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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小镇,黄沙漫天。
宋歌很疲惫,他舔了舔干裂的唇,抬眼看着不远处唯一的一辆客运汽车。
车前。
几个五大三粗的小伙子们围拢在车门那里,为首的人剃着寸头,横眉,虽然没怎么吭声,但是一看就知道他是领头的。另外几个人穿着打扮流里流气的,他们也不掏钱,正在那里纠缠一个单薄瘦弱的青年,想让对方替他们买票。
青年低声争辩了什么,还未等他说完,就被那一伙人伸手推搡了几下。
“给不给钱,就一句话!”
“赶紧的,帮哥几个把车票买了,一车人都等着你呢!”
“就是,让你帮忙买车票算是瞧得起你,这么点钱,磨叽半天也不嫌寒碜!”
青年似乎气得不轻,但对方人多势众,他最后还是从口袋里掏了钱,一言不发给买了票。
几张车票到手,那些小混混这才变得笑嘻嘻的,还有人得了便宜卖乖,扯着嗓子逗那青年:“这才对吗,早这么大大方方的不就得了,你们小丰堡的人就是这般小气……瞧瞧,我刚说两句,怎么就跟没出过门的姑娘似的脸红啦?”
青年站在那一言不发,眼睛里冒着光,像是要喷火。
售票员站在车上敢怒不敢言,只愤愤瞪了这帮人一眼。
有道是穷山恶水出刁民,眼前这里就是了。
但这种话也只敢放在心里想想,在这地界即便是端着铁饭碗的售票员也不敢跟地头蛇硬碰硬,这里附近两个最有名的村子一个名叫大丰堡,一个名叫小丰堡,青壮人数都有大几千人,加起来快赶上一个小县城的人了。两边平时因为开渠引水也没少闹出矛盾,好歹有上面的领导协调着没闹出大事,平日里小矛盾不断,这会儿几个年轻后生遇上,发生口角矛盾在所难免。
等着那一伙人解决了车票的问题,开始陆续上车,其中有人朝宋歌那边挥挥手,大声喊他:“哎,小宋!赶紧过来啊,走了!”
宋歌走过去,排在他们后面上了车,他在路过青年身边的时候抬眼看了对方一眼,天气炎热,对方身上的衣服却还能闻到一点洗衣粉的气味,即便额头沾了汗也比旁人要清爽一些,视线再往下一点,就和那双含着怒火的眸子对上——
宋歌冲他笑了一下,略微颔首,很快跟上同伴。
没错,这全员恶人里也有他一个位置,他们是一伙的。
严格意义上说,宋歌是三天前才来到这个世界,他出现的突然,对过去的事也记不起几件,但好在身上还有一个系统跟着,勉强在三天内理顺并融入到大丰堡的环境里。
宋歌上车之后,找了一个靠后的位置坐下,闭眼休息。
汽车发动机的轰声中,车子慢慢启动,老旧的车窗大开,空气里混合着灼热的沙尘和汽油的味道,算不上好闻,但会让人隐隐带着兴奋。
这个世界大约相当于华国70年代末,交通不便,物资匮乏,能有一趟出远门进城的事就足够让年轻人感到新鲜有趣,相比起这些,客运汽车上堆放着的成筐的南瓜、青菜和嘎嘎叫着的鸡鸭也没有那么让人厌烦了。
身边有悉悉索索的声响,很跟着旁边的人站起身,宋歌微微睁开眼看过去,就瞧见身旁的同伴已经换了,变成了理着寸头的男人。
寸头男屠焱冲他一笑,挑眉问道:“怎么样,刚从大城市回来,对家乡的这些还不太适应吧?”
宋歌也微微冲他笑了下,道:“只是在外面读了几年书,还是家乡亲切。”他声音和当地略有不同,更像是带着一点京腔的普通话,宋歌努力过,但不管他多么聪明也不可能在短短3天时间内就把发音完全纠正为当地口音。所幸周围的人听了也没觉得哪里不对,只当宋歌是在外读了几年书,带着大学生的傲气,口音也带着官腔似的,甚至还有人偷偷学他讲话,只是学的不太地道,闹了不少笑话。
屠焱对他很客气,他是大丰堡这一代年轻人里领头的,家境好,力气大,脑子也比其他人转得快些,因此在一天清晨巧遇宋歌的时候,几乎是立刻就明白这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大学生啊,还是从京城那么远的地方回来的,虽说只是来大丰堡寻亲,但拐了几个弯那也是血亲,四舍五入可不就是他们大丰堡的人了吗?
屠焱一直不满足于待在一座小镇上,但空有一身力气,一时半会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对“大城市”归来的宋歌充满了热情和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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