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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吃饭吧。”
“用我喂你吗?”
“我伤的是左手。”
夏迩乖乖地坐到了赵俞琛对面,简陋的桌椅上是两盘热腾腾的小菜,赵俞琛沉默地吃饭,夏迩瞅着他,想问什么,却始终没有开口。
有时候,有的面纱是不能轻易揭开的,就像赵俞琛不会轻易开口谈说自己的过去,就像夏迩,他不会告诉赵俞琛自己在做什么样的工作,每天都面对的是些什么人。
他受不了,也觉得对方受不了。
只是这一晚,在夏迩的央求中,赵俞琛睡到了床上。其实手很疼,疼得他大半夜都睡不着,只是他习惯了不动作,即使睡不着也能闭着眼一动不动,于是当夏迩亲了亲他往他怀里钻的时候,他就在想,过去的每一晚,难道都是如此吗?
他喜欢自己吗?他不是说,他不喜欢男人的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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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面纱
如果这当中有谎言的成分,拆穿会不会太晚了。
赵俞琛悲哀地察觉,自己不想夏迩离开。
几十多天的相处,在不知不觉中,他竟习惯了自己空间里的他的存在。
一开始他不接受他的突然闯入,可后来在这三番两次的“突然”当中,赵俞琛为自己设置的屏障居然毫无招架能力。他可以抵抗蓄谋已久的行为,却在突袭中一次一次败下阵来。
总而言之,他摸不清夏迩。
微不可察地转了头,赵俞琛睁开眼,夏迩光洁的额头在夜色下映着冷光,睫毛上仿佛坠着月光凝聚的冰晶,薄唇微张,发出在熟睡中安详而平和的气息。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偷偷摸摸地做一些事情的话,他赵俞琛也不是什么圣人,他是一个普通人,罪人。
低下头,他在夏迩额头上轻轻落上了一吻。
可是,要到什么时候赵俞琛才会承认他对夏迩的情感早已从“在意”转为了“喜欢”呢?
这是个很奇妙的问题,他对此从来都没有思考过。
不是夏迩在床上拿着单词本滚来滚去一边听音乐一边背单词的时候,不是夏迩端着炖猪蹄硬要他吃下去的时候,更不是夏迩有一次坐在床上面前用吉他为他弹奏了一首齐秦的《大约在冬季》的时候……
而是在一个寻常的,下了工的夜晚。
费小宝喜欢去酒吧,他刚二十岁出头,正是爱玩的年纪,有一天,他喊赵俞琛下了工后去酒吧玩,赵俞琛本想拒绝,但转念一想,又问:“在哪里?”
“就松江体育场那边,有一条巷子里面都是。”
赵俞琛心念一转,就说:“好,我也去。”
费小宝瞪大了眼,“哇,赵哥,能不能借我50块钱啊!”
赵俞琛说:“你没钱,为什么要去酒吧?一杯酒就好几十块钱呢。”
“我……嘿嘿。”费小宝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跟你说了你可别笑话我啊,我是农村出来的,之前都没进过城,这一出来就直接来到了上海,我靠,这给我冲击的,不愧是魔都啊,真的是哪哪都好,哪哪也都和我没关系,刚来的时候朋友带我去了一次酒吧,一杯酒的确要几十块钱,但我就点一杯!一杯我就可以在那里坐一晚,还有唱歌的,我可以一直听,胆子大点我还可以去跳舞,那里他们也不问我做什么的,咱们就喝了酒跳舞,还有女孩子跟我说话咧……嘿嘿,那几十块钱就花的值!”
赵俞琛笑,说:“那的确值。”
“再说又不是天天去,有时候累得要死,还去什么,我就去那边,怎么说呢,我喜欢一个驻唱的女孩,不是那种喜欢啊,就是觉得她唱得好听,她去的时候我就去!”
“痴情种啊你。”赵俞琛在他肩上拍了拍,说:“我骑电瓶车过去。”
“借我五十。”
赵俞琛无奈给他转了50块钱,“有借有还。”
“当然!”
费小宝笑呵呵地跑了,他不坐赵俞琛的电瓶车,他说自己坐电瓶车过去怕被熟人看见,虽然自己都买不起电瓶车,但他知道自己坐电瓶车会叫人看不起。
费小宝扫了码骑共享单车过去了,赵俞琛费解,比起共享单车,电瓶车档次还低了?
“当然,有钱人也会骑共享单车的,但有钱人不骑电瓶车!”费小宝大言不惭,一溜烟儿地走了,赵俞琛无奈摇了摇头,捏住了油门。
浓郁的夜色中,赵俞琛享受着灼热的夜风逐渐变得清凉,路灯一盏盏抚过他深邃的眉眼,他神情沉静如海。
根本不知道夏迩在哪间酒吧里工作,听说做乐队的流动性挺大的,也不知道夏迩是单干呢还是有团队,赵俞琛什么都不知道,他曾问过,但夏迩总是顾左右而言其他地避开了。
算了,也不一定遇得见。
可是似乎上天偏偏要跟他开上一个玩笑,他一进这条街,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背着吉他,打巷子前走过。赵俞琛刚想喊上一声,就见夏迩往巷子里一拐,消失不见了。
赵俞琛连忙把车停在一边锁好,追了上去。
巷子里闪烁霓虹灯,有几家十分小资情调的咖啡厅和服装店,再往里走,聚集着一团蓝盈盈的光,光下站了好几个奇装异服的男人,正在抽烟,互相聊天。赵俞琛没多想,走了过去,当时就有人冲他吹了个口哨。
“帅哥,入口在那边!”一个高挑的男孩冲赵俞琛眨眨眼,指着一串粉红色光带说。
“谢了。”赵俞琛矜持地点了点头。
“是个冰山帅哥……”
“身材真好……”
“脸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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