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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玛斯是一阵风,没有人能捕捉他的身影,他的离开总是无声无息,久而久之,铃兰也习惯了一个人独处。
他不需要托玛斯陪伴,也不觉得此刻的境遇是孤寂。他在圣皇宫的生活便是如此,一日下来,一个人处理奏请,一个人用餐,一个人入睡。反而踏出宫外,感受阳光、感受街道上的子民,那股活泼生气让他格格不入。
他这人,生来就是孤独者,不得已才与人交往,也曾羡慕过被驱逐的艾登能在高塔上自由自在,不受拘束。
托玛斯曾告诫他,雾城动盪不安,要他待在庇护所里别乱跑。
久而久之,这样的日子太无趣,铃兰可要闹了,偶而会让托玛斯带几本书回来。托玛斯总会被他气笑,想着自己是带回了一尊小祖宗供养,却也任劳任怨,在任务结束后打破书店的窗户,进去偷了几本书。
深夜时分,他轻手轻脚地打开家门,铃兰早就歇下了,只在餐桌上留了一块乾巴巴的麵包与冷掉的浓汤。
托玛斯拿起勺子,舀了浓汤送进口中。
「怎么是甜的?」甜味充斥口齿,玉米与胡萝卜都成了巧克力糖,闭起眼或许会以为自己在品嚐新奇的甜品。他笑出声,对于这位连盐与糖都分不清的大少爷感到无奈,却又不忍糟蹋这份心意,索性还是喝了汤。
一整天没吃东西,即使是铃兰笨拙手艺下的產物,也变得格外美味。
简单吃完了今日的第一餐,托玛斯随意躺在沙发上小憩,日出之时,他会再度离去。
夏日蝉鸣扰人清梦,铃兰醒得特别早,他走出房门时,托玛斯正整理衣装准备出门。
他们无声对视,谁也没有说话,直到铃兰看见了托玛斯的毛衣上沾有乾涸的血渍,才开口:「换身衣服再走吧。」
他顺着铃兰的视线垂眸查看,腰间上果然有一处脏污,大抵是射杀目标时,溅在身上的血垢。褪去风衣外套,再解开皮革束带,托玛斯脱下脏毛衣,随意披在沙发椅背,去卧室找件乾净的内搭上衣。
衣柜打开是十多件同样的衣着,一成不变,他总是穿着一袭黑衣,方便穿梭于暗夜之中。
更衣过程中,铃兰的眼角馀光瞥见了他的上身,精壮的肌肉上满是疤痕,他被刀砍过几次,被枪打中几回,都在他身上留下了无法抹去的伤疤。
一定很疼吧。
铃兰望着,不禁蹙起眉头,这一道道伤痕,都是托玛斯受过的苦难。
然而,那些伤痕,却唤起了他的记忆。
在他方成为教皇时,曾去过骑士团的训练基地,看着骑士们练剑、射靶。天气炎热,他们总是赤裸上身,不耻于露出身上的伤口与疤痕,笑道那是他们驍勇善战的勋章。
铃兰始终不喜歌颂苦难,他也希望自己所领导的骑士们可以不受皮肉之苦。但制度从未偏袒过骑士们,上战场是他们唯一封爵的管道,而铃兰的保护,却剥夺了他们脱离阶级的机会。
回过头想,是他太自私了,自以为的爱护庇佑只是他氾滥的大爱作祟,但他真正给予那些骑士什么?不过是尘封了他们的才能。
「怎么了?」
托玛斯唤回了铃兰的神智,他抽离回忆与自省,抬头看向眼前人。
「任务……很危险吗?」
「怎么?怕我回不来,没人照应你?」托玛斯耸耸肩,不把铃兰的关心当一回事,他想,以铃兰的出身,怎会体谅底层人民的苦难呢?「危险也得去,我从十岁就进了组织,一步一步闯上来的,如果不是接了那些危险任务,我现在只会在贫民区打滚,当个没尊严的乞丐。」
他的语气有多轻松,铃兰的心情便有多沉重。
那些骑士大抵也与托玛斯用着同样的目光看待他,时至今日,他才明白柏克的篡位是自己一手造成。
不同于过往,至少会反驳上一句,托玛斯看出了铃兰的异状,他一脸纠结又自责,双拳紧握无法放松。
托玛斯长叹一口气,大掌轻拍在铃兰的脑袋上,以平时抚摸流浪猫的手法,将铃兰的头发弄得乱糟糟,直到对方嫌弃地拍开自己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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