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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我不打算继续跟你浪迹天涯伤透了你的心。”巴基勾起嘴角微微一笑,“真要是这样的话,宝贝儿,我很抱歉。”
“去和法官说抱歉吧。他们会把你关回去的。如果我也跟你一起走,搞不好咱俩还能继续做室友,而且肯定能换个更豪华的地方,光厕所都可以甩温尼贝格旅馆十八条街。”
其实我不确定,但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实在太大了。罗杰斯根本不知道自己许下的是什么诺言——他是美国队长,又不是他妈的美国总统。
雨一直坚持不懈地下着。事实上,这场雨要到晚上才会停。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今晚将会生许多事情,其中一件是我差点摔死。即使没摔死也被罗杰斯压了个半死。老天,你们知道他有多重吗?
不管怎么样,我是不打算和复仇者回去的。如果巴基这么想和自由说再见,那我也准备和他说再见,或者干脆不说。毕竟他这么快就对老战友举起白旗,让我既可悲又卑鄙地感到自己仿佛被朋友背叛。现在朋友靠不住了,那就只好靠自己,我惟一需要的就是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
“你要是盘算着溜之大吉,最好先想想你该用什么身份。”巴基冷不丁地开口,“之前的肯定是不能用了。现在是信息时代,你走到哪里都得有身份证明,哪怕只是个驾驶证呢。”
我愕然扭头。轻易道破我心思的这个家伙只是云淡风轻地耸了耸肩,说:“声明一下,我不会读心术,也用不着读心术,都在你脸上写着呢。”
“我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这个我不用看镜子也知道,毕竟在九头蛇那个粪坑里混了这么久。要是连扑克脸都不会摆,我早就被斯特拉克或者朗姆洛打死了——我可是经常在心里骂他们傻逼。
但巴基看也不看我,他说:“几乎没有。但巧的是,我很熟悉你这张脸。”
这小镇不仅排水系统落后,路也修得很烂,坑坑洼洼的好像每天都有拉煤的大卡车碾上几十遍似的。我们的车一直颠簸不稳,每次从水坑开过去的时候都上下猛摇。雨刮器正在车玻璃上来来回回扫着雨水,在上面画出两道银色的弧线。隔着车窗,小镇笼罩在阴沉天空下的轮廓显得朦胧而又模糊,宛如一副廉价俗气的水彩画。
缅因州的长桥镇,这破地方算是我离开粪坑之后落脚的第一站。时至今日,它在我脑海中仍旧印象鲜明,并且从未褪色,仿佛离开这里不过是昨天的事情。
当然,对那个坐在斯巴鲁汽车里计划出逃的我来说,离开是今晚的事。
“你是为他才决定投降的?”我开口问巴基,心情反倒平静下来。
巴基诧异地笑了一声,反问:“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是哪个笨蛋把这个念头塞进你脑子里的?”
“如果罗杰斯队长那天没有出现,你原本是打算避过风头就离开这里的,不是吗?”
“事实上我从不做长远计划,这是逃亡的第一要领。如果你打算逃跑,最好把这一点牢牢记在心里。”
“我还以为逃亡第一要领是「不要跑,要走」呢。嘿,这话是谁说的来着?”我故意仰起头,摸了摸下巴,“好像就是坐在我旁边的这个混蛋。”
“不错,正是区区在下。”巴基煞有介事地点头,然后突然回答了我的第一个问题,“我不全是为史蒂夫这么做的。”
“嗯哼,你说是就是吧。”
巴基笑了笑,说:“如果你也像我一样逃了这么久,就会明白,亡命天涯从来都不是什么浪漫的事情,亲爱的,它会一点一点磨光你的热情,让你从里到外变得苍老、颓废、愤世嫉俗,活像一坨塞在旧鞋子里的臭狗屎。因为到最后,你会现,就算这个世界再大,也没有你可以落脚的地方。”
“可我没觉得你苍老、颓废并且愤世嫉俗。”我说完又想了想,补充了一句,“好吧,愤世嫉俗可能有一点。”
巴基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好像我刚刚讲了什么绝妙的笑话。他一边笑一边俯身拧开车载电台。那破玩意儿「滋滋啦啦」响了一阵,居然真的出了人的声音。于是他拍着方向盘,对我说:“找个音乐电台,牛仔。我要开车带你在城里兜风,没有音乐怎么行。”
“可我们已经到……”我没把话说完,斯巴鲁就直直驶过了温尼贝格的牌子,溅起一地泥水。我只好认命地去鼓捣仪表盘上的那个破玩意儿,拧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勉强还能听的音乐频道。“你是黑暗中的明灯!你是公园里的长椅!”西城男孩热情的歌声透过劣质喇叭回荡在车厢中,“你就是灯塔!你就是灯塔!你就是我需要的灯塔!”
“其实你值得更好的,这一切对你来说真不公平。”我思索着,然后干脆把话说出口,因为今天不说,也许以后就没机会了,“你曾经是个英雄。”
“现在是个狗熊?”
“我没这么说。我的意思是,如果那些想要抓你坐牢的人够聪明的话,就该知道虽然杀人的是枪,但他们其实该去找拿枪的人算账。”
巴基平静地说:“我就是那个拿枪的人,甜心。当然,我其实更喜欢用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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