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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薇罗娜最终选择哥谭有三个理由。

第一,哥谭离纽约还算近些,方便她有空时去找丹尼斯,也方便丹尼斯随时给她透露消息,让她可以及时跑路。

第二,都说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哥谭一向以混乱出名。纵然因为蝙蝠侠近些年的管控,犯罪率有目共睹的下降,可惜哥谭市的「疯人」含量也有目共睹在直在线升,论谁听到自己身边的人来自哥谭都得对这人投去一个「兄弟,你很勇」的眼神。

第三,也就说回到了不知无畏这个词上。

还没有经历过哥谭现实状况「鞭打」的薇罗娜天真的认为,就算蝙蝠侠再怎么像网上谣传的那么排外,也不至于将她这个来哥谭只为了开旅社的小姑娘赶出哥谭吧。

薇罗娜:再说了,我创建旅社还能拉高哥谭收入呢,这种赚钱好事何乐而不为。

整个哥谭赚钱最多、能以一己之力拉动整个哥谭经济的蝙蝠侠:...不太需要。

将眼前只在电视和手机中见过的大城市金碧辉煌的夜景再一次印入脑海中,薇罗娜伸手从衣服的口袋中掏出一张简易的地图。

这张地图是薇罗娜从纽约出发来哥谭之前,丹尼斯和温妮塞给她的。

知道自己阻挡不住薇罗娜,于是选择干脆加入对方的丹尼斯,简直为这个名义上的姑姑、实际相处上的妹妹操碎了心。

不仅帮助对方悄悄藏在自己的行李箱中,还和温妮连带着她能靠着住的狼兄弟们,连夜赶制一个足以以假换真、迷惑众人视线的人偶。

不夸张的说,为了防止被发现,假玩偶发出的哭泣声和对话声,都是丹尼斯在后台实时监视、分析、符合当前状况后再播出相应的语音。

如果不是自己得在纽约上学,丹尼斯肯定也是跟在薇罗娜身边的。

丹尼斯:我发誓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保证薇罗娜安全,一点都没有想亲眼看到蝙蝠侠真人的私心。

尽管丹尼斯到现在都觉得蝙蝠侠很酷、比他的德古拉爷爷还酷。但他也必须要说,哥谭的那些人类比他们这些非人类还危险。

显然这人已经完全忘了自己在5岁的时候,只用一拳就揍飞了一只大型蝙蝠,更忘记了除了哥谭市内的那一小部分人,大部分人类也都生活在哥谭呢。而这部分人按照体力来区分和普罗大众也没什么区别,硬要说的话对付小型boss的最好办法就是一切恐惧来源于火力不足。

对上没有特别能力的普通人,他们这群非人类火力其实还是很足的。所以与其担心有着德古拉血脉的吸血鬼,不如担心一下被吸血鬼一拳撂倒的人。

实不相瞒,不说哥谭就说和特兰西瓦尼亚酒店相邻的小城镇内,就有不下5位终结在两人手下的人了。

丹尼斯:那也不怪我们,本来偷偷跑出来就挺让人心惊肉跳的了,他们还非要凑上来说要带我们去更好玩的地方,结果一到地方就给人绑起来什么的。要不是我拦着温妮都能给他们咬成住在海底菠萝屋的人形海绵了。

回忆起往事的丹尼斯一点都不心虚,握着薇罗娜的手更坚定了。

丹尼斯语重心长的多次嘱咐对方,“地图很重要,你一定要多参考我给你的地图。”

这张地图上可是丹尼斯观看了无数哥谭视频后,经由精密无数计算和分析才得出的一张能在哪里最容易碰到蝙蝠侠的地图呢。

丹尼斯:咳咳,一点无伤大雅的小心思而已。

更主要的丹尼斯觉得如果自己不主动开口,薇罗娜大概、或许根本都注意不到自己在地图上留下的小心机。

薇罗娜:不,我注意到了。

怎么说也跟丹尼斯相处那么多年了。对于丹尼斯的某些小心思,薇罗娜还是清楚的,她只是懒的理会丹尼斯这种粉丝行为罢了。

薇罗娜:不是很理解,明明自己就是真蝙蝠,这么喜欢蝙蝠每天对着镜子照相不就好了。

薇罗娜耸耸肩,薇罗娜不理解薇罗娜也懒得理解。丹尼斯再不济还能在纽约住校,而她呢?

她不能每天都变成蝙蝠挂在哥谭的墙上吧?再硬气的蝙蝠也抵不住柔软的床铺的召唤。所以,她现在要不然去哥谭酒店开一间房间,要不就立刻加入「哥谭行为」去街上抢钱,然后去酒店开一间房间。

可是再怎么说抢钱这种行为都是不可以的,薇罗娜的良心还不允许她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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