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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孟娴闭着眼仰起细白的脖颈,小嘴可爱极了。

白霍看着,又想吻她了。

她现在满身欲望但又带着一丝青涩的模样,和他们第一次那天真的好像。

他记得那天也是这样的夏夜,他们还没结婚,情到浓时吻作一团,她忽然说她喜欢关了灯趁月亮做爱。

他爱她呀,爱到愿意把一切都捧给她,她说她想要,他就愿意给。他打破自己婚前绝不发生性关系的原则,他在心里默默想着,他一定会娶她。

他说到做到了,所以她也应该说到做到,不是吗?如果她不能,他就想别的办法帮她履行。

只要结果是他想要的,他不在乎过程。

就趁着这月光,她会让他相信,她是真的爱他,真的依赖他。

什么时候爱上她的1

白霍是什么时候爱上孟娴的,他自己都记不清了。

彼时他还年轻气盛,刚尝试接手万科集团的时候,还要应付母亲安排的相亲,可谓身心俱疲。白英放假回家,在他耳边叽叽喳喳地说大学生活有多好,很快他注意到了那个在妹妹的话中被高频提及的名字。

“孟娴,娴雅的娴。”

白英跃跃欲试,仿佛有一大堆跟孟娴有关的事要和白霍分享,但他拒绝了,他没兴趣。

整整半年,白霍经常听到这个名字,但白英一次也没有带人家小姑娘来过家里做客。

白英打小就喜欢带朋友回家,只要凑到她身边的无一例外。只可惜那些朋友都不长久,用白英的话说,她们都不真诚,做朋友没意思,末了还要再夸孟娴几句:“只有孟娴是真心的,她不图我什么,我送她再贵的礼物她都不要,带她去程锴他们的聚会她也不去。我过生日,她用她自己种的花给我做了花束,还亲手给我做了蛋糕和一大桌好吃的菜。”

白霍看得出来,他这个单纯的妹妹已经被孟娴俘获了。

区区这点儿把戏,到她这儿就成了真心,未免有些可笑。

白霍唯一佩服孟娴的是,她没有像以前那些人一样急功近利,知道放长线钓大鱼,没有被昂贵的礼物和富家子弟云集的聚会折服。

他忽然对这个女孩有些好奇,但也只是好奇。

后来又不知过了多久,在佛罗伦大学的校庆典礼上,白霍被妹妹引荐着认识了孟娴。

那时她正在台上跳舞,穿着得体低调的礼服,双人华尔兹也被她跳出了不太一样的感觉。不是舞姿绝美,白霍曾在国内外大大小小的歌剧院内见到很多舞团首席的表演,自然也看得出对方的舞蹈功力其实并不深厚。可她跳得从容优雅,身上的礼服带着些微细闪,雪肌淡妆,像沐浴在雾气里缓缓盛开的白玫瑰,璀璨又清冷。

“哥,她就是孟娴,我经常跟你说的那位,你看看是不是你心目中的理想型?”白英当时这样笑着调侃他。

白霍一言未发,他看着台上的华尔兹接近落幕,她埋头收手的一瞬,像极了白天鹅收敛翅膀。

她的确很接近他的理想型。

对于男女之情,白霍一直以来的态度都是可有可无的,所以这么多年,即使有过追求者,他也一直是孤身一人。他不需要过分漂亮的妻子,只想对方家世相当,乖巧温顺即可。

他没回白英的话,随口岔开了话茬儿:“你朋友看起来家教很好,家境应该还不错吧。”

白英闻言,沉默了几秒,随后坦言:“孟娴……她从小被亲生父母遗弃,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后来辗转上中学时才被收养,而且她只有养母。”

在谈判桌上波澜不惊、大杀四方的男人听见这话后少见地愣住了,这一刻,他似乎忽然意识到白英为何如此看重和孟娴的这份感情。

这样身世的女孩和豪门家的女儿做朋友,她本有很多机会可以攀高枝或是依靠白英摆脱贫穷,她明明应该比之前那些人更加迫切才是,可是她没有,所以愈加显得珍贵。

白霍承认之前是自己小人之心了,他开始正视妹妹这位朋友,在对方下台来到白英身边以后,双方也第一次正式认识并交流。

“你好,我是孟娴。”她说完,就垂下了眼。

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态度是客气的,但也很疏离。眼神也不像白霍以前熟悉的那种仰慕崇拜之色,对她来说,他只是好友的哥哥,剥去这层关系后,他对她来说和周围那些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没什么分别。

她忽略他拥有的一切优越,就像她忽略白英可以带给她的一切好处一样。

校庆典礼结束以后,两个小姑娘约好了一起去吃饭庆祝。

白霍做主,开车送她们去餐厅,在车上白英还是说个不停,什么不起眼的东西她都能说上两句。白霍从后视镜看过去,孟娴的脸上一丝不耐烦也没有,时不时还会附和白英两句,说的话总是恰到好处,让人无端觉得舒服。

他早已经记不清她们当时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白英问孟娴是不是换了新的香水,她也喜欢时,白霍下意识深呼吸了一下。

那香气很恬淡,是一种清甜香氛,似果香,又掺杂着一点玫瑰花香。

“……就是一个英格兰的小众品牌,店开在泰晤士河边。下次再去那边听讲座,我带你去买。”少女很小声地和好友咬着耳朵。

白霍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明明那个香水并不名贵,但他只要一想起那天,那股香气就好像又会萦绕在四周。

后来,白英还是会经常提起孟娴,说她最近在某个西餐厅兼职弹钢琴;说她用自己攒下的积蓄学了一些基础法语;说她活得很努力,前不久又拿到了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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