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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守白在刑架两步外挥动手臂。蘸饱了盐水和辣椒汁的皮鞭带着尖啸落下,每一下都激起一声不似人声的凄厉惨叫。
就着惨叫声与鞭挞的节奏,沈鹤归享受般微微眯起冷而长的凤眼,一口甜糕配一口清茶吃着。
淡粉的唇轻轻吹开浮沫,呷下最后一口茶水,才对着那团血肉模糊的身影温和开口:“这么久还不说,难道是想孤亲自动手?”
沈鹤归扶椅起身,搓了搓指尖上细碎的糖粉,缓慢而优雅的走到刑案前,从烙铁,拶指一路选到锡蛇,钩肠。
知晓沈鹤归要来,这里的所有刑具都是崭新的,而且都是以金玉打造,美观又残忍。
沈鹤归垂眸看了眼身上的宽袍大袖,最后选了柄精致小巧的长柄钩子。见他上前,林守白自觉退守一边,而后收起了挂着血肉的长鞭。
离刑架越近,血腥气越浓,沈鹤归也就越兴奋。囚犯身上为数不多的破碎布料被彻底勾开,隐私被明晃晃的暴露在明暗不定的烛火下。
身体最柔软脆弱的部位与冰冷坚硬触碰,囚犯心底涌上些许惊慌。
“你要做什么?!”士可杀不可辱!
沈鹤归的面容半明半暗,嘴角勾起的弧度带着莫名的兴奋感:“你也曾是孤的臣子,当然是赏你死前再快活一番。”他从怀中摸出一个白玉瓶,让林守白给囚犯灌下去。
白玉瓶里装的是燕京勾栏里的顶级好药。据说一瓶喂下去,死人都能起反应。
林守白的动作熟练又利落,约莫三四个呼吸后,刑架上的囚犯不受控制的有了反应。
林守白自小与沈鹤归形影不离的长大,所以沈鹤归的所有秘密他都知晓。
那是一个极其普通的盛夏,闷热无比,夜半十分突然天降暴雨,雷声不断,他察觉到有人靠近他的床榻,急忙拔刀惊起。借着明灭雷光,只见沈鹤归穿着一身湿透的白色中衣,像个幽灵一般木木地站在他床榻前,要求他立刻出发,去找几个样貌周正的女子来。
当时他不明白沈鹤归为什么提出如此奇怪的要求,直到第二日,沈鹤归又让他去找几个貌美的男子来,他这才知晓,他的主子不举了。无论男女都无法提起主子的性趣,用最厉害的药也不行。
自此,他一直跟随的主子生出了些奇怪的癖好,比如见血会兴奋,再比如,会收藏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总之同为男人,看的他某处隐隐作痛。
沈鹤归掂了掂金钩,朝下撩了眼,“这尺寸,不怎么样。孤听说你去岁背着妻女纳了妾,那妾于岁末给你生了个儿子。”
冰凉的金钩与滚烫的褶皱触碰,带起莫名的刺激与战栗。
囚犯更慌了:“你对我儿子做了什么?他只是个孩子,什么都不知道。”
沈鹤归点了点头,没答。
光洁如玉的手腕微微用力,令人牙酸的血肉声随后响起,一对红白之物被挑起丢在了地上,像屠宰场的垃圾下水一般。
人在兴奋的时候,会疯狂分泌多巴胺,所以刚开始囚犯并不觉得痛。
“再不说,孤这钩子对准的可是你那还在襁褓里的儿子。”
“魔鬼,你是魔鬼!”囚犯惊骂道。
沈鹤归嘴角的弧度一点点敛去,面色骤冷,他将染血的金钩往林守白怀中一掷,冷肃下令:“去,将他儿子抱来!”
“是!”林守白当即领命,转身便走,同时在心中飞速盘算着该去何处抱个孩子来圆沈鹤归的谎言。
“别去……我说!别去……”囚犯彻底慌了。
而且迟滞性的剧痛袭来,让他彻底失去思考辨别的能力,冷汗布满囚犯的额头。
他被彻底毁了,别院的儿子便是他家唯一的香火,他绝不能成为这一脉香火断绝的罪人。
沈鹤归慢条斯理的将垂坠到胸前的长发理到身后。
他应该将长发束起,换身衣裳再来的,真是令人遗憾。
林守白非常及时的止住步伐。
“甲辰科会试……”他深吸一口气,想要化解周身越来越剧烈的痛意,“我受命充任副主考。一场完美的会试舞弊,非一人之力可成……”
沈鹤归掸了掸衣上几乎不存在的灰尘,冷声打断道:“孤耐心有限,说重点。”随即,他侧首向林守白递去一个简短的眼色:“喂他些麻沸散。”
林守白从怀中摸出一个褐色小瓶,数了足量的药丸给囚犯喂了下去。
昭狱的药绝大部分出自太医院,药效好,见效也快。囚犯紧绷的肌肉逐渐放松下来,招供也清晰连贯了不少。
“庆和二十二年正月刚过,通政使李大人便设宴相邀。席间屏退左右,直言有位江南熟人之子于今科应试,望我行个方便。在我坚持不懈地追问下,李大人悄声告诉我,应试之人是当今内阁首辅的的外孙,张隆。”
“我在礼部多年,深知考场规矩。若直接录取,风险太大。便定下以‘天地玄黄’四字为关节,命那考生在破题、承题、起讲、收结四处,各嵌一字。既隐蔽,又便于同考官识别。”
“暗号舞弊,最关键的环节是要让这份试卷顺利抵达该到的房官手中。我便利用职权,将心腹王翰林安排为《诗经》一房同考官。又买通受卷官,凡见有‘天’字开头的试卷,立即密送王翰林处。为防万一,出纰漏,我又命弥封所书吏在糊名时,于试卷背面用米汤画一圆圈。待试卷送到誊录所,王翰林只需用手一摸。”
疼痛褪去,囚犯的肚子发出连串的咕响,他饿了,很饿很饿。又因大量失血,口中干渴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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