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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天刀睁开眼,迷茫地说,“滋味?”
简昱说:“我不问第二遍。”
事实上,这是他第三次问这个问题了。
只不过前几次都被人打断了。
天刀迟钝地思考着,张了张唇说:“一开始还挺不错的……”
简昱扬眉看他:是怎么个不错法?
“一开始她特别粘人,不管我做什么,她都要跟在后面。”
简昱心想:他那只金色的小熊也特别粘人,赶都赶不走,非要留在他身边。
“有一次我去烈日城执行任务,我不想她跟着我冒险,于是骗她说我在斯圣卡岛给她准备了惊喜,让她两天后去那里等我。”
简昱:谁稀罕听你们的故事?
天刀:“我以为最多两天,我肯定能赶到斯圣卡岛,我会给她带烈日城最漂亮的玫瑰——蓝色风暴,期待着她拿花束砸我一脸的样子。”
“结果那次,我被困在烈日城,在那里呆了整整十五年。”
简昱说:“十五年,打个盹就过去了。”
天刀:“但我一天都没睡,熬了十五年,五千多个日日夜夜,终于找到了机会逃离烈日城,我当时唯一的念头,就是去斯圣卡岛找她。”
“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她应该早就不在斯圣卡岛了,如果她生我的气,不要我了,我绝无怨言……”
简昱心神一动:“然后呢?”
“我日夜忏悔,只希望能再见她一面,结果没想到……她和我一样,整整十五年,一天都没休眠。”
简昱眸光微动。
天刀弯起唇,微微笑着,接着说道:“她听了我的话,一直在岛上等我。”
“只要一想到这十五年来,她每一天都在岛上想念我,每天都在等着我,那么对我而言,过去的每一天都是甜蜜的,这样的日子何其美好,为什么要休眠呢?”
“在那之后,她开始更粘我了,这次要不是我跑得快,她也跟过来了,哈哈。”
简昱:“……”
简昱放开天刀,沉默良久,起身,冷漠地丢了两个字:“无聊。”
竟然让对方等了他十五年,也真是够渣的。
还好意思说对方粘人?
简昱抬头看了眼屋外,金色的阳光洒在湖面上,森林树梢的叶子在微风中摇曳,看上去跟过去无数个岁月一样。
普通而平凡。
漫长又无聊。
他想起了那只金色的小熊,那只软乎乎的,金灿灿的粘人精。
古堡中,所有人陷入了沉睡,就连猫也趴在椅子上睡着了。
唯独……那只金色的小熊还在城堡里晃荡。
简昱微微皱眉。
要知道,他可是祭出了自己的血,才让一众血仆同时陷入了沉睡。
在这世上,没有人能抗拒他的力量。
可这小鬼为什么还没睡?
她在梦游吗?
简昱无法理解,有些好奇地跟在她身后,悄悄地跟着,看她到底想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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