一种什么感觉?”
此话一落,不留命的诀念至一半,便再无法念下去。
说话的不是旁人,在这片雪域中,方圆数里內,决计再无旁人。
说话的就是李去疾。
不留命缓缓地抬起了头,看向了眼前的白衣男子。
李去疾面带微笑,右手拔出了贯穿了自己整个喉咙的剑,剑被取出后,喉咙上触目惊心的血洞也极快就消失了,白玉般的长颈,一如往初。
随后李去疾极有礼貌地双手捧着剑,递到了不留命的眼前,诚心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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