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转眼到了艺术节当天。学校礼堂座无虚席,陆霰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目光紧紧锁定舞台。
当何牧之穿着王子戏服登场时,台下响起一阵低低的惊呼。他确实适合这样的角色——英俊、自信、光彩照人。而扮演公主的女生虽然漂亮,但在陆霰眼中,远不及宋妤万一。
宋妤坐在前排观众席,仰头看着舞台,侧脸在舞台光的反射下泛着柔和的光晕。陆霰能看到她微微上扬的嘴角,和眼中毫不掩饰的欣赏。
话剧结束后,人群涌向后台。陆霰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过去。他在拥挤的人群外围停下,看见何牧之被同学们团团围住,而宋妤站在不远处,手里拿着一瓶水,等待着。
终于,人群散开些,宋妤走上前,将水递给何牧之,两人相视而笑,说着什么。那画面美好得像一幅画,却也残忍地提醒着陆霰,他永远只是这幅画的旁观者。
陆霰转身离开,没入夜色中。梧桐树影在路灯下摇曳,他漫无目的地走着,直到手机震动。
是宋妤发来的消息:“陆霰,你在哪?我们去找你。”
陆霰盯着屏幕看了许久,最终回复:“有点事,先回家了。话剧很棒。”
发送后,他将手机调成静音,放进口袋。他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心中翻涌的情绪。那种明明早已习惯,却每次都会带来新鲜疼痛的失落。
话剧演出后的第二天是周日,阳光比前一天更加炽烈。
宋妤发来信息,约陆霰和何牧之去城西新开的旧书店“拾光”。陆霰到得最早,店里弥漫着旧纸张和油墨特有的陈旧香气,混合着淡淡的樟脑味。他安静地穿行在高大的书架之间,指尖拂过一排排书脊,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门口。
何牧之是跑着进来的,带着一身热气:“小妤呢?”
“还没到。”陆霰从书架后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本泛黄的《飞鸟集》。
“我就知道。”何牧之咧嘴一笑,自然地凑过来看他手里的书,“啧,又是诗集。陆霰,你能不能看点热血的东西?”
陆霰没答话,只是小心地将书放回原处。这时,门口的风铃清脆一响,宋妤穿着浅蓝色的棉布裙走进来,额角有细密的汗珠,脸颊微红:“对不起,我来晚了!公交车有点堵。”
“没事,我们也刚到。”何牧之立刻迎上去,很自然地接过她手里那个看起来有点沉的帆布袋,“这什么?”
“给你们带的,冰镇酸梅汤,我早上起来煮的。”宋妤笑起来,眼睛弯弯的,从袋子里拿出两个保温杯。
陆霰接过属于自己的那个深蓝色杯子,触手冰凉。他拧开喝了一口,酸甜适口,带着薄荷的淡淡清香,瞬间驱散了夏日的燥热。
“哇,小妤你太棒了!”何牧之已经豪饮了大半,舒服地叹了口气,“比店里卖的好喝一百倍!”
宋妤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目光转向陆霰,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陆霰,味道还行吗?”
陆霰点点头,低声说:“很好。”
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却让宋妤脸上的笑容更加明亮了些。
三人窝在书店角落一个靠窗的卡座里。何牧之很快被一本漫画杂志吸引,看得津津有味。宋妤则和陆霰分享她最近在读的一本小说,轻声细语地讲述着情节,说到动人处,眼睛会微微发亮。
“你看这里,”她将书推到陆霰面前,指着一段用铅笔轻轻划线的句子,“‘他在阴影里爱了她一生,像苔藓爱着不见光的石壁。’写得好伤心,但又好美,对不对?”
陆霰的心跳漏了一拍。他垂眼看向那行字,阳光透过玻璃窗,正好照在那片书页上,将铅笔的痕迹映得有些模糊。他的目光掠过宋妤纤细的手指,落在她专注的侧脸上。她长长的睫毛在眼底投下一小片阴影,鼻尖微微翘着,嘴唇抿成一条柔软的线。
“嗯。”他听见自己干涩的回应。
“你也觉得吧?”宋妤像是得到了认同,很高兴,“我就在想,那个在阴影里的人,该有多孤独啊。可他为什么不说出来呢?说不定说不定他爱着的那个人,也会喜欢他呢?”
陆霰的手指无意识地蜷缩了一下。他不敢看宋妤的眼睛,怕里面清澈的目光会照出自己心底那些晦暗的、见不得光的念头。他端起酸梅汤又喝了一口,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却浇不灭胸腔里那团隐秘的火焰。
“可能他觉得配不上。”陆霰的声音很低,几乎要淹没在书店慵懒的背景音乐里。
“怎么会!”宋妤立刻反驳,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一点,引得何牧之从杂志后抬起头。
“什么配不上?”何牧之挑眉。
“我们在说小说里的人物。”宋妤连忙解释,脸颊微红,“我觉得,真心喜欢一个人,就不该有配不配得上的想法。喜欢本身就是很珍贵的东西啊。”
何牧之耸耸肩:“小说都是骗眼泪的。现实里,喜欢就该大声说出来,成不成另说,至少不留遗憾嘛!”他说得轻松又理所当然,那是属于太阳的思维方式,光明正大
,无所畏惧。
陆霰沉默着。他何尝不想不留遗憾?可他更怕说出口后,连现在这样安静待在她身边的资格都会失去。
那天下午,他们还在书店后面的小院子里发现了一只三花猫。
猫咪很亲人,蹭着宋妤的脚踝撒娇。宋妤蹲下身,温柔地抚摸它的脊背,猫咪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它好像很喜欢你。”何牧之也蹲下来,试图逗猫,猫咪却警惕地躲开了,只肯待在宋妤手边。
陆霰站在几步开外,看着这一幕。宋妤低头时,颈后有一缕碎发散落下来,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阳光透过院里的老槐树,在她身上洒下斑驳的光点。她整个人笼罩在一种宁静柔和的光晕里,美好得不真实。
那一刻,陆霰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想要拿出手机拍下这一幕。但他没有。他习惯了用眼睛记录关于她的一切。
她微笑时眼角细微的弧度,思考时无意识咬住的下唇,难过时微微泛红的鼻尖……这些细节像一笔一划,深深刻在他的记忆里,构成了一个完整而生动的宋妤。
他迷恋她,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美好,更是因为在她身边时,他那颗总是悬浮不定、充斥着阴郁思绪的心,会奇异地感到安宁。她的声音,她的笑容,她身上淡淡的栀子花香,像一种温和的镇痛剂,能暂时麻痹他内心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安与孤独。
但他清楚地知道,这种安宁是借来的,是偷来的时光。他像一个在寒冷冬夜里靠近火堆的旅人,贪恋着那点温暖,却心知肚明火堆不属于自己,随时可能熄灭,或者被它的主人带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重生后让前夫君滚蛋萧临瑾齐璟后续完结最新章节列表笔趣阁是作者榴莲雪碧又一力作,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榴莲雪碧创作的重生后让前夫君滚蛋小说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我一直以为我和萧临瑾会是相敬一世的恩爱夫妻。直到一杯毒酒和三尺白绫递到我面前。我才知道这四年的帝后恩爱琴瑟和鸣有多可笑。重生两次后,所有欺负了我的人都该得到报应。...
人生活到四十岁,汲汲营营拼尽全力,为何到头来什么都没有了?如果回到过去,在那些后悔的瞬间重新做选择,是不是就能过得比现在好很多?...
九彦穿越后发现自己居然成了书中那强大正直拯救了世界的勇者这种舍己为人,又有担当的存在谁不喜欢可问题,这是一本不需要逻辑和道德的花市书籍向阳花死于黎明之前,高岭之花染上淤泥,跌下神坛他在药物和魔力的双重作用下,变成了男主炫耀的玩具由高贵圣洁的骑士,变成了连自我意识都难以维持,受本能驱使的低级魅魔知晓未来的九彦气乐了,就算现实不需要逻辑,劳资也要把你这狗比男主给砍了!紧接着九彦发现,这具身体被下药的时间似乎比书中要提前不少,他的身体已经出现了些副作用精灵鱼人魔族人马多个种族的熟人都投来关切的目光被看的心底发毛的九彦后退一步,怎么办,勇者老哥,我好像不知不觉给你增加了不少奇怪的负担我要不然先把原主给捞回来?这么考虑着的九彦偷瞄了一眼,和他做了交换的勇者等等!老哥你怎么扛着大剑就把主神给干死了!无限世界被你给直接干崩溃了,我怎么回去!温和的勇者用他那湛蓝的眼眸看着他,他的剑劈开黑暗,对着九彦伸出了手,你自由了。○攻是圣骑士勇者○我流西幻,这里有过异世界穿越的勇者,所以大家的吐槽很中式...
文案防盗设置50隔壁谢大人今天夺妻了吗?开更啦文案一女主视角初入永都时,林桑晚是意气风发的,桀骜不驯的。而後遇上清冷矜贵的沈辞,她才知道,皇城到底比大堰养人,连男子都可以如此清隽绝美。于是她天天跑沈府撩他玩,可次次铩羽而归,准确的说是被打出来的。直到听说他要结亲後,她自喝闷酒,不知不觉得偷偷溜进沈辞屋里,眼中氤氲,趁着酒意大骂道你个负心汉,陈世美!我们可是有过命的交情啊,要定亲了也不告诉我他冷淡疏离的眼眸划过一丝波澜,攥起她的手,在她眉间轻轻地落下一吻。难以自持。翌日,她酒醒後早忘了昨夜之事,只知沈辞要成家了,自己不能天天撩他玩了。直到林家灭门,她都不曾找过他。文案二男主视角沈辞出生于落魄的百年清流世家,自小惊才绝艳。为人清冷雅正,极其守归守矩,是沈家最得意的後辈。对谁都不在意的他,却独独在意林桑晚。只因皇城初见,林桑晚身着红衣银甲,手持长枪,高坐骏马之上,笑得肆意而明媚。她乌黑发亮的长发只用一根红色缎带束起,风一吹,便翩翩起舞,鲜活得有些刺眼。传言她智勇无双,仙姿叠貌。曾以一敌百,凭借一人一枪守住了大堰州的一座小城池,一战成名。他远远地望了她一眼,只此惊魂一瞥,他念念不忘的讨厌一个人,不分原因。後来他才知道,那是他心里的隐疾。他只想将她藏起来,谁也不给看。当她每天来沈府时,他心里是期待的。可有一天,她不来了。後来,他不顾阻拦,抱着林桑晚的尸体回到自己院中,埋在松树下。墓碑上刻着吾妻桑晚。他将白玉盏对着墓碑一碰,一双淡眸盛满了苍凉与悲恸,你走後的人间,唯馀风雪漫天。他所学的是君子之道,立志当一个纯臣,可当她家破人亡後,他觉得当个权臣没什麽不好。重点不是悲剧不是悲剧双C全文架空,参考明代官职,有私设,不必考究。内容标签宫廷侯爵情有独钟复仇虐渣成长正剧美强惨林桑晚沈辞萧逾白一句话简介清冷权臣x明艳将女立意即使坠入地狱,也不要放弃生的希望...
譬如让她徒手剥核桃,直至手指流血也不肯让她停下又譬如嫌弃她擦地不够干净,是不是没有力气,便直接在她擦的时候,用脚踩着她的手在上面一遍一遍地碾过一天下来,秦桑几乎被折腾得死去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