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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锋芒尽现、霸道强横的长毛,在风风雨雨之后,正式走入歷史,他翻出一篇很多年前,只写了一段开头的小说来写。回金门等退伍的前两天,他坐惯的地方,从眺望合欢山的阳台,变成他房里电脑前面的小坐垫,一天,写一万多字。
预定的退伍日期,是十二月六日。
不过金门起了瀰天大雾,所以他直到十日才回到台湾。回来不到一星期,我看到一篇他为了证明自己,也为了我而写成的小说,叫做〈失忆〉。总共十万多字,字数超出比他以前写过的每篇小说要多很多的作品。
这段时间,虽然我们没见面,但是每天都讨论着小说的发展,他的确退化很多,所以必须靠着不断跟我讨论,才能好好写下去,但哪里知道,就这样,写了十万多字。
我是他最忠实而唯一的读者,直到小说写完,我说要贴到连线板为止。
「那个……什么是连线板?」
我的天哪!这个玩bbs比我久的人,居然不知道连线板。
「连线板就是几乎全国各bbs站都共通的板!你在这里贴,几乎全国的站都看得到。」
然后,他问了一个更白痴的问题:「啊贴那里要干嘛?」
「当然是给大家看呀!」
「干嘛给人家看?那是我为你写的耶!」
我是淑女,我是淑女,是的,无庸置疑的,我绝对是淑女,所以我说:「妈的,你不快点成名的话,你这辈子就没机会还我钱了啦!」
于是,你在连线板上,可以找到一篇小说,叫做〈失忆〉,一篇很不爱情、很诡异,可是真的很有趣的小说,那是完全长毛式的小说,不过那不大受欢迎。
因为没有多少人可以接受他那颗奇怪脑袋的想法,长毛有点失望,他说:「我不想欠谁人情或欠谁钱,可是,我看我真的是还不起了。」他指着电脑画面,对我说:「你看,几乎没人要回应我嘛!」
我说,因为他的风格有问题,所以好看归好看,但是想看的人不多。
「那怎么办?」
「写爱情吧!」
一句随口说出来的「写爱情吧!」居然不小心造就一个网路写手。
这是怪谈,也是奇蹟,长毛拒绝再用「长毛」这个名字,于是,我们认识一个叫做「穹风」的傢伙。
穹空之中,在蓝色帷幕下飘扬的风,没有强悍的力道,也没有惊颺的狂烈,他就是那样轻轻地、慢慢地飘而已。所以穹风这个名字,其实很适合他。用自己的名字,反而比以前那个死样活气的长毛要好听得多。
只不过,我还是感觉缺少一点什么,他自己也很疑惑。反覆看着他写出来的爱情故事,他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些不断失恋的故事,我们都觉得似乎还少了点什么。所以他说他要继续写,非得把这东西找出来不可。
他退伍了,原本想要好好休息的他,变得很忙,因为他要忙着写作。
给他回应的人愈来愈多,他很开心,因为他开始重新建立自己的信心,也慢慢寻回他原本一直找不到的自我。
黑色,在他身上则愈来愈少,因为我老是买其他顏色的衣服给他,希望他阳光一点。
我跟淑芬一起逛街时,经常逛到男装部,我会挑选比较适合现在的他的衣服,淑芬说:「你想把他打扮成孔雀吗?想让他招蜂引蝶呀?」
「孔雀再怎样招摇,他都飞不上天去,因为我是他永远离不开的大地。」
「这么有信心?」淑芬手上拿着衣服,狐疑地问我。
「我不能预防谁又爱上他,但是我相信他爱我,所以……」我拿起一件很能衬托出他那颓废气息的黑色上衣。「多包容一点,少担心一点,就很够了。」我微笑着说。
东海大学的bbs站,是少数几个bbs站里面,小说没有加入全国连线板的,我喜欢这里的寧静。即使已经不再写电子报的诗了,我还是偶而会落落思念,到黑色的萤幕上,不用寄给他,因为他已经没时间看了。
「你那个老是晚上不睡觉的长毛呢?」淑芬问我。
「他喔,这个时间应该在写小说吧!」
「小说?」
我笑着,把长毛的小说从电脑里叫出来,转寄到淑芬的电子邮件信箱。淑芬叼着一颗芭乐,大摇大摆地又走回房间去收信,嘴里还直嘮叨着:「那傢伙居然会写小说!?难道我看那么多的芭乐,也有看错的时候?」
我没告诉淑芬,当年穹风还是长毛的那个时代,所许下的心愿。他想要写最棒的小说、写最棒的歌,然后从新光三越顶楼跳下来自我了断的念头,现在已经不再了。年少时,总要轻狂一下,小说还在写,音乐还在玩,不过,他得为我好好活下去了。
我没有天使的翅膀,但是我懂他的天堂,这个男人其实还是很可爱的。尤其,当他把冰冷的眼神,慢慢变成天真的瞳眸之后,会更好看,已经没有武装的必要了,因为现在他所面对的,是一个不会跟他计较是非的女人。我爱他,但是我希望他先找到他自己要的感觉,再来考虑是否爱我。
至于我与他之间的关係,还维持在情人与朋友之间,他的爱情世界,可能二十几年来都不曾如此单纯过,但是他目前的心,可能也从来未曾如此徬徨过,他不空虚,因为有我,可是他徬徨,因为他觉得自己还不能好好爱我,如他所说的:「不是最好的爱情,你已经接受了三年多,但是最好的爱情在哪里呢?在我还没找到的地方。你等我,一定会找到的。拼凑成外在与心里的完整,那才是能让你幸福的我。」
而今,他先找到了文学、找到了小说。我平静等待,可以等候他四年,我当然可以多等四个月,有时候淑芬会很不解,究竟我为何如此相信他,我说我也不知道,没有理由,就是这样相信着。
其实我觉得,现在的我已经很幸福了,傻瓜,我要的,不过就是一个我心爱的男人,他也这样在乎我而已呀!经过他身边的女孩太多了,唯一能陪他走到现在的,终究只有我而已。
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还是爱你的我,四年来如此,永恆,亦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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