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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尊导致父子离心的大鼎,如今被皇上从司正清王府中悄悄搬回了皇宫里,对外则宣称是司正清为人凉薄,妄图杀君弑父,镇不住渊源深厚的大鼎,大鼎本就该由皇上保存,供奉在皇宫之中。
就在司正清被处决的当天,司锐泽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信里内容莫名其妙,只是说了某位雄才大略的帝王,征伐一生,战绩赫赫,到了晚年却沉溺仙神道法,寻求长生不老之药,荒于政事,导致政权倾覆,王朝坍塌。司锐泽拿着信反复阅读,眼神闪烁,动了加上位的心思。
因为闹出了皇室丑闻,皇上不能借由大鼎来宣扬自己勤政爱民了,心里很是遗憾。他时常抚摸着大鼎凹凸的花纹感叹,多好的大鼎,多好的噱头,就因为司正清那个混账儿子,白白浪费了他流传千古的机缘。
江可可通过视频看到他满脸可惜的模样,只觉得可笑,作为皇上,不说好好理清朝政,思索带领百姓家致富的门道,满脑子都是虚头巴脑的鼓吹套路,真是德不配位,不愧是司正清的老爹。
经过一场兵变,皇上逐渐变得神神叨叨了,很喜欢一些邪门歪道的东西,时常召集不知道谁给推荐的道士和尚谈天说地,开始往求仙问道上砸银子。
道士们也很努力,翻阅书籍,勤炼丹药,经过不断探索,还真就炼出了通体嫣红的小丸子,拿着进献给皇上,“皇上,这是可以固本清源的丹药,吃了让人身轻体健,耳聪目明,名叫回春丹。”
皇上大喜,他年纪大了,尤其经过那场宫廷政变,身心受损,常常感到精神不济,浑身疲惫,有了这回春丹,可以让自己恢复年轻的活力,这正是他目前最需要的东西。他不服老,他当皇上还没有当够呢!
回春丹果然药如其名,吃了宛如回到双十年华,让人精神焕,生机勃勃,宫妃们都夸赞皇上龙马精神,体壮如牛,这让皇上很是自得,眉开眼笑,喜不自胜。
于是,给了道士更多的金钱和支持,命令他们多多探索恢复年轻的道法。
说来也怪,皇上让道士炼丹的本意是让自己充满精力处理朝政,但在吃了丹药有了活力后却不愿意翻看奏折,面见朝臣了,反而更喜欢歌舞戏曲,美人歌姬了。
但是朝堂不能一日无主,于是这理朝的重担自然就落到司锐泽身上了,司锐泽表示他甘愿承担重负,为皇上分忧。
渐渐地,司锐泽成了朝堂中的无冕之王,全面把控军权和政权。可是权利并没有让他忘乎所以,尽管政务繁忙,他仍然天天拜见皇上,对皇上嘘寒问暖,态度恭谨。
得知皇上喜欢歌舞,专门召集曲中高手和舞姿蹁跹的佳人成立了广寒宫,供皇上欣赏。这让皇上很是满意,觉得这个儿子比其他几个加起来都强,不会居功自傲,对自己孝顺忠诚,体贴周到。因此,更加放心将权利放手给司锐泽了。
等到皇上只剩下暗卫在手中的时候,司锐泽觉得时机成熟,可以收网了。
道士觐见皇上,献上了金黄的药丸,“皇上,这是经过七七四十九天连续炼制,加了天山雪莲、百年老参、灵芝仙草,才貌俱佳的童男童女身上提取的秋冰等等珍贵药材做成的丹药,功效比回春丹强百倍,请皇上享用。”
只见那丹药金灿灿,仿佛东升旭日,皇上不疑有他,命大内总管伺候服用。大内总管眼露不忍,但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沉默地端杯倒水,眼睁睁看着皇上服下了丹药。离开寝宫,一向爱说爱笑的大内总管罕见地脸色郁郁,步履沉重,一言不,在黑暗的房间里睁眼到天亮。
过了有两日,皇上听曲时突然晕厥倒地,太医诊治说是日夜操劳,为国事殚精竭虑导致元气耗损几近枯竭,已经回天乏力。
在皇上缠绵病榻那几天,司锐泽日夜守护,端汤喂药,亲手为皇上擦洗身体,整理污物,引得众人纷纷赞扬二皇子忠孝节义,慈乌返哺,堪比古人彩衣娱亲、卧冰泣杖,实在是孝子典范,忠臣楷模。
即便二皇子精心照顾,也没能换回老皇上的命。卧床三日,皇上驾崩,二皇子悲痛欲绝,哭声震天,几近昏厥,众臣感其孝心,纷纷劝解,“陛下,请保重龙体,节哀顺变。先皇对您寄予厚望,莫要辜负他的一片苦心啊!”
于是,在大家搀扶下,二皇子勉强起身,喝了两口粥,支撑完了整个丧礼。
丧礼之后,司锐泽顺利登基,他励精图治,勤政爱民,赏罚分明,在位六十载,使得海晏河清,民富国强,人寿年丰,成为垂名千史的贤君。
而江可可的村落也在这太平盛世下安然求生,再后来甚至迁移到了乡村之中,不再与世隔绝。
她圆满完成了原主夙愿,哦,可以说是额完成。因为原主只是让她保证村落安全,而她不但保全了村民,还顺手解决了渣男,以及渣男的兄弟和老爹,送给天下一个贤君。也正是因为有贤君治理天下,她的村民才得以摆脱避世宿命,重回人世。
“完美!”小狐狸喜不自胜。
第76章
睁眼身在休整地,江可可这次没有任何不适,反而心情舒畅,神清气爽,她感觉自己已经适应了任务者的工作,接受良好。
小狐狸声音里透着喜气,“主人,快看琉璃瓶!这次的纯净之泪给了好多,总量都快过半了!”
只见那琉璃瓶内闪着光泽的纯净之泪果然已经快接近一半,涨势喜人,让人振奋,这感觉就像买的股票基金市值九十度上升能带给人巨大惊喜。
“小狐狸,接着下一个任务,我现在感觉很好,不用休息了。”
“好嘞!”
……
悠悠醒来,江可可现自己正趴在一张破旧的四方桌上,直起身子,看了眼四周,领画像,牡丹花暖水瓶,美人挂历,粉白洗脸盆,木质洗脸架...
江可可眨了眨眼睛,她这是来到了七八十年代?
“小狐狸,传剧情。”
“好的,主人!”
剧情传输完毕,江可可挑眉叹了口气。
身处八十年代初期,原主江可可是农家女,初中毕业就不上学了,跟着父母下地挣工分,她父亲是大队会计有份工资,家里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懂事听话。
一家人老实本分,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农村孩子订婚早,江可可初中十三四岁就有媒人上门说亲,和邻村高家的高鹏志订了婚。高鹏志是她同学,学习成绩很好,但是自幼丧父,母亲独自一人拉扯着他长大。孤儿寡母难免受气,日子清苦有些艰难。
江父是不愿意女儿和高家订亲的,觉得女儿嫁过去要受苦,但是原主就是看上了模样白净清秀,充满书卷气的高鹏志,觉得他和其他农村孩子不一样,就是稀罕他。
高鹏志本人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次次都拿全校第一,年纪虽小,但知书达理,做人礼貌内敛,江父和他接触过几次后,觉得孩子有潜力,也就没反对这门亲事。
江父同意了,一向没什么主心骨的江母也跟着同意了。原主很高兴,经常跑去高家帮着高母洗衣做饭打扫家务。见高鹏志去县城上高中带的粮食太少,就把自家干粮搬来让他带去学校,还偷偷塞给他自己积攒的粮票零钱。
高鹏志很感激原主的帮助,曾许诺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带原主去城里过好日子。原主也带着他给的梦每天喜滋滋地下地干活,去高家帮忙。
江父江母自从孩子订亲后,也时常帮衬高家,见高母一个女人下地干活,就主动过去帮忙。高家清贫,一年也吃不上两次肉,江父就会让原主带着肉蛋送给高家,让他们母子俩改善改善生活。
两家人关系融洽,走动频繁。
但这一切都在高鹏志考上大学后改变了。凭着努力勤奋,高鹏志考上了北市的大学,成为了县城有史以来第一位考上北市大学的天之骄子。
高家门庭若市,连县长都专门过来看望他,见他家境贫寒,与母亲相依为命,更是赞誉他是寒门贵子,前途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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