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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深冬,黑雾山上仍旧一片墨绿,只山脉中央几座山头顶着一点积雪,像戴了个浅薄的白帽子。
今日天气晴好,阳光落在身上比穿棉衣还暖和。正是农闲时候,冯家坪村的村人纷纷端了凳子,出门晒太阳。
村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说起闲话。
“我昨儿个晚上又听到村里狗叫得厉害,山上野狼又下来找食了?”
“哪来那么多野狼,准是哪家偷人的。”
众人哄笑,望着那如巨兽伫立的山,也散了担忧。
黑雾山山高险峻,深山虎狼蛇虫无数,因常年笼罩在深雾中,因此得名。
也就只有天晴时分,村民们才能将整座山看得清晰。
山里野物多,山下偶尔能见着窜入田地的兔子、野猪,还有偷鸡吃的黄皮子、狐狸。像野狼、老虎这些,村里的人们也不是没见过。
大家怕是怕,但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也没挪窝的想法。
程仲从山里出来,进了村拐到各家屋舍后头,走小路回了自家在村东头的屋子。
但即便这样,还是被村里人给看见了。
“程小子!打猎回来了!”一婶子眼尖,看他要钻进自家门,高声吆喝了一句。
众人纷纷转头,见程仲停在自家草房门口,那肩上挑着箩筐,两边沉甸甸的坠着。还用麻布盖上,粗绳捆着,一个个看得眼里发酸。
他身边那摇尾巴拱进门的大黄狗,更是膘肥体壮,一身的肉。
“嗯。”程仲应了声,转头进了院门。
“又不晓得弄了什么好东西,还盖着不让瞧,黑雾山都给他翻过来了。”
“那深山又没主,你想弄你也可以去啊。”
“呵,你不眼红。”
“人家能靠山过活,那是人家的本事。”
“会打猎又怎么样,长得跟凶神一样,二十三了都还没娶媳妇。我前头还看他姨母替他张罗……”
程仲耳聪目明,村人的话自以为小声,实际他都听得清楚。
他声音低沉,道:“虎头,关门。”
先进门的大黄狗看了程仲一眼,不情不愿起来,爪子推了一把将院门关上。
程仲将担子放下。
筐子里有东西动了动,踢得罩在上面的布露出一角,是只受伤的小狼。
虎头鼻子动动,凑到箩筐边,被程仲一把赶了去。
小狼是他在山上捡的,腿受了伤,卡在石缝里饿了不知几天,被他捡回来养了养,现在有力气了。
程仲没管它,先开了门锁,进屋转了一圈,随后去了灶房。
半个月没下山,屋子里干净,想是姨母空闲时来过。
程仲先洗锅掺了水,灶里架着柴火,然后才将外面那两个箩筐担进屋里来。
筐里是这半个月的猎物,他打到就养在山上,下来才一起带走。只一头鹿,七只野兔子,两只野鸡,还有些顺手挖来的草药。
程仲将猎物拿出来,草药放一边,打算明日一早就去县里给卖了。
不多时,大铁锅里水烧开,程仲兑了冷水,拎到自个儿屋里去。
关了门,程仲几下脱了衣服。
他身量高大,虎背猿腰。衣服脱了,肩膀上还腾腾冒着热气,麦色的皮肤接触到冷气,也不见打个哆嗦。
程仲双手搭着浴桶边缘坐下来,双臂隆起,肌肉紧实,却遍布深浅不一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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