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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东明山。”她伸臂一指,指着山峰道,“海拔26o3米,本市最高峰。”
秦苏听得无语:“节目组没打你真是手下留情了。”
褚歌笑嘻嘻的,她拿着手电筒四处扫照,不知道照到了什么,噌噌几步就跨了过去,弯腰去拔。
秦苏问:“什么东西?”
褚歌拿着两支紫色的野百合跑回来:“给你戴花。”
她把其中一支别在秦苏头灯的松紧带里,另外一支让秦苏也给她戴上。
“听说这边还有牦牛,晚上看不到,我们下山的时候也许能遇到。”她们爬了一会儿后,褚歌说,“我算过时间,我们实际爬升16oo米,到山顶大概五点钟,能赶上日出。”
秦苏想了想,说:“最近雨水多,空气湿度大,这里海拔又够高,今天也许有云海。”
褚歌眼睛一亮:“那就是美上加美,我太期待了。”
两个人的头灯加手电筒照在黑漆漆的山路上,两边的草木颜色都显出一种惨淡的绿。
褚歌看着看着就笑起来:“这个环境怎么乍一看还有点恐怖,这里不会有什么鬼故事吧?”
“别说鬼故事了,就算真的有鬼,也不会像我们一样这么早起来爬山的。”秦苏吐槽。
褚歌笑不可支。
登山的旅途是枯燥而漫长的,好在两个人都不是性格内向的人,一路说说笑笑也不显得乏味。
凌晨四点五十七分的时候,两个人气喘吁吁地登上了山顶。
褚歌也懒得管地面脏不脏,直接找了块石头坐下,猛灌了几口水:“就一个月没健身,我这体力居然就跟不上了,苏苏,你怎么样?”
“还好。”秦苏平缓了一下呼吸,她没有坐,往前又走了几十米,直走到山顶边缘的平台处。
天色还是雾蒙蒙的,太阳还没升起,四周的山峰都是深青色的轮廓,雪白的云朵是天空中的浪花,奔涌在山川松柏之中,翻滚着流动着,烟雾缭绕,如在仙境。
“好美啊。”褚歌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了起来,站在秦苏身后,痴迷地看着眼前的壮丽景色,喃喃道,“有一种伸手就能碰到天空与云彩的感觉。”
秦苏说:“只有站在山顶时,才觉得爬山是值得的。”
“是啊。”褚歌站了一会儿,觉得腿肚子酸疼,又坐下了,她从背包里拿出面包开始充饥,“所以为了见证美得到美,人类都要付出代价,比如登山,比如刺青。”
秦苏说:“你听起来更适合做一个摄影师,用镜头去记录。”
褚歌笑道:“你好了解我,我确实是个业余摄影师,每年有几个月会到处跑。”
秦苏:“那你的刺青工作室怎么办?”
“不接急单,把预约都集中安排。”褚歌解释,“我不能完全舍弃刺青,因为我很享受刺青这种亲手制造美的过程,即便它们并不能留在我身上。”
正在说话,她忽然觉得周身一亮,连忙转头看去,只见一线橙橘色颤颤巍巍着从云海尽头越出,几十秒便扩散开来,橙色越来越深,照出霞光波动,没多久,一轮红日就彻底跳出云层升起来,光芒刹那间穿越云海高山,万丈人间,投射到山顶之上。
褚歌看得心旌摇曳,然而看着看着,她的视线不由得转向了一旁的秦苏。
秦苏被笼罩在光里,微微仰着脸,从额头到鼻尖到下颌的线条精致流畅,半个侧脸就足以倾倒众生。
山间的风猎猎作响,吹动她的长,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有种巨大的虚幻感,仿佛下一刻就要足尖一蹬,羽化成仙。
褚歌蓦然叫道:“苏苏!”
秦苏回头:“怎么了?”
她递过来的眼神比云海日光更潋滟璀璨。
她在看风景,但她本身就是风景。
褚歌微微一笑,说:“没什么,你要过来吃东西吗?”
【好美好美,我死了!】
【我刚刚挂了个寻人启事,别人问我寻什么,我说寻我老婆,她叫秦苏!】
【前一秒还在感慨大自然的辽阔风景,后一秒就沉迷在苏苏的美色里。】
【正在上坡突然摔了一跤,吃了满嘴的辣椒粉,别人问我怎么回事,我哭着说,老坡好辣,老坡好辣!】
下山时,秦苏和褚歌走了另一条路,此时天光大亮,沿途的风景秀丽,时不时还能看到成群的牛羊,倒是真的惬意舒爽,不少观众都看得心动,表示假期要来转转,大大促进了本地的旅游业。
因为是半夜爬山,清晨返程,她们回到心动小屋时也才刚刚上午十点钟。
褚歌洗了个澡就出门工作了,剩下秦苏一个人在餐厅吃面,打算吃完就回房休息。
她刚放下筷子,楼梯上便传来一阵急促的噔噔噔的脚步声,一抬头,靳骁站在她面前,双手背在身后,脸色通红。
秦苏扬了扬眉:“干嘛?”
靳骁吞吞吐吐的:“那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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