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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第1页)

于哲跑了半个多月,找到了省博物馆的同学。他们正准备复刻一批明代服饰,正好要找蜀锦厂和蜀绣厂的高级工人。

三件长衫的订单,顶多需要12个人就能完成,可报名的却有四十几个。大家已经闲了一个多月了,越等越心慌,没活儿干只有最基本的工资,一个月才一百多块。

文莉君没办法,把报名名单梳理了一遍,按照年龄和能力排了个序列,交给张红蕾定夺。

“你看着办就行。”张红蕾把名单退了回去。“三万块钱除去材料费,也不够一个月厂里的开销。”

“现在已经走了不少工人了,说不定三万块还能多坚持一个月。”多坚持一个月说不定转机就到了。文莉君幻想着,来上十车八车的外国游客或者有钱的华侨,蜀绣厂的危机就过去了。

张红蕾仿佛看出文莉君的想法:“依赖外国游客是不行的。还是要我们国人有这个消费蜀绣的意愿和实力才行。”

她站起来收拾东西:“清明节要到了,以往大家都忙得很,今年我给大家放五天假,都去休息吧!这长衫的事儿,节后再说,反正人多随便选。”

以前安排分组的时候,技术好的带技术弱的。为了保证质量,经常要等手艺好的工人档期,现在真是人人都有档期,随便挑。文莉君收拾了人员名单,先去了一趟博物馆,把要复刻的三件长衫资料带回家研究。

三件长袍,一件深蓝缎面的交领百花纹,一件紫色的对襟百蝶纹,一件孔雀蓝土司蟒袍。

从工艺来看,蟒袍最难,百花最容易,比对着人员名单,先得选三个组长。文莉君的手指点着名字,从头看了三遍,挑了三个人出来。

正忙着,家里电话响了,里面传出欢乐的声音:“阿姨,我是高阳,我和爸妈回蓉城祭祖,你们清明节出门吗?我想和绍言、老大一块儿玩!”

李华要回来了,文莉君自然欢迎,他每次都会带着广州香港的新鲜玩意儿来,是女儿特别喜欢的。

果然,袁锦悦听说李华要来,清明节也不睡懒觉了,早早起床帮忙收拾房间。还把于绍言从床上踢了起来:“今天有客人,别睡了!”

于绍言揉着稀松的眼皮,在房间里做游魂状。相比起袁锦悦,于绍言很厌烦高中的学习生活。高一重点班就已经加快进度了,高二文理分科,重点班拆掉了。

老师要在高二把所有高中的内容都上了,留待高三好复习。理科生的日常就是做题刷题,做题刷题。好不容易睡个懒觉……

“动作快点儿!”袁锦悦再次走进房间,瞅着他乱七八糟的书桌一脸嫌弃。

“知道了!”于绍言打着哈欠,还是很听话地收拾完了。

自从李华在广州开了纺织厂,生意越来越大,从最初三十多人,现在已经发展到一百多个人。生活富裕,早茶好吃,李华很快就胖起来了。现在已经看不出原来大学生知识分子的模样了,整一个温和的中年富态男。

可袁锦悦不在乎李华的样貌,她喜欢广州的美食,李华每次都会给她带。

几个大人占了客厅,孩子们去了于绍言的房间。

“老大,我好想你啊,一年都回不来一次。那边的同学都不好玩。”李高阳递上礼物就伸开双臂,想要拥抱袁锦悦,被于绍言抢先了。

两个男生互相拥抱了一下,似乎一般高矮。李高阳去广州读书,很少回蓉城,每次回来,他都会长高一截。随着年龄渐长,五官逐渐长开了,模样越来越俊朗。

袁锦悦打趣他:“有没有人给你写情书啊!”

“有啊!”李高阳还挺得意。“那边男孩儿不知道为什么,都挺矮的,所以我确实挺受欢迎的。不过我这个头,比言哥还差一截。”

“他比你大三岁,应该不怎么长了。你以后还会长的!”袁锦悦明显偏向李高阳。

于绍言向上的嘴角垮了下来:“你小子今天不是来炫耀的吧?”

“那当然不是,是因为我爹听说蜀绣要垮了,来请文阿姨的。她的色感好,对各种面料的染、织、绣技术都熟悉,我家的电脑提花车间缺个主任。”李高阳听说亲爹要请文莉君去广州,举双手赞成。如果文莉君到广州,老大肯定也会去的。

居然这样,于绍言看向袁锦悦,果然她连思考三秒钟的时间都没用:“我妈不会去的。”

果然,文莉君听说李华来请她去广州,婉拒了。“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不会去广州的。我的家在这里,我的根也在这里。就算蜀绣厂没了,我也会继续在蓉城的。”

于哲似乎早就知道答案了,他给李华倒上热茶。“李总,辛苦你白跑一趟了,蜀绣不会永远走下坡路的,给我们一点儿时间,把蜀绣坚持下去。我相信能流行两千年的东西,不会在现代社会绝迹。”

李华笑着摇了摇头:“十年前我就知道蜀绣不行了,果然被我说中了,幸好当初我跑得快。莉君,我理解你热爱蜀绣,盼着她好,可你还有多少个十年。”

似乎这句话真的触动她,文莉君的手颤抖起来,连日来的苦恼、痛苦一起袭来。然后被于哲握紧了,温暖干燥的手仿佛一颗定心丸。

文莉君缓缓吐出压在心底的话。

“现在确实流行西式文化,流行快餐节奏,可这些虚浮的东西是不可能长久的。蜀绣一针一线制成,是画家、绣工和蚕丝共同完成的艺术品,是能打动人心的灵物,能让人放平缓心态。年少时,我第一眼看见蜀绣,我就知道离不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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