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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下午酒吧里都回荡着金属的声音。努力的确有用,但不多,其他的乐手在人变多的时刻,终于勉勉强强跟上了贝斯手的节奏。
张孔听了一下午算是听明白了,贝斯手从头到尾没出过错,只顾着把自己弹爽,全然不顾他人死活,他高傲地站在山顶,等待着其余乐手自己爬上来,也许爬不上来也没关系,张孔觉得他能找到更好的队友。
音乐很躁动,张孔的心也很躁动,酒吧里多出很多人,灯光开始有变化。
张孔很想知道于水宵还在不在,在的话在做什么。
顺着混乱,张孔终于敢回头看。
白色的短袖变成了黑色的工字背心,完好地勾勒出于水宵已有成年男性雏形的宽阔肩膀,腰肢很细,随着拨动贝斯的动作,随着张孔想象的呼吸的节奏,蛇一样上上下下地爬行。
——贝斯手是于水宵。
没有见过的于水宵,表情冷酷,丝上闪闪亮,被汗液打湿,修长的手指稳健地在指板上拨动,相较于鼓手和吉他手要走火入魔的样子,于水宵显得很冷静,甚至有着一种冷冽的性感。
于水宵在这样的场所里游刃有余,变成了张孔读不懂却觉得绮丽的语码。
很早的时候张孔喜欢听摇滚乐,提过想要学吉他,告诉张涣后,张涣却大雷霆,严令禁止他再接触有关摇滚乐的一切,张孔没有问为什么,但是照做了,丢掉一个于他来说可有可无的爱好不是难事。张涣喜怒无常,控制欲强,和他作对没有好处,他没有妈妈,只有一个爸爸,张涣就是他的全部,张孔不停地在学习舍弃自己,逐渐演化为一种习惯。
即使张孔知道,张涣的车载音乐里,有很多属于于水宵父母所在乐队的歌。张孔不可以喜欢摇滚乐,于水宵却能子承父业。
结束了。于水宵把贝斯丢给别人,下了台,推开想要搭讪的熟艳女郎,径直朝着一个方向走,张孔回过神来,于水宵已经走到他面前,似是而非地看着他,身上还有狂欢后的余韵,懒倦的嘲弄。
张孔坐在原位,像被订住。
什么时候被现的。
“张孔,你不听话阿。”
于水宵趴在椅背上和张孔对视,似笑非笑,意味深长。
把杂乱的不相干的一切挡在身后,张孔的视线里只容得下一个于水宵。张孔似乎还能闻见于水宵身上淡淡的汗味,和洗衣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并不难闻,张孔突然理解了为什么有人中毒一样迷恋烟草味。
听话,听什么话?
张孔回头看,英里之地唯一的一扇窗,与室内的光线完美融合融合,城市的轮廓被吞下去了。
一个人不在家,另一个人可以为其打掩护,被现了顶多是主犯和从犯的关系,两个人都不在家,那只能是共犯了。
柠檬水放置很久,已经露出苦涩的马脚,圆润的柠檬片也被吸管戳出洞,昏乱的英里之地里,月亮的同谋,彩色灯光,跳过这片薄弱、可怜的残破太阳。
太阳落山了。
第6章
两个人飞地赶回家,好在张涣还没有到家,张孔大汗淋漓地坐在沙上喘息,于水宵去浴室里冲澡,出来的时候张涣才到家。
三个人日常吃完饭,张涣想起什么,突然和于水宵说:“叔叔知道你成绩退步了自己心里也不好受,但也要注意身体,不懂的问题可以多问问张孔。”
于水宵点点头,“谢谢叔叔。”
于水宵退步以后卧室的灯常常亮到深夜,张孔和张涣都以为于水宵在挑灯夜读,第二天早上又靠美式续命。
张涣回自己房间以后,张孔敲了敲于水宵的房门。
“进。”
张孔走进来,于水宵正在写周末作业,张孔体贴地走过去问也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于水宵摇头说没有,这周的题他倒是都会。
张孔松了一口气,身体变柔软,坐在于水宵的床上,手心撑着床看于水宵,喊他的名字,于水宵“嗯”了一声,转过椅子和张孔对视。
张孔第一次试图解读于水宵的情绪,但是碰壁了。
“你在朱水也弹贝斯吧,怎么没有带过来。”张孔问。
“叔叔说贝斯太大了,不好带,”于水宵笑起来,张孔读懂了这个微笑,是一种嘲讽,贝斯再大能有一个于水宵大吗。
于水宵不笨,知道张涣不想他弹贝斯,所以才需要张孔保密,利用周末时间去英里之地弹个痛快。
张孔第一次对张涣有明显不满。
“是因为贝斯吗?你的成绩。”
“也许吧。”于水宵摸着笔,漫不经心地转。
张孔陷入了两难,会弹贝斯的于水宵和名列前茅的于水宵一样闪亮,二者分不出先后,张孔不完全是顽固分子,于水宵说物理不是唯一他是认同的,只是张孔手握的对抗世界的权利只有语数英理化。
也许是张孔罕见陷入茫然,于水宵丢掉笔,朝他张开手,张孔向前一步,于水宵将他拥入怀里。张孔得到一个很轻的,符合于水宵风格的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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